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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28 10:00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市政府综合研究拟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进行总量平衡,指导宏观经济体制改革和调控的行政工作部门。主要负责加强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重点拟订和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加强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投资宏观管理,搞好政府投资综合平衡,引导社会投资方向,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引导全市重大生产力布局;加强价格管理,做好价格总水平调控;加强重大政策和重大问题研究,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保持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推进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缩小地区发展差异;统筹协调和指导推进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加强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市招标投标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一是“求新思变”稳增长,全面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认真研究谋划2019年经济工作要点,科学提出明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及开门红主要指标建议;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强化预期引导、主动预调微调,按月按季度组织好经济运行调度,及时预测预警;做好政策解读,加强重大政策研究预判,打好最优政策组合拳,圆满完成2019年目标任务,实现稳预期目标。积极对接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六大体系”,确保在眉山落地落实,及时总结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好做法,力争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州经验。

二是“只争朝夕”上项目,加快夯实经济发展支撑。策划项目要“精”,围绕构建三区协同、竞相发展区域发展新格局,谋划一批项目,有力支撑一带一区一片发展战略实施;围绕国家基础设施补短板,谋划园区发展、综合交通、生态环保等一批辐射带动性强的基础设施项目;围绕成眉合作、甘眉合作、泸眉合作、雅眉合作、川港合作、海峡两岸产业合作等,谋划一批引领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合作项目;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谋划一批具有导向示范作用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民生社会事业项目。争取项目要”, 指导区县、园区及市级部门,策划筛选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支撑引领、对产业转型升级具有导向示范作用的重大项目,整合区县、园区及市级部门人财物资源,组织专人专班,跟踪对接落实重大项目,力争更多项目获得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支持或挤进国家省规划计划盘子。推进项目要”, 重点围绕“省市重点项目、政府性投资项目、重大签约项目快速推进,不断创新项目推进机制、奖惩机制。 服务项目要“实”, 服务全市开放发展大局,积极发挥我委重大招引项目专项服务推进工作组作用。

三是“登高望远”谋开放,书写合作共赢新篇章。密切成眉同城合作;深化泛区域合作;加强国际和港澳台合作;加快发展县域经济。

四是“与时俱进”促改革,点燃蓄势突破强劲引擎。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化全面创新改革;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

五是“真心实意”惠民生,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攻坚精准脱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五大公共服务工程。

六是抓好其他重点工作。抓好物价工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招投标工作、政策法规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和宣传工作。

七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夯实基础锻造一流队伍。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善谋善为,当好参谋助手;增强本领,锤炼过硬队伍,以强化党组和党支部建设带好工会群团建设,形成团结向上积极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属二级单位9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在职职工共计92人,其中行政人员58人,事业人员29人,人员控制数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为2159.50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159.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0.23万元,项目支出339.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29.5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10.6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6.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5.52万元。2019年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56.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83.2万元,原因是2019年新调进了人员,还有所有人员正常的调资,人头经费增加造成的;项目支出减少26.26万元,原因是今年财政压缩了项目资金15%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700.1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项目争取、包装、储备和推进管理工作,易地扶贫搬迁,经济运行分析,信息建设及运行维护,双创工作经费)等方面的支出。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141.5万元,主要用于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等。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日常经济运行调节(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差旅费、会议费等。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物价管理(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业务工作办公费、印刷费用等。

5.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271.2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奖金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137.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2.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125.87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金支出。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49.22万元,主要用于并轨后职业年金支出。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党委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59.24万元,主要用于并轨后职业年金支出。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46.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20.07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等支出。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支出为75.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19年预算支出530万元,比20180万元增加了53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全市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500万元,成眉同城化工作人员租房费3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的计划。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发展改革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1290.23万元,是用于保障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办公费30万元,印刷费5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12万元,邮电费12万元,差旅费110万元,会议费4万元,培训费4万元,劳务费1.5万元,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维护费2万元,工会经费12.58万元,福利费11.9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2.73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7.25万元。

项目支出339.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政府性基金预算53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和成眉同城化工作人员租房。

五、“三公”经费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预算无出国(境)计划,2018年预算时无出国境计划,年中按省发改委和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各出访了1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我委加强内部财务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制度,压减公务接待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9年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安排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公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中央八项规定和公车制度改革相关规定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按3万元/台的标准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切实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21

0

18

0

18

3

市发展和改革委

21

0

18

0

18

3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 派驻纪检组检查经费:用于派驻发改委纪检检查人员经费支出。

2.办公设备购置:用于2019年办公设备购置。

3.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用于劳务派遣人员经费。

4.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费:发改委工作人员实行无纸化办公,所需的通讯、网络服务费。

5.经济运行分析专项经费:全年汇编经济运行分析资料,分发市级各部门和区县。

6.价格管理工作经费:用于我委完成价格和收费调研督查,成本调查,价格监测,价格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7.双创工作经费:用于开展双创工作。

8.项目争取、包装、储备和推进管理工作:用于每年向国家、省上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政策的工作经费;策划包转项目,建立项目储备库,组织开展集中开竣工活动,召开项目推进会议,协调解决项目推进问题。

9.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经费:完成十三五期间全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继续巩固提升,督促区县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后续脱贫措施。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无单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59.7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39.9万元,车辆保险购置2.45万元,车辆租赁6万元,车辆维修和加油11.4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请填写单位自己的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227



附件1绩效目标表.xlsx
2019年市发改委三公经费情况公开.doc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23]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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