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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3-01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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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在2019年1月机构改革中归属市农业农村局,原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负责承担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指挥部的职能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规划,组织制定综合治理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3.督促检查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组织考核评价和问责,组织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宣传教育工作等。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坚决巩固环保督查成果,确保主办案件按期圆满交帐。 2.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国卫生城市为重点,坚决落实“双创”包保责任。 3.积极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巩固农村垃圾分类“百村示范”成果,有序推进全市农村垃圾分类处置。2019年农村垃圾分类推广率达30%以上。 4.持续开展两项暗访工作:一是开展“十佳、较差”乡镇、村庄、社区季度暗访通报;二是城乡环境“脏乱差”一月一暗访,一通报。 5.继续开展“三线”“五乱”专项治理行动。(三线:公路、铁路、河道沿线;五乱:垃圾乱扔、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工地乱象、广告乱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是市农业农村局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末在职职工13人,其中:事业人员11人,临控数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为219.79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19.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8.88万元,项目支出60.9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9.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9.79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6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8.48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9.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69万元。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5.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44万元,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预算含2017年末调出一人的人员经费。二是2018年末全省实行职级并行,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三是控制数人员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4万元,原因是我中心充分考虑项目轻重缓急,资金跟着项目走,结合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减少了资金安排。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6.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6.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8.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179.47万元,主要用于:指用于2019年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的相关人员、项目等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9.6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6.21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邮电费4.5万元,物管费2.76万元,差旅费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0.5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劳务费3万元,委工会经费1.61万,福利费1.59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8.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0.7万,降低7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中心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2018年因工作实际无相关接待费开支,预计今年也无接待。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了5万,因为车改退还一辆车,又按要求压减了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调研与监督检查、脱贫攻坚、项目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其分类处理体系建设:保障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户分类、村收集、乡运输、县处理”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使全市农村垃圾得到全面长效治理。 3、“十佳”“较差”乡(镇)、村(社区)季度暗访通报:保障“十佳”“较差”乡(镇)、村(社区)季度暗访通报,及进行“示范乡镇”评选。 4、“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5、“五乱”“三线”“院落”整治:保持公路、铁路、水路沿线环境卫生,整治乱堆乱放等,实现全市环境干净、整洁、有序。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截至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8.97万元,其中包括办公家具7件,通用设备30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等。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眉山市城乡环境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3.7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通用设备等1.75万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0.55万元,车辆加油服务2万元,机动车保险服务0.45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 2:2019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眉山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0日 | |||||||||||||||||||||||||||||||||||||||||||||||||||||||||||||||||||||||||||||
【附件1绩效目标表(原市治理办).xlsx】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64] 原眉山市城乡综合治理办公室.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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