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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原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部门决算
2019-09-27 11:09  市卫生健康委 [字号: ]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5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5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7

部分 附表 2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二、收入决算表 21

三、支出决算表 2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2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2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2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原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能为贯彻老龄工作方针,提供相关服务,办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的事项,办理市《老年法》协调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研究提出全市老龄工作发展规划,拟定实施办法,督促、检查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决定事项在有关部门和区县落实情况并综合上报。负责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开展老龄问题战略地位的宣传,信息交流,咨询服务与老龄问题有关的社会活动。指导全市敬老爱老工作,开展敬老活动,组织敬老评比表彰活动。管理、指导市老年活动中心,市老年大学的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和有关部门委托的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全力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一是强化老龄政策调研。2018年共上报老龄政策调研文章13篇,其中4篇荣获省老龄办优秀调研文章奖,2018眉山市老龄办荣获四川省老龄政策调研优秀组织奖。二是强力推进实施《眉山市十三五老龄事业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8月,我市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十三五中期评估。三是配合草拟了《眉山市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意见(草案)》。为进一步落实高龄津贴、老年意外伤害保险兜底统保等惠老利老政策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四是扎实开展第五轮敬老模范县(区)创建工作。全市共有22积极要求创建四川省第五轮敬老模范区市、县24县全面开展第五轮敬老模范乡镇、敬老模范村(社区)创建工作五是大力开展“敬老月”活动。在“敬老月”期间,眉山市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市老龄委领导带队开展慰问老年人活动,慰问了全市老年人代表500名,各区(县)、乡(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积极响应,在全市掀起了一阵敬老、爱老、助老系列活动高潮。六是积极树立先进典型。2018年我市向省老龄办推荐四川省最美老人和敬老孝亲楷模共5人,其中1人被评为省最美老人;推荐养老孝老敬老公益广告和微电影3则,其中1则入选,获评公益广告二类作品。

2.全力推动“融入成都、全域开放”。2018年我办积极组织参加第十七届西博会,筹建的颐养之地 天府眉山老博会眉山展馆得到省、市观展领导的高度评价921日,我办组织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老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计委等37个老龄委成员单位共计50余名老龄工作负责人赴西博会现场(成都世纪城新国际会展中心)学习考察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业发展现状,其中市委老干局、市委编办和市卫计等单位书面反馈了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意见建议。

3.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创文入户宣传、敬老月系列活动和精准扶贫结对帮扶等工作为契机,加强对新修订的《四川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和市政府办《关于进一步做好老年人照顾服务工作的通知》等政策法规的宣传,扎实推进贫困户、高龄老人等特殊困难老年人群体意外伤害保险政府兜底统保,落实了2018年市民生工程要求,全市老年人参保意外伤害保险目标任务数173460,截至目前,已完成29.13万人(其中统保、兜底17.37万人,社会老人自主参保11.76万人),完成率高达168%,参保覆盖率达57%,位居全省第一。充分发挥老龄工作督导员作用,狠抓高龄津贴的落实。全市11.2880岁以上老享受了高龄津贴待遇,2018年共计发放高龄津贴4881元,眉山市继成都之后首先在四川省内全面落实了高龄津贴普惠制度,确保项利老惠老政策法规的及时落实,为我市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了微薄力量。

4.更好的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一是加快推进市老年大学建设。为改善眉山市现有老年教育基础设施不足问题,按照国务院和四川省关于加快建设以市、县(区)老年大学为辐射的老年教育网络要求,加快推进眉山市老年大学项目建设59日,收到眉山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事项通知后,成立了市老年大学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重大问题随时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集体商议决策,并定期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项目建设进度。主动衔接规划、国土、发改等相关监管部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要求完善相关手续,全力确保了项目建设进度和质量。目前,建设项目完成了水保和初步设计并顺利通过专家评审,建设场地已打围,施工图设计、地勘、场平等各项前期工作也陆续接近尾声,为开年破土动工做好了全面准备。二是全力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4月底,六县(区)完成了对全市104所敬老院的服务质量自查,5月,我办及时联合市福利院和救助科以抽查的形式,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专项行动检查,并及时向省老龄办汇报了工作开展情况。6月,我市迎接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及四川主流媒体一行到东坡区、仁寿县、洪雅县、青神县顺利开展了养老院服务质量万里行采访活动,获得普遍赞誉和肯定报道三是推进老龄工作信息化发展。进一步加快四川省老龄信息管理平台建设,完善我市老年人口数据库管理,全力做好老年人信息数据采集和录入工作。截至目前,圆满完成了年度信息采录任务,采集录入我市老年人信息74万余条。四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市老龄委成员单位、县(区)老龄办乡镇、村共同构建四级维权网络、法院涉老案件诉非衔接和市老龄工作督导机制协同发力,全面保障了全市老年人合法权益,基本做到了凡是涉老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8年眉山市无一起因涉老问题引起的群访、非访。

5.协助举办了第十七期“全国老年学前沿理论与实践高级学习班”。协助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协会到眉山市举办第十七期全国老年学前沿理论与实践高级学习班,我办积极组织了我市老龄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全国老年学前沿理论与实践高级学习班聆听赵宝华等专家的讲课,强化老龄化国情教育,通过对科学的前沿理论的学习,进一步开阔了全市老龄干部的眼界,提升了老龄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为老龄工作的有序推进打下了牢固地基。

6.主动走上去、请下来,邀请全国老龄办、省老龄办莅眉指导老龄工作。为积极应对社会老龄化发展,全力打造我市各县(区)养老模式特色,有效解决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64日,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兴乾带领市老龄办主任李述清,市卫计委副主任王吉宏专程赴全国老龄办汇报工作,全国老龄办吴玉韶副主任、事业部庞涛、贺常梅副主任听取眉山老龄工作汇报并给予充分肯定。邀请全国老龄办信息中心(项目办)副主任杜杰一行来眉指导老龄工作,下一步,我们严格按照上级领导指示创新工作方式,推动老龄工作再上新台阶。

7.迎接“4+X”系统治理和市巡视组检查。积极参加市纪委“4+X”系统治理,配合巡视组专项检查,针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立行立改,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致力清风扬眉

二、机构设置

原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80.4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5.25万元,下降7.8%。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70.9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92万元,占6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5万元,占32.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80.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64万元,占55.8%;项目支出79.81万元,占44.2%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0.4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25万元,下降7.8%。主要变动原因是财政拨款经费压缩,厉行节约。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9.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2.58万元,增长72.2%。主要变动原因是主要表现在新增人员和调资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5.4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19.02万元,占94.9%医疗卫生支出(类)3.05万元,占2.4%住房保障支出(类)3.38万元,占2.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25.45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0.9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支出决算为54.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老年志愿者部分活动未完。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其他社会福利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0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0.64元,其中:

人员经费81.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根据接待人次实报实销。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无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1万元,下降5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老龄工作公务接待0.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5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原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8万元,比2017年增加15.1万元,增长389.2%。主要原因是2017年部分基本支出在决算编制中列入了项目支出,导致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较低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原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原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共有车辆0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用于医疗保障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反映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际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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