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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商务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
2019-03-01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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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商务局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五、三公经费情况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七、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2.绩效目标公开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商务局成立于2005年6月,职能为:贯彻国家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研究拟订我市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的相关政策、地方法规和政府规章;拟订全市商务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流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贯彻落实国家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地区封锁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负责重要消费品市场的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的流通管理。参与研究起草全市商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调查研究流通行业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负责茧丝绸协调和拍卖等特种行业的监督管理。执行国家制定的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制和下达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负责与防扩散相关的出口许可证的申报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的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贯彻国家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并协调市内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出口加工区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外商投资和外商投资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我市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核准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和境外带料加工贸易项目并实施监督管理;联系外国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常驻我市商务代表机构;执行国家对外援助任务;管理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对我市经济技术合作方面的无偿援助及赠款工作。贯彻执行对港、澳、台地区的经贸政策、贸易中长期规划及管理规章;指导全市的经贸机构与港澳台地区有关经贸机构开展经贸合作。参与拟订赴境外举办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的管理办法并实施监督;指导管理监督以眉山市名义在境内举办的各种商贸交易会、展览会、展销会等活动。负责全市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新闻发布、宣传工作并提供信息咨询服务;指导全市商务领域信息网络和电子商务建设。负责全市驻境外商务机构建设和人员的选派、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务行业协会、学会等社团组织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合署办公单位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主要职能:宣传贯彻中央、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合作社制度建设和改革发展;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及其他商品的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组织全市供销社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拓展现代农业服务、农村流通服务和农村综合服务为重点,推进精准扶贫;积极稳妥发展农村资金互助,加强指导、管理和监督;协调同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供销合作社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市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促进基层社加强民主管理,密切同农民的联系,协调成员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组织开展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市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眉山市商务局主要工作: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0%;外贸进出口总额完成5亿美元;成功争创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眉山协同改革先行区;争取海关在眉山驻点;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招商引资任务;高水平筹办好“中国菜”文化艺术节;组团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配合做好泡博会、竹博会的申报、办展工作;配合做好西博会、园林博览会、农博会等工作;做好“东马”活动中“味在眉山”特色产品的展示展销工作;配合推进当当网全国第二总部项目建设;配合推进远成天府(国际)智慧物流城项目开工建设工作。 市供销社主要工作:进一步深化改革,理顺体制机制。一是继续做好构建供销合作社双线运行体制机制工作,巩固改革成果。二是指导区县做好机关自身建设,充实调整供销社职能职责,适应新时期供销社改革需要。三是指导区县完善“三会制度”建设,发挥监事会对理事会决策、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作用。抓好社有企业发展。在机改后完成市级社有企业组建,同时指导区县完善社有企业监督管理,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增强社有企业实力,真正发挥好龙头企业在服务三农中的带动作用。抓好基层组织的创新发展。采取政策引导、联合社帮扶、社有企业带动等形式,推动基层社恢复重建和发展壮大。一是抓龙头带动。二是把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涉农新型主体联合起来,组建农合联。三是依托农业龙头企业等建立新型基层社。推动综合服务网点的提质增效。一是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项目建成为农综合服务网点,为农民提供多种综合服务;二是以社有资本入股涉农企业,搭建完善的配送体系,建设综合服务网点;三是依托供销社改制后农资企业、涉农电商企业、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等建立乡村的综合服务网点。 二、部门概况 市商务局内设科室8个:办公室、对外贸易科、外国投资管理科、对外经济合作科、服务业发展科、市场建设科、市场运行调节科、电子商务科。合署办公参公事业单位(眉山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1个,下属事业单位(眉山市外商投资促进中心)1个,与市商务局合计为1个预算单位。 2018年末公务员16名,工勤人员2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人员9名,事业人员6人,退休人员13名,临时辅助用工1人,人员控制数1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收入预算为671.6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671.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6.66万元,项目支出13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671.6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71.6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3.7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7.73万元,商业服务业支出等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69万元。商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8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3.35万元,原因为一是2018年度新进行政人员2人(其中军转1人),事业人员1人;二是2018年末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三是控制数人员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5万元,原因是按照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减少了资金安排。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423.0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合署办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5万元,主要用于:对外贸易管理、经营者备案、外贸业务知识培训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国内贸易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60万,主要用于国内贸易事务管理。如电子商务发展、家政产业发展、物流产业发展、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等专项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2019年预算数为10.18万元,主要用于:局招商引资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其他商贸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4万元,主要用于:商务局其他商贸事务方面的支出。如商务局2019年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供销社监事会工作、会展专项工作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52.8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20.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3.4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合署办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2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商业服务业(类)商业流通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合署办公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扶贫工作的专项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31.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18年无变化。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较2018年无变化。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91.82万元,其中:办公费12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万元,邮电费5万元,物业管理费9.32万元,差旅费53.5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5万元,维修(护)费1万元,会议费1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12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5.28万元,福利费5.2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6.43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4.9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9年预算增加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带领眉山市企业参加国际展会支出。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5万元,降低43%。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增加6万元,较上年增加100%。主要原因一是车辆使用期限偏长,维修费增加;二是商务局承担工作任务重,车辆利用率提高,公车油料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开支相应增加。我们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局机关现有公务用车1辆,下属事业单位公车1辆,共计2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合署办公单位、下属单位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检查调研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商务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外经贸管理工作经费:保障培育、服务发展外经贸企业的差旅、培训等支出; 4、电子商务发展资金:保障电商开展交流与培训、督导区县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建设工作,参与峰会、论坛等支出; 5、供销社综合改革及发展专项资金:保障供销系统管理人员走出去参观考察、召开社员代表大会、召开培训会等支出; 6、国内贸易管理工作:保障创建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宣传、点位氛围营造,市场秩序、建设、运行管理,商贸流通行业管理等支出; 7、家政产业发展:保障家政服务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家政服务业品质等支出; 8、物流产业发展资金:保障物流交流合作,推动产业合作,参与峰会、论坛、培训等支出; 9、招商引资专项工作:保障招商引资工作顺利完成,引领产业发展等支出; 10、“双创”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11、供销社监事会工作经费:保障督促指导全市供销系统做好改革,构建联合社主导行业体系和社有企业支撑经营服务体系等支出; 12、会展专项工作经费:保障参加重点知名展会,招商招展及实施“味在眉山 香飘世界”系列推广活动支出。 13、扶贫工作专项经费:用于完成联系乡镇、社区扶贫工作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共占用国有资产78.85万元。包括办公家具18件(套),通用家具71件(套),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2辆等。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商务局(含合署办公单位、下属事业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0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0万元,主要用于更新台式计算机、打印机等办公设备。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工资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商务局 2019年2月28日 | |||||||||||||||||||||||||||||||||||||||||||||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5B133%5D 眉山市商务局.xls】 【附件2:商务局绩效目标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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