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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原眉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部门决算 |
2019-09-25 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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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 第四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建立贫困人口识别机制和管理办法,编制扶贫开发规划管理扶贫开发项目库,承担全市扶贫计划、资金和项目管理;组织、协调和指导连片扶贫区、水库淹没区扶贫开发工作,承担扶贫地区防灾减灾、灾后恢复重建及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等工作。 (2)负责组织移民安置规划、库区开发规划;负责市内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搬迁安置年度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工程移民经费概算调整和项目前期工作。 (3)负责三峡、瀑电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工作;负责大中型水库后期挟持政策实施工作。 (4)指导扶贫工作国际交流合作和项目的实施,承担市外机构或组织在眉定点扶贫和扶贫协作工作,拟定定点扶贫,对口帮扶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行业扶贫,联系市级扶贫社团组织。 (5)负责全市扶贫移民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和动态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全市扶贫移民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扶贫移民统计报表审核、汇总及上报工作;负责对全市扶贫移民资金开展专项稽察、检查;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扶贫移民资金、项目开展的审计、稽察等相关工作。 1.高质量完成脱贫任务。紧紧围绕“全面完成攻坚任务,巩固提升脱贫成效”的总体目标,坚持一手抓聚力攻坚,一手抓成效巩固,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市上下尽锐出战,扎实开展仁寿县脱贫攻坚大帮扶行动,11192人预脱贫人口全部达到“一超六有”脱贫标准(其中,减贫10757人,动态减少435人)。我市“十三五”期间易地扶贫搬迁32902人目标任务已全部完成,为11968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彻底解决了“一方水土养不活一方人”的困境。2018年任务5789户15852人住房已全部建成并基本完成搬迁入住。我市荣获脱贫攻坚先进市,受到省委省政府表彰。 2.高水准推进对口帮扶。到位2018年帮扶金川、茂县资金3230万,实施住房建设、医疗保障、产业发展等帮扶项目56个,助推金川县减少贫困人口1057人,实现30个贫困村退出,基本达到脱贫摘帽标准;帮助茂县顺利通过国家贫困县摘帽验收。选派第五批援藏干部人才58名、选派36名干部到帮扶地参加驻村工作队。动员全市82家企业、商会帮扶金川、茂县94个贫困村。选派191名干部人才赴凉山彝区深度贫困县开展综合帮扶。我市荣获省对口帮扶藏区彝区工作先进集体表彰。 3.有序推进重点工程。按照程序不减、时间缩短要求,并联作业、交叉运行,超常推进重点工程移民工作,完成汤坝航电、穆家沟水库移民阶段性任务,为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4.移民稳定总体可控。坚持“合理诉求解决到位、不合理诉求解释到位、特殊困难帮扶到位”的原则,解决好瀑电移民房屋漏水问题,有效化解瀑电移民集访事件,未发生移民和贫困群众到省进京非访事件,保持了全市移民群体的总体稳定。 5.向上争取历史新高。2018年争取到位扶贫移民资金3.3469亿元,其中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1377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2.2092亿元,比2017年增加15300万元,增长84.2%。精准实施财政扶贫项目和移民后扶项目,建设道路203.91公里以上,整治渠道123.43公里以上,建成产业项目2.68万亩,进一步改善贫困群众和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促进移民安置区和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机构设置 原眉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有行政单位1个, 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895.72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93.05万元,增长3.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援藏经费(援助金川费用)增加。
图一:收、支决算总计变动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142.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9.23万元,占53.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万元,占46.67%。
图二: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289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89万元,占17.06%;项目支出2401.83万元,占82.94%。
图三: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95.72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3.05万元,增长3.32%。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援藏经费(援助金川费用)增加。
图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对比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2.7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25%。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673.85万元,增长246.56%。主要变动原因是2018年援藏经费(援助金川费用)167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17年援藏经费(援助金川费用)全为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图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变动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52.7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176.09万元,占7.48%;农林水支出(类)402.48万元,占17.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43.13万元,占1.8%;医疗卫生支出(类)16.12万元,占0.68%;住房保障支出(类)17.90万元,占0.76%;其他支出(类)1697万元,占72.13%。
图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图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352.7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7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1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9.83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4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1.25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28.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运行(项):支出决算为59.66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1.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0.92万元,完成预算100%。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7.90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69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93.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2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65.8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7.39万元,完成预算92.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我局压缩了“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39万元,占59%。具体情况如下:
图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7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完成预算99.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8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要应急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扶贫移民项目检查督查评估,编制扶贫移民规划,开展脱贫攻坚考核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4.39万元,完成预算8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7年相比基本持平。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接待市委市政府安排的大型活动、省扶贫移民局及省级相关部门来眉调研检查扶贫移民工程项目;兄弟市州交流合作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44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4.3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533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二)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总结工作。 (三)部门开展绩效评价结果。 2018年度本部门未开展部门绩效评价工作。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18年,原市扶贫移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5.80万元,比2017年减少18.78万元,下降22.2%。主要原因是17年全市相关人员到井冈山学习脱贫攻坚,18年培训费较17年减少。 2018年,原市扶贫移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移民工作办公运行。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7.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原市扶贫移民局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保障机要应急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实施扶贫移民项目检查督查评估,编制扶贫移民规划,开展脱贫攻坚考核等工作。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项):指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其他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4.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建设移民支出(项):指水利建设移民方面的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扶贫事业机构(项):指扶贫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扶贫方面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项):指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社会发展(项):指市扶贫开发协会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表 |
【原眉山市扶贫和移民工作局2018年部门决算公开附表.xl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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