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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8 1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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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日常公用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08年4月1日正式挂牌成立,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四位一体。为各交易主体提供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交易的服务,实现公共资源交易效益的最大化和交易成本的最小化,在节约政府投资,加强效能建设,遏制腐败行为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组建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是眉山市委、市政府高举旗帜、科学发展、效能建设兴眉山、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是建设透明、高效、廉洁政府的有效探索。 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为各类交易活动办理登记和招标申请,统一发布交易信息,受理投标报名,为开标、评标和定标等交易活动提供服务; (2)收集、存贮和发布招投标政策法规以及相关价格、企业、科技和人才等信息,并为招投标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3)为有关监督部门参与监督各类中介(代理)服务机构进行服务提供条件; (4)负责制定进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的有关交易规定,维护招投标交易场所内活动秩序; (5)负责建立招投标集中统一平台各方主体信用和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体系,并做好交易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和管理; (6)承办市政府、市招标投标监督委员会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深化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大调研” 活动,始终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和2019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和政治任务。 二、以大开放的举措实施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项目协调推进机制,提供优质招标服务。全力服务天府新区建设,将天府新区眉山区域交易项目纳入市本级平台,对天府新区项目开辟“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全天候”服务,力争全程网办。切实降低企业成本。工程建设项目不再收取招标文件工本费,政府采购原则上不再向供应商收取保证金,重大项目鼓励以保函形式代替保证金。与成都市紧密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共建共享农村产权交易平台,促进农村产权流转,助推乡村振兴战略。 三、继续深化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在国家投资工程领域全面推进固定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机制。狠抓现场监督管理,坚持现场监督卡制度,做好重大项目的现场监督工作,并加强对一般交易项目的巡查。继续抓好交易中心内部交易规则、制度的制定和完善,优化流程设计,形成统一、规范的业务运行操作程序,尽快形成较为完善的全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体系。 四、继续推进电子交易平台的升级改造。以“互联网+公共资源交易”为引领,进一步优化电子交易系统,打造规范高效的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持续深入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一体化建设,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初步完成远程异地评标系统建设工作。 五、全力抓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规范标准建设。抓好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场地和设施的规范、标准化建设。重点突出场地和硬件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018年末共有在职职工42人,其中行政人员0人、事业人员30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12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为1017.32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017.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7.32万元,项目支出55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17.32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17.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7.5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5.1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5.4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9.1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万元。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136.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25万元,原因为事业人员集中调资。二是控制数人员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市编办批准单位招聘的临聘人员工资和五险一金纳入2019年预算;项目支出减少140万元,原因是减少电子三期平台建设120万元,其他项目结合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减少了资金安排,总金额减少20万元。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2019年预算数为54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如办公设备购置、信息网络购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劳务费、租赁费、维修维护费、物业管理费、邮电费、咨询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费等。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47.5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48.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6.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5.4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9.1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19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日常公用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日常公用经费90万元,其中:办公费15万元,差旅费20万元,会议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99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01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持平原因是交易中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预算为3万元比2018年18万元预算下降12万元,原因为2018年10月按要求进行车改,公务用车由6辆减少为1辆公务用车,按标准3万元/辆公务用车进行编报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中心机构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日常办公用车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保障中心物业管理正常运行。 2、办公设备购置绩效目标:保障中心办公设备的更新换代,服务好招投标人,圆满完成市委市政府目标任务。 3、信息网络构建绩效目标:保障中心电子交易平台正常运行及日常升级等。 4、“双创”工作绩效目标:落实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创建目标,对分包片区进行环境政治。 5、公共资源交易支出绩效目标:保障交易中心正常运行。交易中心作为公共服务机构,主要面对招投标人、评标专家,保障市级的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产权交易、土地拍卖工作,实现市委市政府增收节资目标。交易中心除保障中心工作人员日常办公需求外,还需服务好招投标人、评标专家等社会群众,对交易中心电子化及服务有其极高的要求,除中心日常工作人员办公区域外,还需要开评标区域,因此公共资源交易支出主要保障公共资源交易正常运行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868.23万元。办公家具486件,通用设备222件,无形资产3套,专用设备8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等。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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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94]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xls】 【附件1绩效目标表.xls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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