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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3-01 1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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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基本职能主要是:负责制定党务政务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中心项目管理、办件管理、并联审批、代办服务、电子政务大厅及网络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热线电话和网络信箱,统一受理各类咨询、投诉和建议;负责对服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和考核;负责受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进入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提供党务政务服务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投诉举报,并移送有关机关查处;负责对区县党务政务服务业务工作进行指导,参与相关业务工作调研和培训等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及时承接落实好国家、省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建设,统一制作办事指南,规范电子政务大厅办事流程,简化审批环节和申报资料,强化过程监督、限时办结。开展审批前置清理,动态更新涉审中介信息,对外公示涉企收费目录,方便办事查询。 2.改进投资项目审批服务。清理审批服务清单,从招商引资开始,到竣工投产,分阶段、环节、事项、材料等,不断梳理完善审批服务通用清单;强化代办服务,推行投资项目“一窗进出、全程代办”运行机制,在代办项目中挑选一批具有代表性的项目进行“麻雀”解剖,找准项目审批最佳流程,推进项目快速落地;不断探索创新“模拟审批”“承诺制”审批,解决投资项目土地手续不齐、业主材料提交滞后致后续审批无法跟进等问题。 3.推进“一窗进出、一网通办”改革。按照行政审批“受审分离”原则,在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设立行政审批综合服务窗口,通过网上办事系统,对外一窗受理行政审批申请件;各审批部门(单位)许可科作为设在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的服务后台,不再对外受理业务,配合前台专司审批、限时办结;申请事项办结后统一在前台出件。 4.推进政务服务成眉同城化发展。按照《成眉同城化发展五年行动计划》要求,依托四川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完善市场准入、企业开办、项目审批标准化事项清单,实现线上线下“一套规范标准、无差异受理”。同时,建设好眉山市政务服务分网页,方便办事群众在异地、异时登录互联网,实现全网快速办理。 5.不断提升服务热线服务质量。一是办实群众诉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巩固“畅通咨询的连心线、化解矛盾的助推器、汇聚民情的信息库”三大定位,深入抓好知识库建设,深化宣传、督办、舆情防控功能,不断提升办理服务质量。二是拓展平台功能。围绕“线上综合服务平台”,抓好与省一体化平台“12345”功能技术对接和连线咨询工作,增加系统大数据分析、热点焦点自动预警、二级平台扩容等功能,逐步探索社会化服务内容。三是加强标准化管理。以国家标准委颁布的《政府热线服务规范》为标准,加强办件管理、系统功能等方面的标准和规范,提升服务热线的标准化水平。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8年末在职职工30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1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7人。退休人员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为846.21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84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9.51万元,项目支出486.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49.5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9.51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60.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8.7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8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106.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持平;项目支出减少106.20万元,原因是2019年安排了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7万元,同时,也压缩了9.5万元运行经费。 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98.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445.8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事大厅正常运转所开支项目经费。如后勤物管,办件大厅运行经费,红色代办窗口劳务派遣费用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专项业务活动(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双创工作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6.06万,主要用于: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等纳入2019年预算。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5.9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2.8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9.1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1.5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6.7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96.7万元,包括:城乡社区支出96.7万元。用于市党务政务服务热线运行经费。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8.52万元,其中:办公费20万元,印刷费3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万元,物管费0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59万元,福利费3.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7.2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元,降低25%。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改革后单位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3、“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688.29万元,其中:房屋面积4421.15平方米,房屋价值1494.98万元,汽车0台,(公车改革后单位已无保留车辆)。其他固定资产193.32万元,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0辆。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原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4.3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4.31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2019年2月25日 | ||||||||||||||||||||||||||||||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42]眉山市党务政务服务中心.xls】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附件1绩效目标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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