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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
2019-09-25 1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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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一)主要职能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是市委领导下服务残疾人的群团部门。开展残疾人康复、扶贫、教育、劳动就业、文化体育、社会服务、无障碍改造和残疾人预防等工作。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划和计划,起草有关保障残疾人权益的政策草案,调查和掌握残疾人状况,向政府提出决策建议,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二)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换届工作顺利有序。市区县残联全面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在市残联换届选举中,市委高度重视,常委会专题听取换届工作汇报,剑东副书记代表市委在开幕式上作重要讲话,光彩常委、传龙部长、忠良副市长多次研究换届选举中的问题。以市委的名义表扬了十佳自强模范和十佳扶残助残先进,40个残疾人工作先进集体和78名先进个人。市区县残联全部配齐主席团和理事会班子成员,五大协会主席,其中调整区县残联理事长、副理事长5人,市残联新增兼职聋人、盲人理事各1名,新增五大专门协会副主席各2名。 2、坚持精准理念,“量服5335”战略持续深化。精准入户和服务到人。乡镇专干、专委深入12万名残疾人家庭了解需求153.8万项次,落实服务140.6万项次,落实精准度达91%。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应发尽发。35834名困难残疾人纳入低保。新增88名残疾儿童入学,1372名残疾学生得到救助。新增2456名残疾人养老保险由政府代缴。精神病服药门诊报销提高到1200元。补助2241名肢体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资金80.67万元。 3、坚持量质并举,残疾人就业创业全面推进。选拔20名残疾朋友角逐省第五届残疾人职业技能大赛11个项目竞赛。蒲建中、黄川获服装设计、网络制作一等奖;眉山选手荣获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眉山残联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优秀组织奖和道德风尚奖等奖项,这也是眉山参加省职业技能比赛参与人数最多、获奖项目最多的一次。鼓励3.2万名残疾人居家灵活就业。发放150万元资助2209名残疾人就业。举办农村实用技术培训班43期,扶持5885人贫困残疾人发展生产。举办3期盲人按摩、小儿推拿培训班,帮助 110名残疾人提升技能。投入90万元支持18个专业合作社,帮助1000多名残疾人创业,其中贫困残疾人560名,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投入138万元发展集中托养机构10家,居家托养服务2300人,集中托养650人,其中212人实现就业,就业人数仅次于成都市。 4、坚持试点示范,残疾人康复水平全面提升。市康复中心辅具器具部基本建成,成为全市首个取得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资质的单位。携手彭山区残联,在青龙镇建立了全市第一个社区康复站。3名社区康复员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全覆盖为残疾人提供康复评估、心理咨询、康复训练、康复知识宣传等服务,真正实现康复服务的精准化、便利化。全市对256名贫困家庭脑瘫儿童,59名偏瘫、截瘫患者,52名贫困家庭听力残疾儿童开展康复救助服务。资助1523名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手术。儿童康复民生项目被市政府民生工作会议列为两个参观点之一,市政府和区县主要领导进行了视察,受益群众黄兰英在会上做了发言。市长罗佳明称赞,儿童康复民生项目是一群有情怀的人做的有情怀的事业。 5、坚持残健共融,残疾人社会环境明显改善。眉山创建文明城市的深入,公园、医院、商场等公共场所增添了无障碍卫间、坡道、扶手等配套设施,街面修整盲道、坡道,取缔非法占用盲道等不文明行为,残疾朋友出行更加方便。全市选拔60名运动员参加省九残会暨第四届特奥会14个大项的赛事,荣获残运金牌9枚、银牌7枚、铜牌6枚,特奥金牌13枚、银牌8枚、铜牌6枚。东坡、彭山、洪雅狮子会服务队关心关爱残疾人,仁寿狮子会服务队正式成立。省市主流媒体特别推出残疾人自强不息故事38条,宣传社会正能量。 二、机构设置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下属二级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 眉山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 眉山市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 3. 眉山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2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0.46万元,下降11.92%。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压缩。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51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74.39万元,占97.36%;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3万元,占2.64%。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92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6.79万元,占37.77%;项目支出1197.42万元,占62.2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1924.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0.46万元,下降11.92%。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部门预算压缩。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8.63万元,增长1.54%。主要变动原因是残疾人事业支出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84.1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50.25万元,占2.6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1774.14万元,占94.16%;医疗卫生支出(类)31.99万元,占1.7%;住房保障支出(类)27.79万元,占1.47%。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84.17,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1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2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6.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86.83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351.31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 支出决算为994.39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和扶贫(项): 支出决算为22.4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 支出决算为51.76万元,完成预算100%。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 支出决算为1.67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8.91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6.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 支出决算为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27.7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6.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99.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72.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继续压缩我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并且来人来函接待事宜明显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99万元,占61.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万元,占38.77%。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增加0.09万元,增长4.74%。主要原因是维修成本相对增加。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9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出差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万元,完成预算5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7年减少0.12万元,下降8.7%。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执行省、市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继续压缩我单位的公务接待费支出,并且来人来函接待事宜明显减少。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4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各市残联相关领导和科室人员来我市参观儿童康复中心和交流学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0.0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 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34万元,比2017年增加25.76万元,增长56.52%。主要原因2018年我单位进行了换届选举,导致了公用经费有所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8.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67万元。主要用于康复中心医疗设备采、机关运行的办公设备采购和残疾人运动会第三方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7.6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78%,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22%。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辅具适配用车和病人接送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康复(项):指残疾人康复方面支出。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残疾人就业与扶贫(项):指用于残疾人就业与扶贫等方面支出。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的支出。 1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8.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医疗保险。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款)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方面支出。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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