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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5-21 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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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20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20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三公经费情况 6、其他重要事项 7、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 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 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社局)主要承担就业促进、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14项职能。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开放发展攻坚年”目标,找准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人社定位,做实“一体”(社会保险),做活“两翼”(就业创业和人事人才),深化成眉同城人社合作,推动人社事业高质量发展。 1、在精准防控上竭力,疫情防控更有作为 (1)贯彻落实指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疫情防控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坚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依法防控、精准施策”的要求,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应对工作。加强疫情对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方面工作影响的研判。 (2)积极参与担当作为。组织开展返乡农民工摸排登记建档工作,做好农民工务工返岗对接、健康服务等工作。加大援企稳岗支持力度。落实疫情期间延长社保申报缴费期、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缴费费率、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等支持举措,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等问题。加强防控一线人员关心关爱,对因履行疫情防控工作职责而感染的医护及相关人员及时认定工伤。妥善处理受疫情影响产生的劳动关系纠纷,引导劳资双方协商解决各类矛盾。优化人社公共服务,大力推行线上服务,改进求职招聘、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单位招聘等组织形式。 (3)加强自身疫情防控。做好公共就业、社保经办、人才交流、社保卡制发等窗口服务单位和技工院校的疫情防控。办公区域和职工个人防控要“防输入、防扩散”,做好系统干部职工及办公场所、服务场所、生活场所的疫情防控。 2、在精准施策上着力,创业就业更添活力 (1)做好农民工服务保障。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农民工专列专车、全覆盖走访慰问、根治欠薪、证照办理和就业招聘五大专项行动。定期在农民工集中返乡期间,网上组织开展“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等招聘活动。召开创业就业表扬大会、外出看望眉山籍劳动者座谈会、新春回归看眉山座谈会,举办“第三届创业成果展”。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选拔选手参加全省第四届“四川工匠杯”职业技能大赛。围绕全市重大项目,着力吸引劳动力回流,全年回引农民工4.5万人,引导返乡创业5000人。开展暑期留守儿童与务工父母亲情团聚活动。组织参加全省川籍农民工务工大省的文体活动。 (2)做活创业就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统筹用好就业创业补助资金和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帮助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共渡难关。开展“就业援助月”等专项行动,全年举办日常招聘会200场以上,组织专场招聘会50场以上,提供岗位12万个以上。聚焦特殊群体“就业难”问题,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等兜底政策,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新增就业达到2.78万人,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 %,城镇登记失业率始终控制在4.3%以内,失业人员再就业4400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000人。开展创业项目推荐、创业巡诊等活动,参加“中国创翼”青年创业创新大赛和四川省第二届创业博览会。落实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等政策,全年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1500名,发放创业担保贷款6300万元以上。继续推进就业系统信息化建设,做好“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版”运行维护工作。 (3)做优技能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采取线上培训和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缓解就业结构性矛盾,确保全年培训人数2.2万人。做好技能提升补贴审批、发放工作。加快推进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实现一期竣工建设目标。做好第二批“眉州名匠”培育和“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工作。做好对口帮扶金川县的就业扶贫工作。依法加强民办培训学校审批管理。做好全省技能大赛选手集训备赛组织工作,举办全市职业技能大赛。 3、在精准服务上使力,人事人才更富亮点 (1)深化招才引智。做好赴知名高校招才引智工作,精准引进眉山发展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做好“三支一扶”大学生招募服务。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对疫情防控表现突出的事业单位集体和个人给予奖励,开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专项清理。按国家、省上部署适时推行县以下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规范和加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持续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开展“百名博士眉山行”活动,建立浙江大学硕士研究生实践基地。积极争取省人社厅和成都市人社局支持,确保举办智力服务基层活动一次。 (2)深化人才服务。落实企业人才补助政策。积极推荐全市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申报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和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家。推进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能人才信息系统建设,提升人才服务效能。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确保公需科目网络培训2万人次以上。持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服务工作,全力做好2019年度市本级规模以上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的申报发放,组织召开专家迎春座谈会和走访慰问。 (3)深化人事管理。优化“眉山市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市属事业单位人员管理业务网上办理全覆盖。根据国家和省上统一安排,在全市推广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兑现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落实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核增对疫情防控任务重、实绩突出的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完善高层次人才工资分配激励机制,及时兑现义务教育工资待遇政策。按照国家、省上部署,适时调整事业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加强档案数字化推进力度,力争全面完成档案数字化工作。做好机构改革后单位档案转递移交工作。建立全市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信息数据库。做好表彰奖励和任免、调配工作。 4、在精准保障上聚力,为民服务更加完善 (1)加强社保经办服务。按照国家和省上统一部署和安排,继续严格执行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降费率政策,切实为我市企业减负。推进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信息系统全面上线运行。持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加大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继续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做好中人待遇兑现工作。督促指导区县和经办机构做好企业稳岗补贴审批、发放工作。修订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继续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扶贫工作。继续做好建筑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实现全市新开工项目参保率100%的目标。实施工伤预防工作,完善我市“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制度体系。督促指导各区县和经办机构做好重点行业尘肺病的工伤保障相关工作。建立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黑名单”管理制度。落实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代缴、失业保险支持贫困劳动力集中行业以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等政策。 (2)加强社保基金监管。完善我市社保基金常态化监管机制,对纳入监管范围的业务,采用抽查等方式监督。全面推行“第三方审计”模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社保基金、就业专项资金等重点领域实施专项审计。进一步加大对市本级、各区县社保基金监管系统上线率、预警核查率和基金追回率的监管。加强社保基金预决算管理。推进人社统计数据质量管理。做好《社保基金监管系统运行情况表》月报制度和《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报表》季报制度。抓好《四川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等宣传,认真受理并查处举报案件。 (3)加强信息平台建设。以电子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为重点,推进“智慧人社”项目(电子社会保障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数字化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和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建设方案编制、项目财评、招标采购和项目建设实施工作,推进人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补齐政风行风建设硬件短板。配合省厅完成全省社会保险信息系统的统一建设。编制《眉山市社会保障卡舆情处理机制》,实现社保卡业务规范化管理。完成三代卡发行注册申请,推进第三代社会保障卡发行工作。继续深化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社保卡“一卡通”发放工作,完成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查询功能。完善“12333”人社服务热线建设,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能。对照省厅“六个维度”打造温暖人社要求,对基层平台提档升级,进一步推进基层平台标准化建设。 5、在精准维权上发力,劳动关系更为和谐 (1)强化法制宣传。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继续加强人社内外宣传工作,提升宣传的针对性。扎实开展法律“七进”活动,重点宣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全年法制宣传不少于30场。建立根治欠薪社会监督员制度,深化“公益律师进工地”活动。深入开展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提高劳动保障法律意识,积极营造和谐劳动关系氛围。办好“根治欠薪 我们在行动”专栏。对恶意欠薪的“包工头”和企业进行媒体曝光。 (2)严格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根治欠薪工作,严格执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一步做实工资专用帐户,落实总承包企业直发工资制度,实施工资与工程款分离制度,持续推进欠薪治理由治标向治本转变。建成全市统一的企业用工监管平台。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深入推进“双随机”执法检查,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严惩恶意欠薪行为和非法讨薪行为,依法维护良好的用工秩序。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调解仲裁每季度开展一次优秀案例评选会,汇编成册,作为市、区县仲裁机构指导案例。 (3)维护合法权益。依法规范行政权力,组织好工伤认定和伤残等级鉴定,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认真抓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发挥“12333”热线平台、人社微信微博作用,及时回应、解决群众诉求。持续做好信访信息系统、党务政务服务热线系统交办、市领导接访交办信访事项及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办理工作。认真办理纪委交办群众举报案件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提案、议案。 6、在中心大局上助力,综合管理更上台阶 (1)推进同城化工作。落实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战略部署,加快推进成眉经济圈人社合作,开展人力资源协同、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才交流、劳动监察等方面的合作,推动实现公共服务共建共享,加快一体化发展进程。 (2)加快放管服改革。动态调整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精简证明材料,总结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入实施“好差评”制度,深化综合柜员制。持续开展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开展窗口单位调研暗访与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协同推进全市一体化平台工作。 (3)做好基础性工作。编制人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强新闻宣传、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加强法治人社建设。常态化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强化系统网络、人事考试等安全工作。配合完成深化改革各项目标任务。做好保密、安全生产工作。 7、在精准管理上用力,党的建设更具特色 (1)抓好班子队伍建设。按照“指方向、压担子、教方法、带着干”的要求抓班子带队伍。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制度化。深入开展“百人联百企”活动,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三会一课”制度,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作用。严格落实履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的日常管理,每季度分析研判,每半年进行督查通报。进一步抓好精准扶贫和“包保”工作,防止贫困户返贫,确保联系村有新变化。抓实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城市”工作,确保首创成功。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等选人用人文件精神,认真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落实干部岗位交流机制,激发干部内生动力。 (2)抓深政风行风建设。推进行风建设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建设“温暖人社”。推进基层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按标准完善服务平台硬件设施。强化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落实人社服务“三步曲”“三个一”要求,坚持首问责任制、全程代办制、一次告知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咨询到位制、答复满意制。严格落实“四个当天”制度,治理“庸懒散浮拖”,加大对市本级、区县、乡镇服务窗口的巡查监督力度,对全市服务窗口进行常态化暗访调研,推动政风行风持续好转。 (3)抓实党风廉政建设。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扎牢扎密制度笼子,加强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 二、部门概况 市人社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事业单位1个。市人社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6个。2019年末,在职职工185人,其中:行政人员37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43人,事业人员52人,工勤人员4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49人。退休人员2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及变化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4982.4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98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1.61万元,项目支出2720.8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3274.4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3274.4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73.7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41.11万元,卫生和健康支出121.1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44万元。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年减少了753.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44.15万元,原因是按照机构调整,2019年眉山市医疗保障局划出单设成独立的一级预算单位;项目支出减少409.13万元,原因是创业就业等项目减少。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1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52.4万元,主要用于承担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综合性业务。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引进人才费用(项)2020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引进人才等业务。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559.51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6.27万,主要用于双创工作等其他人力资源等综合性业务。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300万元,主要用于:技能大赛、公务员考试的招录、职称考试、公务员管理、劳动监察、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就业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44.28万元,主要用于创新创业系列活动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业务等方面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0年预算数为274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2020年预算数为318.8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经办机构就业局、社保中心等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12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能力鉴定、人事人才等工作的开展。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184.5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79.3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68.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52.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138.44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1708万元,主要为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项目1500万元,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208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2020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546.73万元,其中:办公费43.76万元,印刷费27万元,水费10.3万元,电费45.5万元,邮电费21万元,差旅费66万元,维修(护)费22.5万元,会议费9.5万元,培训费21.8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劳务费17.08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23.07万,福利费24.85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5.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6.8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2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9年预算减少1.6万,降低19%。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局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9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2020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单位: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纪检工作专项经费:保障驻人社局纪检组办案工作期间的差旅费、办公用品等支出。 4、考试专项经费:保障公务员招考录用、职称考试等顺利进行。 5、技能大赛专项经费:保障技能大赛顺利进行。 6、眉山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工作经费:保障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办公费、差旅费等,让工作正常开展。 7、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8、创业就业工作经费:开展创业就业专项行动、创业项目巡诊、开展创业者提升能力培训、举办创业成果展、创业表扬大会。 9、“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10、大学生创业联合会工作经费:为全市创业青年提供政策咨询、创业指导、创业帮扶、创业交流。 11、金保工程网络运行维护费: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向第三方采购6名平台运营及人员电话支撑服务。 1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系统与网络信息安全测评服务及安全保障服务:对眉山市社会保险三个信息系统进行等级保护三级测评,同时开展信息系统日常巡检、安全加固、渗透测试、应急保障等一系列保障措施,建设完整的信息系统安全运维体系,有效加强信息安全防护能力,确保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 13、信息化应用软件运行维护:对全市人社信息化应用软件开展改正性维护和完善性维护,诊断和改正使用过程中发现的软件错误,满足业务前台在使用过程中提出已有功能的需求完善。 14、档案管理工作经费:为全市流动人员提供人事档案收集、归纳、传递,用于管理市本级档案5万份。 15、招聘会工作经费;用于新春招聘会以及每年50场招聘会工作的开展。 16、军转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促进军转人员稳定就业。2020年预计拨付2019年公益性岗位相关补贴20万元(市会议中心4万元、黑龙滩灌区管理处16万元)。 17、四川公共就业创业服务管理信息系统V2.0培训、宣传费:组织市县两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展三次业务操作培训。多渠道宣传推广v2.0系统,提高知晓率,让群众可自主选择微信公众号、网上办事大厅、基层服务平台办理各类就业创业业务,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18、农民工服务平台运行维护: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100万人次,平台发布招聘岗位1.5万个、培训信息50条。培训新兴产业及从业人员紧缺产业劳动者,实施青年劳动者技能培训行动和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 19、档案管理费:用于2020年市社保中心所有文书和业务档案管理产生的费用,包括档案整理资费用等。保证档案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20、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经费,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培训、会议等费用。保证机保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进行。 21、九九重阳节活动经费:九九重阳节活动经费,用于2020年九九重阳节活动所需费用。 22、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经费:离退休人员专项管理经费,用于2020年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各项活动、补贴、慰问所产生费用。 23、企业军转干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市本级开展企业军转干工作所需费用,包括生活困难补贴等。 24、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本单位开展全民登记工作的所需费用。 25、社保基金预决算经费: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用于2020年社保基金预决算工作,保证预决算工作顺利完成。 26、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费: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经费,用于2020年社会保险扩面工作,保证该项工作顺利在年底前完成。 27、眉山市公共实训基地基建项目经费:2019年6月20日,经项目监理四川三信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审查,该工程已具备施工合同约定的开工条件,下达工程开工令,同意开始施工。预计2020年底前3.5.6号楼主体完工。 28、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建设项目经费:眉山市人力资源市场(东坡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项目最初为省发改委立项(川发改就业分配〔2011〕596号)的眉山市东坡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包括1个东坡区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和4个乡镇、街道服务站。现该项目经过一年多的建设,已经完成主体工程并通过了基础、主体、幕墙、保温节能等项目的验收。目前正在进行室外总平、绿化和相关附属工程等建设,预计2020年完成剩余工程并进入内部装修。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3409.64万元,其中:局机关3232.84万元,包括土地9653.36平方米,房屋面积12491.22平方米,办公家具2447件,通用设备680件,专用设备49件,图书档案1件,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4辆等;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39.45万元,包括通用设备29件,专用设备6件,办公家具665件,公务用车1辆;就业局68.08万元,包括通用设备88件,办公家具21件,专用设备1件;社保局68.26万元,包括通用设备81件,专用设备2件,办公家具46件。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32.4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2.4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正式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5月21日 | ||||||||||||||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9]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xls】 【绩效目标.xls】 【项目绩效目标上会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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