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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编制说明 | |||||||||||||||||||||||||||||||||||||||||||||||||||||||||||||||
2020-05-2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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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及“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是林业部门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森林生态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受理、侦破、査处辖区内发生的破坏森林资源、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资源的刑事、治安及国家林业局授权的部分林业行政案件,对上述案件行使调査、立案、侦察,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以及进行治安、林业行政处罚等职权。 2.负责林区治安管理工作,根据林区治安动态,抓好林区治安防范,采取林区治安管理的有效措施,保障林区治安和社会经济稳定。 3.承办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主要工作 1.狠抓案件侦破查处。重点查处眉山境内大熊猫国家公园、重要自然保护地、天然林核心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内发生的违法犯罪案件。侦办一批具有影响力的重特大案件,有力震慑危及生态安全的违法犯罪。加大森林防火戒严期、野生动物禁猎期、禁猎区等时段区域内的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全面取证,依法适用强制措施。 2.强化大要案件攻坚。突出“全要素、全环节、全链条”侦办和“打大、攻坚、惩恶”工作要求,从线索摸排长线机制入手,以重大案件经营储备为重点,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大任务,健全完善情报导侦、指挥协同、合成作战等工作机制,加大对大要案件线索排查、情报研判、案件串并、要犯追逃和现场督办力度,实施“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斩链条”的立体化打击。 3.重拳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犯罪。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专班,协同治安、网安、技侦、交管、情报等相关警种力量,打好整体战、合成战。重点打击非法狩猎、网络非法交易、跨区域非法交易、非法经营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比照省厅环川边界地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集中打击行动开展环眉边界地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集中打击行动,与雅安、乐山、成都、资阳、内江、自贡等警方加强协同共享情报,着力切断相邻市域间的运输野生动物通道。 4.毫不放松森林火灾案件侦破查处。充分认识我市森林火灾防控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木里、西昌”火灾惨痛教训,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闻火而动、有警必出。严格按照《眉山市公安局森林火灾相关工作处置预案(试行)》履行火灾案件查处工作职责,依法从快从严打击森林火案违法犯罪行为,侦破查处一批放火和失火毁林违法犯罪案件。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内设5个中层机构,分别是办公室、法制督察科、政工科、警务保障科、刑侦治安大队。2019年末在职职工15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14人,临时用工控制数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309.1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09.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83万元,项目支出60.3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9.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9.14万元,包括:农林水支出252.3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08万元、医生健康支出12.9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77万元。森林公安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年减少1.38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减少数,原因为:一是2019年度调出人员1人,减少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19年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与2019年持平。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19.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9.3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12.3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0.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临聘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192.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开展林业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林业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和草原(款)执法与监督(项)2020年预算数为56.9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森林公安开展综合执法过程中的办案支出和办案设备的采购。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4.77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森林公安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森林公安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67.48万元,其中:办公费4万元,印刷费4万元,电费3万元,邮电费3万元,差旅费10万元,维修(护)费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工会经费2.46 万元,福利费2.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万元,其他交通费11.1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8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森林公安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我局现有公务用车2辆。2020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森林公安工作调研、案件办理、信访维稳、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正常开展。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年末,要达到单位职工90%以上的满意率。 2、森林公安综合执法绩效目标:保障涉林案件侦办及办案装备购置需求,发案率呈逐年下降趋势,有效维护林区社会治安秩序稳定和各类森林动植物资源安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267.78万元,其中:办公家具7.46万元,通用设备 153.54万元,专用设备 106.78万元,其中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2辆。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1.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5.6万元,车辆加油、保险、维修6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森林公安局 2020年5月15日 | |||||||||||||||||||||||||||||||||||||||||||||||||||||||||||||||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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