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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05-22 15:51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加强政务服务,落实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2.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拟订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3.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组织清理市本级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并实施动态管理。对市级部门承担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以及市级公共资源交易进行统筹协调、组织推进、监督管理。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政务服务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4.负责全市进入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的公共资源交易评标专家库、电子化交易系统、信用评价体系、涉审中介服务事项以及中介机构库的综合管理,牵头做好公共资源交易主体信用体系建设。受理职责范围内的公共资源交易行为投诉并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5.负责指导并推进全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体系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建设。

6.负责对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和维护。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受理、办理情况进行统计、预警和监督。

7.负责“12345”政务服务热线的平台建设、日常运行、管理及受理事项的协调、督办等有关工作。

8.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具体工作。

9.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在2020年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三百工程”,即提速100个事项,减少100个材料,下放100个行权。

2.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清理并公示“全市通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打通数据壁垒,不断提高全程网办率,尽可能实现一次都不跑。

3.开展项目投资审批制度改革,围绕我市“3135”产业重大项目落地建设提速、创新出台改革新举措,推动开放发展。

4.结合乡镇区划调整,大力加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将更多服务向基层延伸,方便群众就近办,广泛开展个性化的“上门办”、“代为办”、“预约办”。

5.进一步理顺市、县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管体制,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全流程管理等制度建设,明确部门的职能分工,形成合力。加快电子保函、异地远程评标以及工程建设项目涉审联合中介等创新举措的有效实施。

6.开展“真心、用心、精心、热心、耐心”“五心”政务服务活动;通过自主办理区、停车场改造等不断改善办事环境;通过增设便民设施,开展周六便民服务等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7.大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进一步浓厚优化营商环境的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落地落实。

8.持续推进“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改革。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是牵头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以及加强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管理的市政府工作部门。2019年末在职职工35人,其中:行政人员18人、事业人员10人、控制数人员5人、临聘人员2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1367.5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36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5.28万元,项目支出922.3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2.8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22.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20.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3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3.5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95万元。市政管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73.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5.77万元,原因为:一是2019年度机构改革后转隶、调入人员5人,增加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19年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减少12.40万元,原因是项目支出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256.3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449.6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事大厅正常运转所开支项目经费。如后勤物管,办件大厅运行经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20年预算数为8万元,主要用于:双创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6.06万元,主要用于: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等纳入2020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35.9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16.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4.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8.63万元,主要用于:局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6.9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政管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44.7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比2019年增加448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合计544.7万元,96.7万元用于市政务热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增加的448万元用于“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政管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84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管费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福利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0.5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政管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0.5万元,降低17%。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预算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是:2019年机构改革后从市农业农村局划入公务用车一台,增加预算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局机关及非独立核算下属事业单位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脱贫攻坚、联系帮扶、工作调研、协调督办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5.5


3


3

2.5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3、“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4、办件大厅运行经费:用于办事大厅物业、水电、设备管理、办事人员停车管理等工作,保障大厅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5、市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经费:按照省、市12345政务热线服务运行管理要求,保障热线平台运行顺畅,确保群众诉求及时办理;

6、“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对接全省平台的基本配备,该项目将按照行政审批“受理权和审核、决定权相对分离”要求,依托省政务服务网、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办事大厅三楼设立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对外一窗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件。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713.67万元,其中:房屋面积4421.15平方米,房屋价值1494.9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8.69万元,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2019年机构改革后从市农业农村局划入公务用车1辆)。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521.4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36万元,物业管理服务70万元,公务用车保险及维修保养服务1.1万元,“一窗进出、一网通办”建设项目448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20年5月20日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42]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xls
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_142101市政管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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