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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决算编制说明
2019-09-26 17:13  市生态环境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5-6

二、机构设置......................................................................................7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7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8-21

第四部分 附表........................................................................................2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二、收入决算表.......................................................................................22

三、支出决算表.......................................................................................2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2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23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23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23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3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23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3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 ..................23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是主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依法对全市环境问题实施协调和监督管理。其主要职能职责:一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市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计划;二是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市水体、大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防治及生态保护规划、计划,负责监督管理污染防治工作,负责调查和处理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三是监督对生态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四是协调解决市内各县(区)、各部门以及跨地区、跨流域的环境问题;五是负责全市污染减排工作,组织制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并监督实施;六是按国家和省规定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七是负责核和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八是负责全市环境监测、统计、信息工作,组织全市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九是负责全市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十是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主要环境质量指标完成情况

(1)水环境质量大幅改善。2018年,岷江干流眉山出境断面水质由2017年Ⅳ类改善为Ⅲ类,与2017年同期相比,化学需氧量下降33.1%、总磷下降20%;青衣江水质保持Ⅱ类,黑龙滩水质保持Ⅲ类。根据市环境保护局监测数据,纳入国、省考核的8个断面水质圆满完成省定目标任务,优良水体比例为50%(省定目标为12.5%),劣V类水体控制比例为25%(省定目标为37.5%)。重点小流域水质大幅改善,其中,思蒙河、金牛河水质由2017年劣V类改善为Ⅳ类,毛河由2017年劣V类改善为V类。醴泉河主要污染物同比均大幅下降,化学需氧量下降22.4%,氨氮下降50.3%,总磷下降41.1%,从7月起消除劣V类。

(2)大气环境质量持续好转。2018年,环境空气质量主要考核指标PM10平均浓度69.6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基准年2015年下降27.2%,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三,PM10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PM2.5平均浓度39.7微克每立方米,同比基准年2015年下降38.8%,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一;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78.1%,同比基准年2015年上升15个百分点,改善幅度居全省第二,均超额完成阶段省定、市定目标任务。获得省上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资金1318万元。

(3)土壤污染防治有序推进。2018年,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92.65%,超目标任务4.65个百分点;全市农用化肥同比下降10.98%,超目标任务8.98个百分点;农药同比下降3.49%,超目标任务2.49个百分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7.78%,超目标任务12.78个百分点。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均得到规范处置或综合利用。

(4)总量减排指标全面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合物四项指标预计实现减排7.90%、8.02%、34.28%和13.49%,均超额完成省定目标(省定目标分别为2.24%、4.94%、15%、6.92%)。

2、多举措并进,共建生态文明环境

(1)党政合力,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时刻保持政治定力,扎实抓好环境保护工作落实。一是坚持高位组织推动。出台《关于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的决定》,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来谋划。二是,中央环保督察以来,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领导批示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35次,现场调研10次,牵头召开动员会和推进会12次。各级领导认真履行环保职责,深入一线抓落实,有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三是坚持加大保障力度。设立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前三季度全市各级财政环保投入达13.57亿元,较2017年全年增加49.12%。在全省率先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制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从源头上控制“两高一资”项目落户,受到生态环境部充分肯定。修订生态环境保护考核办法,完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权重由2017年的12.5%上升至16.7%。在干部考核任用中,优先书面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实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真正发挥目标考核指挥棒作用。

(2)全力以赴,高质量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迎督工作。此次“回头看”期间,督察组累计交办我市信访件71件,比2017年减少222件,同比降低75.8%,降低率居全省前列。

(3)标本兼治,全力抓好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坚持党政合力抓整改。坚持党政合力抓整改,市委、市政府制发了《落实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实施方案》,对各项整改任务均明确了市级牵头责任领导、销号牵头单位、整改时限、整改目标以及整改措施。建立并实施领导包案、定期督导、问责追究等工作机制,9位市级领导对中央环保督察涉及的39个问题,实行全覆盖包案并全过程督导。定期督查整改情况,专题通报督查结果,对环境保护方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对所有督察反馈问题实行台账式、清单式管理;对已完成整改的反馈问题,不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不反弹。

(4)防治结合,推进“河长、湖长”治水。以全域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努力打造“眉山清”。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原眉山市环境局)下属二级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纳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原眉山市环境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眉山生态环境局

2、眉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3、眉山市环境信息中心

4、眉山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897.4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21.85万元,增长14.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单位新进人员及环保督察期间专项资金增加,二是追加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等。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900.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10.51万元,占92.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0万元,占7.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824.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55.05万元,占53.7%;项目支出1769.32万元,占46.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7.49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21.85万元,增长14.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单位新进人员及环保督察期间专项资金增加,二是追加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等。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24.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85.56万元,增长14.5%。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单位新进人员及环保督察期间专项资金增加,二是追加目标绩效考核奖励等。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3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59.68万元,占4.4%;节能环保支出(类)3162.09万元,占86.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4.26万元,占4.8%;医疗卫生支出(类)67.62万元,占1.9%;住房保障支出(类)74.73万元,占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900.51万元完成预算99.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6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3.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32.54万元,完成预算100%

4.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0万元,完成预算100%

5.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8.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支出决算为428万元,完成预算100%

7.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支出决算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8.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支出决算为46万元,完成预算100%

9.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支出决算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4.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城乡社区安排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80万元,完成预算7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环境评审专家咨询项目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12.城乡社区安排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支出决算为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79万元,完成预算100%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4.73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55.0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41.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3.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02万元,决算数比预算数有所增加主要原因是参加由市水利局组织到日本学习考察水污染防治治理,增大了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5.68万元,占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5.04万元,占87.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31万元,占3.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5.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1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5.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派出1人参加眉山市水利局组织到日本学习考察工作。

开支内容包括:眉山市水利局组织到日本学习考察工作学习该国水污染防治治理工作,通过学习日本污水处理技术、工艺及管网配套情况,对比分析了我市污水处理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并参加了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和市环保局联合开展的国内外生活污水处理技术和我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专题调研,编写了《关于加强眉山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的调研报告》,对我市下一步水污染防治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5.0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6.04万元,增长12.3%。主要原因是中央及省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现场勘察等费用。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0辆、商务车1辆、其他车辆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5.04万元。主要用于环保督察、环保行政执法检查、环境监察、大气及水污染防治治理督查、河长制督查、生态保护督查、危废物处置督察、核与辐射监测、环境监测、环保宣传教育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2.31万元,完成预算3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28%。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2批次,33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2.3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环保督察、环保项目资金绩效评价、环保项目资金检查、环境执法、核与辐射安全交流学习等相关活动支出用餐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环境评审专家费及中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经费,2018年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经费。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未组织对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也未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未开展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2018年对部门整体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未开展自评工作。

本部门自行未组织对部门项目开展绩效评价。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25万元,与2017年基本持平。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3.3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及省环保督察期间抽调人员购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63.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眉山市生态环境局(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共有车辆19辆,其中:特种车辆9台,业务用车10台。业务用车主要是用于环境监测中心站业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退休人员离退休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 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监测与监察(款)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环境监测与监察方面的支出。

13.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4.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方面的支出。

15.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监测与信息(项):指反映环境监测与信息方面的支出,包括: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治理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环境统计和调查、环境信息系统建设、运维等方面的支出

16. 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减排(款)环境执法监察(项):指反映环保部门监督检查法律法规、标准等执行情况的支出,行政处罚、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支出、环境行政稽查支出、执法装备支出、排污费申报等方面的支出。

17.节能环保支出(类)其他节能环保支出(款)其他节能环保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节能环保方面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事业单位离退休费(项):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的离退休经费。

2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经费。

2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原眉山市环境保护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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