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3-01 09:43  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字号: ] 打印

 


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主要负责拟订全市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和无线电管理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经济运行调节,监测、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市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全市能源的行业管理;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全市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全市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管理和目标考核工作;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统筹推进全市信息化等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加快培育“3135”产业集群。高质量完成“3135”六大产业规划编制,科学制定、全面落实“3135”产业年度发展计划和任务清单,全年“3135”产业实现规上工业总产值同比增长18%以上,占全市工业比重达83%以上。

2.全力以赴抓好工业项目投资。加快通威太阳能光伏项目、青神县绿色表面处理中心项目等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推动联想叠云创新科技园项目、方大炭素西南基地等37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加快建设。促成信利(仁寿)5代线、千禾味业项目(一期)、铜铟镓硒薄膜太阳能项目等13个亿元以上重点项目建成投产。

3.主动出击抓工业招商。开展精准招商、成链招商、集群招商,积极寻求与国际、国内500强合作,不断补齐产业短板,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2019年力争实现工业招商引资到位资金50亿元以上。

4.深入推进成眉工业同城。以引进重大项目、开展产业合作为核心,吸引成都龙头企业配套项目向眉山转移。加快眉山天府新区视高区域相邻片区20平方公里建设,推动与成都合作共建高新技术转化和试验基地。

5.扶持重点企业做大做强。培育10亿元企业14户,70亿元企业1户。计划改制企业75户,其中工业企业60户,新增规模工业企业50户,新增小微企业320户。

6.加强企业创新主体培育。开展第三批(2019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确保2019年新培育市级企业技术中心3户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培育千禾味业、中天丹琪创建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进德恩云智造创新中心建设。

7.坚持去产能与优结构结合。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和新兴产业绿色发展,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工艺,依法依规关停退出整改不达标或无法整改的钢铁、水泥、耐材等行业企业。深入开展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工作,第一时间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8.推进工业污染防治。推进工业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建立工业“散乱污”企业管控和全市工业园区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运行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工业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牵头做好醴泉河河长制工作,确保醴泉河水质达到IV类。

9.实施智能制造示范工程。建立智能制造、绿色工厂市级评价体系,打造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支持联通眉山公司、德恩云智造创新中心、中车眉山信息智能科技公司等本土信息科技公司组建眉山市智能制造创新发展联盟,整合资源、抱团发展。

10.全面落实惠企减负政策。切实抓好“工业10条”“民营20条”等政策措施落地落实,千方百计为企业纾困解难。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年降低用电成本6亿元以上。主动“跑省进京”争取项目资金,力争全年对上争取资金总量同比增长10%以上。

11.抓好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履行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聘请安全专家开展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确保全年工业系统无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机关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市无线电管理处。2018年末我局在职职工71人,其中:行政人员32人,事业单位人员19人,工勤人员1人,控制数人员和聘用人员19人。退休人员1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1135.2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13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5.50万元,项目支出为369.7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35.2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35.2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5.7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3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5.4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572.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93万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17.0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0.86万元,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新增行政人员4人,事业人员1人,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2018年末全省实行职级并行,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三是控制数人员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528.6万元,原因是按照市政府项目委员会确定的2019年投资项目计划,本年项目减少,经信局充分考虑项目轻重缓急,资金跟着项目走,结合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减少了资金安排。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2.3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会议费和办公设备购置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60万元,主要包括:局机关及事业单位(我局无线电管理处是事业单位)办公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战略规划与实施(项)2019年预算数为18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差旅费、会议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4.11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局其他事务方面的支出。如2019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扶贫慰问社区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经信局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6.5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26.7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3.9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1.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501.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用于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的项目支出,部门新能源新材料、培育重点工业企业、扶持中小企业等业务开展所需会议、人员、各项服务等经费。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款)无线电监管(项)2019年预算数为70.96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无线电管理处后勤物管费、监测检查费用等。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5.9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按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经信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274.25万元,比2018年减少1492.75万元,原因为眉山万达广场项目外部供电线路建设结束。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经信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经信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93.38万元,其中:办公费30.5万元,印刷费0万元,水费0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10万元,物管费0万元,差旅费21万元,维修(护)费0万元,会议费10万元,培训费3.35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15.01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7.65万,福利费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3.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4.4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经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0.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2.7万,降低69.23%,

主要用于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接待对象减少和我局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2019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工业和信息化相关工作、调研、脱贫攻坚、创文创卫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经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10.2


9


9

1.2

市经信局机关

10


9


9

1

市无线电管理处

0.2





0.2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眉山造、眉山用”工作经费:编制“眉山造、眉山用”产品目录,组织企业参加各类展示展销会,设立行业协会,推广“眉山造、眉山用”;

3、工业企业事故隐患排查: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全市部分重点企业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清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4、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经费: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工业园区管委会为工业污染防治工作第一责任主体,负责完成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涉磷重点工业企业污染整治、重点行业废水深度治理、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化工行业污染专项整治、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加油站地下双层罐改造工作,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整治任务;

5、节能减排专项经费:保障持续推进节能减排任务专项经费,力争2016-2020年完成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1%;

6、醴泉河专项整治工作经费:醴泉河断面水质阶段性改善,河道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问题有效解决,地表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

7、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8、企业服务日专项经费:通过企业培训、学习考察,展示展销以及座谈交流等企业服务活动,满足企业服务需求,帮助企业做大做强;

9、企业技术中心认定评价:完善技术创新体系,加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力争2019年培育市级企业技术中心5户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1户以上;

10、“3135”产业发展工作经费:2019年农产品及食品加工、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机械及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医药产业分别实现产值增长10%;

11、成眉工业同城化发展工作经费:到2022年,两市共建20平方公里高新技术转化和试验基地投入运行;承接成都市工业企业转移30户,建成“总部+基地”模式5个;实现产业配套合作金额80亿元,其中,汽车零部件配套合作金额50亿元;编制发布成眉名优产品目录,出台兑现配套政策。2019年,组织眉山企业分产业“走上去”,组织眉山协会和企业去成都企业观摩学习,寻找配套产品合作商机,提高眉山企业管理水平。邀请成都市的协(商)会和企业莅眉参观考察,分产业召开对接会,推介眉山优势产业,促进企业展开合作;

12、眉山智造行动计划工作经费: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以开放引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为路径,以智能制造为突破口和主攻方向,大力培育“3135”产业集群,引导产业、园区、企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成套化、集约化方向发展,实现工业由低端向中高端转变、自动化向智能化转变;

13、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经费:保障完成省下年度淘汰落后目标任务工作顺利开展;

14、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经费: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力争产值增长15%以上;

15、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培育工作经费:根据《眉山市重点工业企业培育方案(送审稿)》要求,到2021年培育100亿元企业2户,50-100亿元企业2户,20-50亿元企业10户,10-20亿元企业26户。企业创新能力、质量效益显著增强;

16、散乱污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经费:全面完成散乱污整治工作,水、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完成散乱污整治户数1611户,企业产业升级,实现绿色发展。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经信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年12月无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公务用车7辆。眉山市经信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经信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12.32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2.32万元,规范化公司制改制中介服务费20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2月26日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5)眉山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