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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部门决算 | ||||||||||||||||||||||||||||||||||||||||||||||||||||||||||||||||||||||||||||||||||||||||||||||||||||||||||||||||||||||||||||||||||||||||||||||||||||||||||||||||||||||||||||||||||||||||||||||||||||||||||||||||||||||||||||||||||||||||||||||||||||||||||||||||||||||||||||||||||||||||||||||||||||||||||||||||||||||||||||||||||||||||||||||||||||||||||||||||||||||||||||||||||||||||||||||||||||||||||||||||||||||||||||||||||||||||||||||||||||||||||||||||||||||||||||||||||||||||
2019-09-26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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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部分 名词解释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预防、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辖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辖区内的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辖区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8年,园区分局上下在市局党委和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及各级会议精神,围绕园区经济发展大局,以“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为主线,全面实现“争一流、创平安”为目标,不忘初心、全面履职,为眉山公安打造全国优秀公安局的发展大计贡献园区力量,也为保障园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交上了一份沉甸甸的成绩单。 (一)举全警之力大力实施了眉山公安“大数据、改革、发展、人才”四大战略。 一是不断突破,大力实施改革战略。二是固本强基,大力实施发展战略。三是不拘一格,大力实施人才战略。四是大数据战略。 (二)以目标绩效考核为指挥棒,真抓实干、顽强拼搏,狠抓公安主业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因地制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二是以侦查破案为主责,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工作,净化社会治安环境。三是夯实基层基础根基,坚守社会治安防控阵地。 (三)把握队伍管理生命线作用,保障各项工作落实。 一是政治建警、思想引领。首先谋划在前,方案务实。其次活动丰富,学习深入。二是以人为本、从优待警。首先,严格落实民警休假制度。其次,落实优警政策。再次,分类走访慰问民警及家属。再次强化表彰,提振精神。三是严管队伍,架起高压线。首先,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实战“强力督导”。其次,盯紧队伍风险,突出事前防范“跟踪督”。再次,日常工作不忽视、坚持问题导向“常态督”。四是坚持文化育警、培树良好形象。五是坚持宣传树形象,不断扩大公共影响力 二、机构设置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0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662.3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5.68万元,增长9.71%。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执法执勤、办案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0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4.33万元,占89.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
268.26万元,占10.7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8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99万元,占90.60%;项目支出243.28万元,占9.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94.0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6.87万元,增长12.0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执法执勤、办案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6.87万元,增长12.0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执法执勤、办案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50万元,占4.50%;公共安全支出1951.63万元,占84.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3万元,占5.88%;医疗卫生支出55.62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72.83万元,占3.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21.00万元,完成预算96.9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为104.5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数1707.86万元。完成预算96.76%。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数143.33万元。完成预算88.99%。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数33.9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治安管理(项):支出决算数1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刑事侦查(项):支出决算数3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禁毒管理(项):支出决算数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网络运行及维护(项):支出决算数2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支出决算数0.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7.29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100%。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62万元,完成预算100%。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住房公积金72.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77.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8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95.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52万元,完成预算44.3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本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了接待人次,降低了接待费支出。二是年初预算执法执勤用车购置费32万元当年未执行;加强车辆管理,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总体下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0.98万元,占98.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1.71%。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0.98万元,完成预算45.56%。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3.43万元,下降9.97%。主要原因是加强车辆管理,压缩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2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0.98万元。主要用于接处警、值勤巡逻、办案、抢险救灾、维稳处突等工作所需的执法执勤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的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25万元,下降31.6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减少了接待人次,降低了接待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61人次,共计支出0.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雅安市公安局、大英县公安局、雅安雨城区分局、法制日报社、省公安厅工作组到分局考察交流、检查指导派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接待餐费支出。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三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三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五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五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园区分局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以及辖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围绕园区经济发展大局,以“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为主线,全面实现“争一流、创平安”为目标,不忘初心、全面履职。一年来,在重大安全保卫活动、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实效,保障了园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公安工作达到了年初既定的目标。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办公、办案业务用房租赁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9.93万元,执行数为39.9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分局6个部门的办公及办案业务用房,确保了分局正常运,正常履行职责。 2、上级补助办案业务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9万元,执行数为3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该项目专项用于分局行政案件及刑事案件的侦办以及与办案有关的支出,保障了分局对违法犯罪案件的有效打击,确保了辖区案件发案率只降不增。 3、上级补助业务装备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分局一线民警执法勤务装备、设备及时更新和配备,提高了一线民警自身安全防范水平和执法规范化水平。 4、网络通信及维护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局通信网络畅通,各级指令上传下达及时顺畅,各业务系统正常运行,提高了办案、工作效率,确保了分局各项业务正常开展。 5、后勤物管服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项目全年预算数33.94万元,执行数为33.9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机关运行及后勤供给,为全局日常运转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确保全局正常运转。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如下: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5.81万元,比2017年减少4.8万元,下降2.39%。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支出管理,压缩各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分局基层一线实战部门购置办公家具、空调设备、办公设备等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共有车辆2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电瓶巡逻车),主要用于执法执勤。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本单位主要是甘眉工业园区和金象化工产业园区管委会拨付的辅警人员经费及工作经费等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行政运行:指政府维护公共安全方面的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支出-公安-治安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治安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所属巡警队、特警队、派出所、110 等方面的支出。 7.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国内安全保卫: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国内安全保卫工作的支出。 8.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刑事侦查: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支出。 9.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禁毒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禁毒工作的支出。 10.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出入境管理: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开展出入境管理工作的支出,包括“三非” 外国人遣返,出入境证照印制、管理以及出入境边防检查站等方面的支出。 11.公共安全支出-公安-网络运行及维护:反映各级公安机关各类专网、局域网的租费、运行费、 维护费、软件开发费等方面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本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出。 1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医疗保障-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反映单位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8年部门 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本部门为一级预算单位,内设机构10个,无二级预算单位。 (二)机构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是眉山市公安局的派出机构,履行县级公安机关职能。预防、制止和侦查辖区内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维护辖区内的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组织、实施辖区内的消防监督工作;管理辖区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对辖区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辖区内的重要场所和设施;管理辖区内的集会、游行、示威活动;对辖区内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指导和监督辖区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完成市公安局和园区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2018年末,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在编在职人员71人,其中行政人员(民警)57人,临时用工控制数人员14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502.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34.33万元,占89.2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268.26万元,占10.72%。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94.0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6.87万元,增长12.0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执法执勤办案支出增加。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589.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5.99万元,占90.60%;项目支出243.28万元,占9.4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56.87万元,增长12.0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工资性支出及执法执勤办案支出增加。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50万元,占4.50%;公共安全支出1951.63万元,占84.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43万元,占5.88%;医疗卫生支出55.62万元,占2.40%;住房保障支出72.83万元,占3.1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目标制定情况 本局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目标的编制、填报和分析评估,年初按预算要求,设置了三个重点项目的绩效目标,年末对项目中又选取二个共计五个项目进行自行评价,量化了绩效目标要求和内容,做到“财随事定”,确保了重点业务工作有效开展,财政资源配置合理。 2、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园区分局按照省公安厅、市公安局以及辖区管委会的安排部署,围绕园区经济发展大局,以“防风险、保平安、护发展”为主线,全面实现“争一流、创平安”为目标,不忘初心、全面履职。一年来,在重大安全保卫活动、维护政治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服务人民群众、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取得了实效,保障了园区经济发展和人民安居乐业,各项公安工作完成了年初既定的目标,分局在市局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中取得第一名的好成绩。 3、预算编制情况 本局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在年初预算编制工作中,严格按财政要求实行“二上二下”的管理体系,遵循“合理安排、量入为出和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和本级政府的要求编制预算,做到了预算编制收支平衡。 4、预算执行情况 本局一直严格贯彻“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所有开支事项均明确所属预算指标,并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按本局采购管理、经费收支、固定资产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关审核、审批程序,严格按批复的预算执行,强化预算执行的严肃性。 (二)专项预算管理。 本局专项预算严格按单位内控制度要求的决策程序,实施集体决策,根据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可行性、预算资金的额度进行科学评估,按照上级对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要求进行科学分配和使用。严格按时限执行预算,并注重实效,全年按时完成专项预算目标。 本年度,我局执行专项预算资金71万元,均按专项资金的用途严格规范使用,办案业务费专项用于保障重点案件及与办案直接相关的支出。业务装备费专项用于购置警用专用设备、装备,确保了资金的投向符合各项规定,并发挥最大效益。 (三)结果应用情况。 为逐步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局按要求在指定的媒体向社会公开了2018年度预算、2018年度决算以及我局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等项目以接受社会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次自评,我局整体绩效完成良好,较好的完成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财政资金使用合理、合规、及时,产出和整体效益匹配,有力保障了我局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保障了辖区经济、民生发展。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还存在粗放化情况。预算编制不精细、不科学、不准确的情况还存在,预算编制没有发动各业务部门充分参与,预算编制的针对性有待加强。 2、预算绩效管理水平不高。欠缺对预算绩效相关知识的深入理解,对预算绩效管理认识不足,对预算绩效的重视度不够,导致绩效管理水平不高。 (三)改进措施 1、加强财务人员及各业务部门负责人培训。一是加强预算相关知识的培训,二是加强绩效管理知识的培训,三是加强财务会计相关知识的培训。 2、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分局内部控制制度,强化所有部门内部控制意识,进一步完善预算执行流程,确保预算执行科学合理。 3、加强绩效目标设定和管理。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相关知识培训。二是加强事前绩效目标评估和设定。三是加强事后绩效目标考核评价。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局无此表收支项目)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局无此表收支项目)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本局无此表收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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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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