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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20-05-18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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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2. 部门概况 3. 收支预算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5. “三公”经费情况 6. 其他重要事项 7.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财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财经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财政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拟订全市财税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分析预测宏观经济形势,参与制定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拟订市与县(区)和园区、国家与企业的分配政策,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税政策。 2.贯彻执行财政、税收、财务、会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组织起草地方财税实施办法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市税政事项。 3.负责管理各项财政收支。编制年度市级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制定全市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审核批复部门(单位)年度预决算。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报告财政预算、执行和决算等情况。负责政府投资基金市级财政出资的资产管理。负责市级预决算公开。负责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4.按分工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其他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票据。贯彻执行彩票管理政策和有关办法,监管彩票市场,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5.组织制定全市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贯彻执行政府财务报告编制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市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贯彻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编制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统一管理政府外债,防范财政风险。 7.牵头编制全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根据市政府授权,集中统一履行市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制定市级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拟订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需要全市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 8.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和办法,收取市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负责财政预算内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和财政预算内的国际收支管理。 9.负责审核并汇总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承担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 10.负责办理和监督市级财政的经济发展支出、市级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市级基建投资有关政策,制定基建财务管理制度。 11.管理全市涉及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经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12.负责管理全市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按权限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依法管理资产评估有关工作。 1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 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主要工作 一是更加扎实地抓好收支预算执行。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坚持依法治税、科学征管,积极培植财源税源,加强重点税源跟踪分析,坚决防止弄虚作假、虚报浮夸,进一步优化收入结构,持续改善收入质量,力争2020年财政预算收入与经济保持协调增长。最大限度盘活存量,精打细算用好增量,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力度压减一般性支出,将财政资金用到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要产业、重点工作上来。 二是更加持续地推动经济稳定增长。积极财政政策加力加效,围绕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增强微观主体活力、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发挥好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确保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坚持普惠性减税和结构性减税相结合,切实增加企业和人民群众实实在在的获得感。积极向中央、省上汇报争取2020年新增债券限额,支持全市重大基础设施和公益性事业发展。整合优化产业类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完善支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财政政策措施,重点投向3135产业和重大项目建设,助力我市融入全省开放大局,担当开放发展示范使命。 三是更加有力地防范化解运行风险。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力量防范化解经济、财政运行风险。坚持“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有保有压、突出工业”确保安全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有序化解隐性债务存量,确保隐性债务规模在清理核实基础上只减不增。实行更严格的国库资金拨付管理制度,严格按财政支出保障序列拨付资金。完善库款运行动态监控机制,强化工资支出和扶贫项目专项库款保障,探索实行基本民生资金专户管理。 四是更加深入地推进法治财政建设。大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推动法治财政建设与财政改革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相生相融,将财政运行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市县财政部门党组对法治财政建设的统筹领导能力。深化“两依”评估,强化法治监督,紧盯收支真实、资金分配、扶贫攻坚、债务风险、政府采购、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强对财政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执纪问责,严肃财经纪律,建立健全财经纪律负面清单和执纪问责机制,对违纪问题一律依法查处,绝不姑息。 五是更加全面地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制度建设,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政府间财政关系。有序推进新区、园区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工作。加快建立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促进预算管理、资产管理和绩效管理的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市县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市县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改革任务。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抓好各项改革部署的落地落实。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财政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和眉山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9年末在职职工124人,其中:局机关行政人员44人,支付中心行政人员19人,评审中心事业人员23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38人。退休人员共23人,其中:局机关退休人员19人,支付中心退休人员3人,评审中心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20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收入预算为2025.3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025.3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0.48万元,项目支出604.8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025.3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25.3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97.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45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76.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6.88万元。财政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9增加48.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1万元,原因为:一是2019年度调出人员1人,减少了相应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二是2019年职务与职级并行后正常增资。项目支出增加49.83万元,原因是财政局根据重新签订的合同,调整了国库支付平台运行经费、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费、高端会计人才专项经费等支出;由于办公场所老化,新增办公维修改造经费。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876.4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办公设备购置、办公区维修改造经费、“双创”工作专项经费、高端会计人才经费、绩效管理、上缴市级部门财政票据成本。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2020年预算数为181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方面的支出。如眉山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平台运行、专用财政票据及档案印刷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数为495.57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和评审服务费、评审中心后勤物管费等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0年预算数为2万元,主要用于:财政局2020年“双创”工作专项经费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为115.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0年预算数48.6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49.54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数为26.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86.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财政局2020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日常公用支出)258万元,其中:办公费33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14万元,电费23.48万元,邮电费7.5万元,物管费2.76万元,差旅费16万元,维修(护)费3.53万元,会议费8.5万元,培训费4.5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专用材料费1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福利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8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26.4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0.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9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9年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局机关应急公务用车1辆,局机关特种专业用车3辆;评审中心业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0年计划处置公务用车1辆,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采购预算为26万元。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项目,预算金额38.83万元。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主要用于办公区域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等后勤服务。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项目,预算金额116万元。主要用于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集中财务核算系统升级、安全维护等方面的费用,以及财政部门为保障财务核算系统正常运行所更新的电子设备等。 3.上缴市级部门票据成本支出项目,预算金额20万元。保障市级预算单位非税、往来票据的供应及省厅的票据印刷成本结算;在厉行节约、保障各部门的票据需求量的前提下,及时与省厅结算印刷成本,用票单位满意度达95%以上。 4.绩效管理工作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总体目标:推动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着力提高财政资金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预算部门(单位)项目编制科学性、合理性。全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单位不少于3个,政策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项目不少于5个,监控部门不少于2个。绩效指标:评价程序规范、数据真实、结果公正、报告严谨,客观评价,如实反映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满意度指标:确保涉及民生保障类项目,问卷调查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经费主要用于邀请行业专家协助和第三方机构的评价费用。 6.办公设备购置项目,预算金额44万元。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用于更新办公设备,如:空调、办公桌椅、办公电脑、笔记本、OA移动终端、打印机等。 7.会计高端人才专项项目,预算金额46万元。50名眉山市会计高端人才由市财政局统一组织选拔、培养和管理,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国内知名培训机构,对全市会计高端人才培育对象进行培训,培训达标率达到100%,切实提高人才素质,为全市经济发展提高人才保障。 8.“双创”工作专项支出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年度目标:用于支持“包保”社区“双创”工作,局内部“双创”环境的营造及各项“双创”工作的开展。绩效指标:通过广泛宣传,提升市民素质和“双创”意识,确保单位内部、“包保”社区宣传到位,社区检查达标。满意度指标:群众满意度达90%以上,社区满意度达95%以上。 9.专用财政票据及凭证档案印刷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总体目标:统一印刷全市所需的财务凭证、档案、账本、日常报销票据等。绩效指标:按照厉行节约的原则,确保印刷品质量达标、清晰不掉墨。满意度指标:部门满意度达90%以上。 10.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运行项目,预算金额40万元。主要用于政府财政管理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相关费用,更新服务器,进行系统升级等,指导区县、市级部门财政业务工作,指导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的支付业务。 11.财政评审协作项目,预算金额240万元。总体目标:根据工作量委托第三方开展评审工作,保障对外评审项目具有独立性。绩效指标:能够提供更为客观、准确的评估,对外委托评审项目满意度达90%以上。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9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542万元,其中:局机关4330万,支付中心52万,评审中心160万。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7辆。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计划新购车辆1辆。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110.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4.6万元,包括台式计算机、打印机、扫描仪、服务器、复印机等;公务用车的维修、保养、加油、保险等20万元;购置乘用公务车一辆26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眉山市财政局 2020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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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财政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1市财政局机关_“双创”工作专项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1市财政局机关_办公区维修改造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1市财政局机关_办公设备购置.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1市财政局机关_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1市财政局机关_高端会计人才专项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1市财政局机关_绩效管理工作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1市财政局机关_上缴市级部门票据成本支出.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3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_办公设备购置.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3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_财政国库支付平台运行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3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_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3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_专用财政票据及凭证档案印刷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3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_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4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_财政评审协作经费.xls】 【绩效目标申报表_130104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_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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