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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四川省眉山市纪委(本级)部门决算 |
2019-09-27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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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1.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机关、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县(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群众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债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全市纪检监察规定、制度,参与起草制定相关规范性文件。 7.在省纪委监委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市管企业和市属院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委和省纪委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18年市纪委监委坚决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持续用力正风肃纪,旗帜鲜明惩治腐败,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在省纪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双重职责,大力实施“清风扬眉”工程决策部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勇于担当、真抓实干,推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1.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驰而不息正党风 践行“两个维护”。聚焦“七个有之”“五个有的”问题,开展“圈子文化”专项整治,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立案3件、处分3人。加强对中央、省委和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与主责部门建立脱贫攻坚、环保督察整改、安全生产等联动督察机制,有力确保政令畅通。 压实“两个责任”。组织10名区县和市级部门“一把手”、13名区县党政班子成员分别向市县纪委全会现场述责述廉。“一案双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领导干部254人。动态建立廉政档案,出具党风廉政审查意见155份,“放下”有关人选8人,取消3个单位、13人次评优评先资格,扣减68个单位目标考核分。 整治“四风”顽疾。对135个单位开展“四风”突出问题全覆盖专项督查,整改问题333个。针对省委正风肃纪督察组反馈问题,督促主责部门开展整改检查2次,业务培训4轮,健全完善监管制度6项。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86件134人,通报曝光42件56人。 2.以作风整顿为抓手,持之以恒优政风 使常态监督带电。督促各级党组织开展“吃空饷”、破除中梗阻等专项整治,深化干部作风建设。依托庸懒散浮拖问题监督平台,强化明察暗访,深化“回头看”,处理问题244个、问责28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66个市级部门开展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收集群众意见建议286条,督促健全整改措施230项。 让一体监督上线。举办“阳光问廉”“廉政聚焦”等全媒体直播节目6期,对55个单位106名干部现场问廉,问责处理51人,处分9人,督促整改问题104个。联合市电视台、眉山日报社等媒体对市级机关、窗口单位、基层站所等开展干部作风暗访,曝光单位9个。 为干事创业鼓劲。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等原则,旗帜鲜明地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担当。为809名干部澄清问题是非,有力保护干事创业积极性。 3.以执纪为民为根本,常抓长治净行风 深化系统治理。开展群众最不满意的“十大问题”专项测评,围绕教育、民政、国土、卫生四大领域,开展执纪为民“4+X”系统治理,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收集问题线索1470件,处分468人。 助力脱贫攻坚。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督导,立案114件、处分196人。运用大数据助力“一卡通”专项治理,清查“一卡通”发放补助种类85项,清理发放银行卡179.84万余张,督促整改问题442个,处分168人,曝光典型案件64件116人,清退群众款物592.36万元。 聚力扫黑除恶。强化与公安机关等协作配合,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严格“一案三查”。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32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2件2人,集中约谈“打伞”不力区县4个24人,问责18人。 4.以家风建设为动力,久久为功淳民风 大力弘扬三苏好家风。提炼“功废于贪行成于廉”三苏廉政文化主题和“以亲待人、以轻待财、以清待物、以勤待事”三苏廉政思想。推进“三苏廉政文化润万家”“五个一”“六进”等活动,征集廉洁治家格言等200余篇。 聚力打造标准化基地。构建“1+6+N”廉洁文化基地建设体系,三苏祠成功创建省级廉洁文化基地,组织2000余名党员干部、4.5万余名学生到三苏祠接受廉洁文化教育。深入挖掘地方廉洁文化资源,各区县建成廉洁文化基地3个,廉洁文化示范点、廉洁园37个。 5.以廉政教育为牵引,一以贯之育新风 深化五廉教育。健全“廉政培训、廉政谈话、廉政党课、廉政警示、廉政测试”机制,组织701名党员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测试、3410名党员干部前往廉政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举办廉政讲座50场次,制作和发放警示教育读本、警示教育片2300余套,分层分类组织党员干部和家属旁听庭审“身边人”4场次。 提升宣教质效。搭建“一网一微一讲坛一活动”教育平台,通过网站、微信开展权威信息发布、重大政策解读、重大事件报道148次,举办“清风扬眉”讲坛3期,拍摄廉政公益广告、微视频14部,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刊载稿件226篇,有效扩大廉政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影响力。 6.以标本兼治为目标,蹄疾步稳护清风 全覆盖、零容忍。严肃查处水务、产业园区等领域重大腐败案件,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703件,处置问题线索2499件,立案1229件,同比分别增长11.4%、25.8%、0.8%,处分1193人,下降1.2%,其中立案审查县级干部38人、科级干部125人。 抓苗头、护森林。开展执纪政策大宣讲3轮,600余名党员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获得从轻从宽处理,实现轻装上阵。常态化“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实践“四种形态”2650人次,分别占“四种形态”的54.4%、37.6%、4.3%、3.7%。 铸利剑、强震慑。完成市教育、民政、卫生等10个单位常规巡察,对视高、青龙2个产业园区开展提级巡察。巡察全市各级党组织132个,发现问题和线索2057个,移交线索161件,党纪政务处分43人。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督促整改问题1868个,健全制度654个。 7.以体制改革为契机,从严从实带队伍 深化体制改革。全面完成市县两级监察委员会挂牌组建,出台监督执纪工作办法等7项制度,实行执纪监督、执纪审查分设,严格内控管理。坚持单独和综合派驻结合,组建县级派驻机构70个。推进国家监察向乡镇延伸,实现131个乡镇(街道)监察全覆盖。开展基层纪检组织标准化建设,组建村(社区)纪检小组1363个。 强化本领建设。开展本领建设年活动,组织全市695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全员培训,开办市县派驻机构专题培训班,分层分类开展选派培训、主体培训和自主培训,培训干部8000余人次。 净化干部队伍。扎实开展纪律作风教育月活动,举办政治形势、严纪律守规矩专题辅导2场次,编印教育读本1000余册。处置涉及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5件,谈话函询12人,立案审查6人、处分6人。 市纪委监委下属财政全额事业单位3个[公开信访举报中心、电教中心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市监委留置管理中心)],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1个(市巡察服务保障中心)。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及市委巡察办下属事业单位未单独核算,纳入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0个。 2018年度收、支总计3696.1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4.25万元,增长13.66%。主要变动原因:一是2018年人员增加导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的增加;二是2018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约50%。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401.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4.44万元,占75.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01万元,占21.61%。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6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024.34万元,占54.99%;项目支出1656.66万元,占45.0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14.01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7.76万元,增长9.3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中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项目支出预算的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21%。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02.45万元,下降9.51%。主要变动原因是2017年市纪律审查基地项目经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项目,而2018年列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80.75元,占96.59%;公共安全支出(类)98.25万元,占3.41%。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87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09.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05万元,完成预算100%。 4.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支出决算为124.79万元,完成预算100%。 5.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5.21万元,完成预算100%。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7.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9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2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9.3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20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大型修缮、公务用车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7.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5.77万元,占98.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7万元,占1.78%。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5.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34.1万元,增长81.83%。主要原因是2018年申请购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一辆,2017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9.93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其中:其他车型1辆(商务车),金额39.93万元,主要用于纪检办案执法执勤。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4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5.8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监督执纪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41万元,下降50.72%。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公务接待管理,相应的公务接待费也减少。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9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省纪委及其他市州纪委来我市学习考察三苏祠廉政教育基地、“清风扬眉”惠民大数据平台等接待支出。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37万元,主要用于省纪委及其他市州纪委来我市学习、考察、调研等公务活动所需的餐费。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735.01万元,主要用于市纪律审查基地建设支出。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2018年,市纪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4.66万元,比2017年增加151.84万元,增长74.86%。主要原因是2018年监察体制改革后,我单位新增转隶人员18名,新增开支了相关工作经费,主要包括:购置办公办案设备、对办公场所进行改造、开展业务培训、公用经费、特种专业技术用车购置等开支。 2018年,市纪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1.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7.7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3.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机关正常运转所需的办公设备以及党校谈话室室内装修改造项目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纪委共有车辆1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干部教育培训中心(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办案机动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为区县提供办案后勤保障服务取得的收入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人力资源事务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纪委监委机关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纪委监委机关监督执纪工作、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巡察工作等项目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大案要案查处(项):指查处大(要)案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干部教育培训中心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指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行政运行(项):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转隶人员的基本支出。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眉山市纪委眉山市监委2018年部门决算附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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