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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眉山市妇女联合会部门决算
2019-09-27 09:59  市妇联 [字号: ] 打印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结合眉山市实际,推进全市妇女运动健康发展,联系团体会员,对全市妇女组织进行业务指导。

二是参与制定我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促进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实施,推进妇女儿童培训及活动阵地建设。

三是按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妇联履行妇联的参与、教育、代表、服务、联谊等社会职能,推进全市妇女儿童事业的发展。

四是调查研究我市不同地区妇女儿童的情况、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妇女参政。参与涉及妇女儿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实施,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五是指导和推进全市农村妇女的双学双赛活动和城镇妇女的巾帼建功活动,城乡妇女的五好文明家庭活动,组织和带领妇女在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半天边作用。

六是指导各级妇联的宣传舆论工作。教育引导妇女增加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表彰各行各业先进妇女,开展妇女职业技术培训和多层次的妇女干部培训,全面提高素质,促进妇女人才成长。

七是为妇女儿童服务。加强与社会各界的联系,协调和推动社会各界为妇女儿童办实事,办好事。

八是扩大与各族各界妇女的联系,做好有关外事联络交往工作,参与全市妇女统战工作政策的议定,配合做好我市妇女统战工作,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巩固妇女的团结。

九是承担市政府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政治思想引领,团结带领广大妇女坚定不移地听党话跟党走。组织广大妇女扎实开展“学报告、读党章、守初心、谋发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等活动,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来川视察讲话精神、习近平关于妇女儿童系列重要论述、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以及中国妇女十二大、四川妇女十三大等,引领广大妇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坚决维护”,坚定不移地引领妇女听党话跟党走。

二是三项民生任务超额完成。全年结对救助贫困母亲143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79%,救助物资折合人民币71.65万元,为贫困妇女缓解了生产生活困难;全市7.57万人女性参保“关爱女性保障计划”,218人获理赔,理赔金额333.28万元;举办关爱女性健康讲座、义诊等活动48场次, 8.6万人农村妇女接受“两癌”免费检查,争取“贫困母亲两癌救助专项资金”97万元,救助“两癌”贫困妇女97人。建设儿童之家144个,完成目标任务的120%,并创建了“三种模式建家、八有目标兴家”的儿童之家建管用模式。开展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培训妇女462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16%,创建特色种植、家政培训居家灵活就业示范基地8个。

三是妇联改革任务全面完成。25项妇联改革任务全面完成并销账,市妇联新增内设机构1个,市、区县、乡镇妇联工作经费全部落实,乡镇(街道)妇联组织区域化建设改革工作全面完成,新增执委3318人,兼职副主席743人,妇联主席全部进入党委、政府班子,举办乡镇妇联主席培训班,编制了《眉山市基层妇联工作手册》《眉山市妇联干部工作手册》,探索建立了“4321”妇联工作机制;选优配强了市妇联干部,构建了专挂兼相结合的妇联干部队伍。全年选拔任用正科级干部2名,选派1名优秀年轻副科级干部到省妇联挂职锻炼、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市妇联挂职锻炼、1名优秀社会组织负责人担任市妇联家儿部兼职副部长;组建了市妇女儿童社会组织联盟,为社会组织交流学习、资源共享搭建了平台,延伸了服务妇女儿童工作手臂。

四是乡村振兴巾帼行动助力脱贫攻坚。组织开展巾帼创业创新行动,开展新春招聘会54场,累计发放宣传资料13.53万份,提供免费服务16.44万人,实现女性就业2610人。开展“迎新春,走农户”、扶贫日“走基层、送温暖”等帮扶活动,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赠送慰问物资1.81万元;支持联系村、加挂村组织建设暨党建带妇建工作经费、脱贫攻坚妇女居家灵活就业项目经费6.3万元,协调到位小母牛项目资金75万元。评选表扬了十佳脱贫标兵、十佳扶贫先进个人、十佳基层妇联主席、首届“巾帼创客”,使广大妇女群众学有榜样、超有目标,激励广大妇女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中,为建设开放发展示范市、助力眉山高质量发展贡献巾帼力量。

五是家庭文明建设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选市级“最美家庭”20户。其中,2户家庭被荣获全国“最美家庭”、4户家庭荣获省级“最美家庭称号。举办“最美的家最美的您”最美家庭故事分享会、家庭教育讲座、亲子阅读、家风家训分享会、健康教育讲座等系列活动685场次,近万名群众在活动中感受最美、受到教育。注重三苏好家风、好家教宣传引领,引导城乡妇女参与环境整治、家园美化等活动,养成好习惯,传承好家风;围绕“四城联创”,开展“绿化阳台美化家园”“我为东坡故里植棵树”等活动,在苏堤公园种植“巾帼林”;助力“创文创卫”工作,打造文明风尚示范小区1个、印制《家风家训读本》8万册、协助下大南街社区通过创文创卫检查。

六是维权工作创新突破。在北京、上海、深圳、西藏、成都等外出务工妇女集中地建立“眉山籍外出务工妇女维权服务站”5个,为外出务工妇女搭建线上线下维权服务平台;争取法援项目资金2万元,为16名妇儿提供法律援助,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7.5万元;深度参与家事审判改革,建家事调解工作室6个、婚姻家庭辅导室3个,推荐婚姻家庭调解专家3名进入市司法局调解专家库,家事调解员通过事前、事中、事后参与,妥善处理家庭矛盾纠纷,该项工作被省委深改办采用并入选全省40例改革典型案例;举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典型案例评选发布会”;配合做好全国人大、全国妇联家庭立法调研、省妇联土地改革中妇女权益保护调研。

          二、机构设置

眉山市妇女联合会为一级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421.79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5.69万元,增长18.45%。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结余增加。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387.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86.84万元,占99.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58万元,占0.15%

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421.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9.22万元,占56.72%;项目支出182.57万元,占43.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21.2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5.12万元,增长18.2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群团中心运行经费、庆祝三八节活动经费、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经费。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2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65.12万元,增长18.29%。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群团中心运行经费、庆祝三八节活动经费、基层妇联干部培训经费。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1.2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371.01万元,占88.08%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类)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8.96万元,占4.5%医疗卫生支出(类)7.03万元,占1.67%住房保障支出(类)7.72万元,占1.83%农林水支出(类)16.5万元,占3.92%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21.22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89.0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8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28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03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7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9.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4.3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34.8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6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1.76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部门本年度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部门无保留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48万元,下降75%。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批次人次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5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1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全国人大、全国妇联调研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用餐费0.098万元,接待全国妇联、省妇联调研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用餐费0.062万元。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全国人大、全国妇联调研家庭教育立法工作用餐费0.098万元,接待全国妇联、省妇联调研儿童之家建设工作用餐费0.062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未开展相关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未开展相关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未开展相关工作。

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妇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84万元,比2017年减少8.42万元,下降19.46%。主要原因是实有人员减少1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妇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便携式计算机1台。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31日,市妇联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市委组织部转来培训费结余部分。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眉山市妇联2018年部门决算.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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