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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眉山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 |||||||||||||||||||||||||||||||||||||||||||||||||||||||||||||||||||||||||||||||||||||||||||||||||||||||||||||||||||||||||||||||||||||||||||||||||||||||||||||||||||||||||||||||||||||||||||||||||||||||||||||||||||||||||||||||||||||||||||||||||||||||||||||||||||||||||||||||||||||||||||||||||||||||||||||||||||||||||||||||||||||||||||||||||||||||||||||||||||||||||||||||||||||||||||||||||||||||||||||||||||||||||||||||||||||||||||||||||||||||||||||||||||||||||||||
2019-09-27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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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眉山市国资委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2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1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21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9 第四部分 附件………………………………………………………………………………32 附件1…………………………………………………………………………………………32 附件2…………………………………………………………………………………………38 第五部分 附表………………………………………………………………………………4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1 二、收入决算表……………………………………………………………………………41 三、支出决算表……………………………………………………………………………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41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41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41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41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4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4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4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41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府办发〔2012〕45号)和《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国资委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发〔2012〕69号)精神,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强化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薪酬待遇管理。负责职能主管部门下属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2)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3)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审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等。 (14)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投促委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和国有企业的招商和引进。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市国有资产总额达到1371.3亿元,同比增长19.2%;净资产达到701.5亿元,同比增长22.7%;实现营业收入47.8亿元,同比增长12.2%。 1、围绕重大项目,狠抓投融资工作。一是围绕项目积极融资,指导眉山发展公司、市资产经营公司、市工投公司有效借助非公开公司债、专项债、中期票据等金融工具,实现融资58亿元。二是有效防范债务风险。梳理摸排市级平台公司各类债务,千方百计化解短期内可能出现的偿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督促各企业采取多种渠道偿还债务,防止因资金链断裂引发金融风险,目前,金融风险稳步可控。三是以项目为载体促进企业市场化、实体化转型发展。全年新投资经营性项目11个,投资总额16.485亿元。其中眉山发展公司投资瓦屋山旅游开发初见成效,为引进华侨城集团整体打造开发奠定了基础;眉山发展公司与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和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合作设立眉山分所,已开业运营;眉山工投公司投资3.9亿元与中国建材集团下属凯盛科技股份公司合作建设铜铟镓硒太阳能薄膜项目已正式启动;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挖掘潜能利用富余热能建设干化污泥项目已投产,利用闲置土地与民营资本合作建设锂电池负极材料项目有望近期落地。四是承担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履行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全年新建续建项目18个,总投资4.05亿元。其中苏母公园全面建成,大南街整治工程已基本完成,东坡岛小学、特训警基地、老年活动中心、华西妇女儿童医院等项目均在建设中。 2、围绕职能转变,狠抓国企改革工作。一是推进薪酬制度改革。出台市属国企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实施暂行办法、市属国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完成了四川启明星铝业公司、眉山发展公司等9户市属国有企业2017年度领导班子、领导人员综合考核评价和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通过考核,逐步形成了企业领导人员薪酬与经营业绩挂钩的机制。二是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调整充实市资产经营公司、市工投公司、市农业和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等7户市属国企领导人员15人,全覆盖配齐配强企业财务总监,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管。三是推进市属国企公车改革。完成纳入车改范围的29户市属一级企业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报送、核准,以及车辆封存停驶。全市29户企业取消车辆64辆,车改节支率15.12%。 3、围绕培植龙头,狠抓国企战略重组。以眉山发展控股有限公司、眉山市资产经营公司为主体,分别突出市场竞争类和公益事业类的功能定位,将现有市属国有企业中行业相近、业务相似的企业进行整合重组,按各自功能定位并入两大公司,构建“2+n”市属国企发展架构。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拟定了市属国企整合重组方案并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通过。目前,正稳步有序开展企业股权划转、理顺国企领导人员管理体制、出台监管责任清单、违规经营责任追究办法等工作。 4、围绕主导产业,狠抓招商引资。实施会节招商、信息招商、产业招商、创新驱动招商,全力构建“省国资委+市州国资局+园区+驻外招商局+区县”信息共享、互联互通机制,围绕我市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发展需要,跟踪服务意向性企业。全年,签约四川精细化工研究院阻燃剂项目、天府新区中欧智慧中心项目2个,合同金额17亿元,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70%。 5、围绕队伍建设,狠抓国企党建工作。一是深入谋划研究。先后深入市属国有企业调研座谈9次,全覆盖走访党组织关系隶属我委的中央、省属在眉企业党组织,基本摸清了我市国企党建底子弱、覆盖窄、活动少等现状。针对问题,因地制宜提出了构建“三责三动”党建工作新格局的思路。二是深化三大活动。深化“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活动,组建宣讲团6支,分批分组深入企业进行宣讲,覆盖党员1400余人次;精心举办国企高质量发展论坛,收集建议意见30余条;聚焦高质量发展主题,形成调研文稿20余篇,转化推行“1234”工作法推进服务型机关建设等工作举措7条。深化领导联系企业活动,党委领导牵头联系1—2户国有企业,定期不定期深入企业服务督促指导工作,培育出四川启明星党委、中国移动眉山分公司党委等一批先进典型。深化“三大工程”活动,出台了《关于实施“123”工程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意见》,聚焦企业党委领导作用强化、基层党组织书记履职能力等工程,落实具体举措15条。三是推动各项基础性工作。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新成立市资产经营公司党支部等基层党组织4个,选优配强了支部书记。建立完善了国有企业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体系,指导督促82个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储备,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养和人才递进培养计划,建立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后备人才库,入库优秀年轻人才干部39人,开展跟踪渐进培养。 6、筑牢干部思想防线,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一是层层传导压力。通过签订目标责任书、承诺书,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链”,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会,每半年进行一次阶段性工作总结,抓好企业党组织书记党风廉政述责述廉工作,探索开展企业中层以上干部述廉工作。二是突出日常管理。结合“财经大讲堂”专题讲座,邀请四川道言律师事务所老师讲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中的法律风险防控》,教育干部300余人次。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集体谈话70余人次,持续抓好红色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做好重要时间节点廉政提醒。三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完善惩防体系工作制度14个,强化国资国企监管廉政风险管理防控,确定一级、二级、三级风险点14个,逐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四是开展交流检查。坚持在检查中交流、在交流中检查,在眉山烟草公司开展国资国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交流会,与市纪检组联合对所属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全覆盖专项检查。 7、坚持紧密联系群众,扎实开展脱贫攻坚。年初,帮扶责任人结合贫困户实际,精准制定了“一户一策”帮扶措施。大力扶持村级活动阵地改扩建,帮助村级党组织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不定期走访慰问贫困户,积极开展帮扶对象问卷调查,了解掌握真实情况,及时予以资金等帮助。2018年,下乡走访调研12次,31户易地搬迁户全面入住(购房8户,自建24户),贫困户对扶贫工作满意度较高。 8、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切实维护安全稳定。一是全力抓好应急处突。集中力量,妥善处置原国营星华仪器厂罗静等人到市政府上访事件,在市政府副市长唐宏同志带领下,联合青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破产清算组,几经周转,通过会议答复、书面回复等形式,基本控制由国营星华仪器厂破产引发的信访问题。二是全力化解信访个案。实施领导包案、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妥善化解原国营星华仪器厂历史遗留问题5个、大南街改造引发的信访问题1个。三是全力保障生产安全。建立委领导联系督导企业安全机制,每月开展一次督导检查。切实抓好重要节日、全国及省市两会、汛期等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国资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纳入市国资委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00223.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7061.63万元,增长764.5%。主要变动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册资金本的注入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0007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43万元,占0.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287.76万元,占99.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0020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92万元,占0.2%;项目支出199710.2万元,占99.8%。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0223.4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7061.63万元,增长764.5%。主要变动原因是对国有企业注册资金本的注入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88.68万元,增长73.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了铁路路网建设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18.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03万元,占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7万元,占4.6%;医疗卫生支出15.9万元,占1.7%;交通运输支出250万元,占27.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35.01万元,占58.3%;金融支出10万元,占1.1%;住房保障支出17.65万元,占1.9%。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918.37,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7.23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 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41万元,完成预算100%。 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44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4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铁路路网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50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99.97万元,完成预算100%。 11.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96.0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39.01万元,完成预算100%。 13. 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6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5.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16.2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9.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3万元,完成预算7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为商务接待支出。我委是“六驾马车”之一,承担了10个亿的招商引资任务,本着节约原则,减少了公务接待费和商务接待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改革后,我委未保留车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3.53万元,完成预算7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05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我委厉行节约,适当减少了接待开支。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3批次,41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5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精细化工研究院阻燃剂、天府新区中欧智慧中心等项目。其中: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53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资商务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99287.7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管理范围覆盖率达100%,11个项目绩效目标基本完成。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1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2018年11个项目按项目绩效目标要求圆满开展,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办公设备购置”“国有企业信访维稳突出问题专项经费”“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专项审计经费”“投促大厦集中办公区后勤物管服务”“招商引资专项经费”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 办公设备购置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9万元,执行数为5.20万元,完成预算的57.78%。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部门业务有效开展,日常工作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资金剩余较多,资金使用效益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优化项目资金管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度。 2. 国有企业信访维稳突出问题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国资委管辖企业涉及企业破产安置和棚户区改造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主要问题: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量化。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绩效目标设立管理,细化绩效目标编制。 3. 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评估、专项审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证了资产评估的专业性和数据的准确性,提高了资产管理水平。发现的主要问题: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快内部制度建设,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及流程,强化预算目标绩效管理。 4. 投促大厦集中办公区后勤物管服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3万元,执行数为4.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支持了部门工作人员工作开展,优化了办公环境。 5.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圆满完成全年招商引资各项任务。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市国资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招商引资项目2018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万元,比2017年增加18.99万元,增长40.4%。主要原因是办公场所租金和水电费上涨;为顺利进行招商引资工作开展,国营星华棚户区改造项目启动等,会议费、印刷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上升。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国资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255.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25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国营星华仪器厂棚户区改造项目、铁路路网建设。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国资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市国资委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市国资委退休人员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用于缴纳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国资委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和市董监事办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交通运输支出(类)铁路运输(款)铁路路网建设(项): 指市国资委下属国企用于铁路网建设支出。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增加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和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国有资产监管(款)其他国有资产监管支出(项): 指市国资委及下属事业单位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15.金融支出(类)金融部门行政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市国资委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项目支出。 1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指增加市属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支出。 1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市国资委部门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国资委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眉山市开发性金融合作办公室。 (二)机构职能。 根据《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眉府办发〔2012〕45号)和《中共眉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市国资委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批复》(眉市编发〔2012〕69号)精神,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能是: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运营机构和地方金融企业的国有资产。 (2)承担所监管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管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措施,加强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监管。 (3)强化市本级国有资产的监督和管理。加强县(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指导。负责所监管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购置、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 (4)研究制定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办法,制定相关制度。 (5)参与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有关管理制度,提出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年度预算建议草案,组织和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负责组织所监管企业上缴国有资本经营收益。 (6)指导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改革和重组,推进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7)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考核管理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人事任免和薪酬待遇管理。负责职能主管部门下属的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人事任免工作。 (8)按照有关规定,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董事、监事、财务总监,并执行和落实相关管理制度。 (9)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收入分配工作,及调控市属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的工作。 (10)负责市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及中央、省在眉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和廉政建设工作。 (11)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以及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负责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界定、清产核资、调剂、处置等工作。 (12)在市政府授权范围内,负责市本级政府性融资工作。 (13)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审核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工作等。 (14)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市投促委统筹协调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市国资委主要负责央企和国有企业的招商和引进。 (15)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市国资委编制26个,其中:行政编制14个,财政补助事业编制12个。截止2018年底,实有人员2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6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财政资金收入200075.1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7.4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99287.7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财政资金支出200206.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5.92万元,项目支出199710.2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8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6分。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如下。 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部门无专项预算情况。 (三)结果应用情况。 本次自评通过部门决策、综合管理、部门绩效情况三个一级指标逐一展开自评,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佐证材料得出自评明细分值和总分值。通过明细指标自查找出预算管理薄弱环节,以查促改,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存在问题。 1.财务制度执行力有待加强,资金使用计划有待细化。 2.部门整体支出预算控制有待进一步加强。 3.内控制度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建议。 1.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的发生。 2.加强财务队伍建设,抓好绩效评价管理部门的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建立绩效评价长效机制;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全面有效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3.完善制度建设,加快推进内控制度、资产管理办法建设。 附件2 2018年招商引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评价工作开展及项目情况 根据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及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的决策部署,眉山正着力打造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通过对接成都天府新区以实现同城发展,主动承接,推动眉山各项事业再上新台阶。我委把引进国企作为招商引资工作的中心工作,建立了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责任制。2018年,我委全年招商引资目标任务为10亿元。 2018年年底,我委以投资监管科在年度工作总结会上汇报工作的方式开展招商引资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二、评价结论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结论 1.项目完成基本情况 2018年我委共签约项目2个(四川省精细化工研究院阻燃剂项目、天府新区中欧智慧中心项目),全部履约,合同金额分别为5亿元和12亿元,完成目标任务10亿元的170%;全年完成开展招商引资活动“走出去”10次;完成“央企、国企招商引资”调研材料1篇,并为央企、国企在眉投资工作做好前期对接和入驻后的相关服务工作,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提前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 2.目前正在跟踪的项目 (1)省抗菌素研究院中试基地、小动物实验基地和药品生产企业落户经开新区(西区药谷园区),但受制于该院有技术、有项目但无资金、园区有愿望但也无资金之困,项目处于停滞状态。我委正积极帮助其想办法,分别联系了广发银行、华夏幸福基金为其策划几种融资方案。 (2)中铁文旅黑龙滩整体开发项目欲前往青神实地考察该县竹编产业,打算将竹编与中铁皮文化旅游开发项目相结合专属打造贴近日常生活、又富有文化、生态旅游特色的竹艺类项目引入该企业项目规划中。 (3)日机密封公司欲将总部迁往天府新区仁寿视高工业园区。 (4)武汉中车欲投资20亿元在仁寿视高工业园区占地100亩建刹车模块生产线项目;眉山中车与意大利一家公司合作欲投资20亿元在仁寿视高工业园区占地100亩建高档汽车紧固件生产线项目。 (二)绩效分析 1.项目管理 2018年度, 招商引资专项经费预算数为20万元,决算数为20万元,占100%。该部分支出主要用于与招商引资相关的办公费、会议费、差旅费、商务接待费等支出。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2.项目绩效 项目目标完成情况与效益情况如下:
三、存在主要问题 预算绩效管理法制尚未建立健全,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需要进一步推进。 四、 相关措施建议 (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建设。制定统一的预算绩效管理相关制度办法,指导和推动绩效管理工作。 (二)加强业务培训。一是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基础理论和实务操作统一培训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对绩效评价的范围、方法等进行探索,形成理论和实践互为促进的良好局面。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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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眉山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汇总).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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