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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眉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2018年度决算 | ||||||||||||||||
2019-09-25 1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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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原眉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眉山市志》的组织、编纂、出版;负责各区县、市级各部门和企事业志的出版审查工作;编纂眉山市综合年鉴;负责全市地情资料的收集、储存、管理、开发、利用工作。 1.全面推进年鉴编纂,确保一年一鉴、公开出版。12月底,《眉山年鉴(2018)》完成出版发行。指导各区县志办完成年鉴编纂出版。 2.稳步推进《眉山市志》编纂。《眉山市志》完成约230万字的总纂初稿,完成政区建置、自然环境、人口、水利水务、人物、“三苏”故里等14个篇章及“大事记”的一审和修改工作。各区县二轮志书均已完成出版。 3.推进名镇(村、社区)志编纂,助力乡村振兴。2018年6月,举办全市乡镇(村、社区)志编纂专题培训,来自全市参编人员共50余人参加了培训,眉山市乡镇(村、社区)志编纂工作全面展开。通过编纂出版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社会效益好的名镇(村、社区)志,保留乡土文化记忆,继承传统文化精华,助力乡村振兴。 4.出版《眉山史话》丛书。该套丛书共三册《眉山古遗钩沉》《眉山援藏铁军》《眉山支边印迹》,是眉山首套“三亲”(亲身、亲历、亲闻)资料,是我市读志、传志、用志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的新举措。 5.强化宣传阵地。我办借助微信公共号强化对地方志工作的宣传和地方文化的推广,让更多的人进一步了解眉山,了解地方志工作。强化地方志数字方志馆功能,今年新增区县站群栏目,将六区县地方志系统子网站扩容至我办网站,有效实现全市方志系统数字方志馆融合对接。 二、机构设置原眉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无下属二级单位。
2018年度收、支总计313.10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基本持平。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292.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8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313.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4.10万元,占71.57%;项目支出89万元,占28.43%。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13.10万元。与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0.01万元,跟上年基本持平。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0.01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3.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63.54万元,占84.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33.27万元,占10.62%;医疗卫生支出(类)7.60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类)8.69万元,占2.7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13.1,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1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22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3.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7.6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4.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91.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年初无三公经费预算,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改后无保留公车,且未发生因公出国、公务接待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018年我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2018年我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本年度本单位未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2018年,原眉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11万元,比2017年增加2.73万元,增长21.72%。主要原因是物价上涨,机关运行成本增高。 2018年,原市地方志办无政府采购支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市地方志办无公务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残疾人事业(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今天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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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四川省眉山市地方志工作办公室(决算公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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