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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9-02-2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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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为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主要承担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交办的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任务;承担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文明校园五大创建工作、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管理市志愿者服务中心。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实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行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全省宣传部长会议,全国、全省文明办主任会议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坚持守正创新,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紧紧围绕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这条主线,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着力弘扬共筑美好生活梦想的时代新风,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持续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 2.实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工程行动。着力加强改进基层精神文明建设,抓实抓牢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工作,结合眉山实际,学习借鉴先进市州经验,在丹棱县开展全县试点,其他区县根据实际开展试点工作,分期分批建立县、乡镇、村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在基层实起来、强起来。 3.实施弘扬传统节日行动。以春节、元宵、清明、端午、七夕、中秋、重阳为重点,深入开展参与性强、认同度高、影响力大的节庆活动,举办系列隆重庄严、传统规范、难以忘怀的节庆仪式。突出眉山本地文化特色,在市、六区县分别开展一场“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承办好省文明办在丹棱县举办的“我们的节日·中秋”主题活动。积极开展本土民俗文化活动,挖掘和传承传统文化,切实增强群众对地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亲近感。 4.实施诚信建设行动。加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联动机制。大力开展诚信行业、诚信单位、诚信示范街区、诚信经营示范店等主题活动。加强诚信宣传教育,扎实推进食品药品、医疗卫生、工程建设、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窗口行业和重点领域诚信示范点建设。 5.实施公益广告宣传提升行动。结合“五大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制作刊播宣传党的十九大、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讲文明树新风、图说我们的价值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宣传六大类主题公益广告。制作一批反应眉山本土文化元素的特色公益广告。用好新闻、网络、微信、微博等平台及公交站台、灯杆道旗等多种载体展示各类公益广告,让公益广告真正成为入眼入心的风景线。 6.实施选树先进典型行动。开展第六届眉山市道德模范、身边好人评选活动,积极推选全国、省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候选人,力争入选全国道德模范提名1名。积极开展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学习宣传活动,落实帮扶礼遇措施,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浓厚氛围。 7.实施志愿服务行动。深入贯彻《志愿服务条例》,建立完善志愿服务记录、嘉许回馈等制度,推进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使用工作。完善志愿服务总队体系建设,支持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加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成立全市志愿服务联合会等行业志愿者协会。推进基层志愿服务阵地和公共文化设施志愿服务站点建设。围绕“双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深入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抓好“码上学雷锋”“互联网+学雷锋种子”“关爱山川河流”等系列活动。开展2019年志愿服务先进推荐评选活动。 8.实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行动。广泛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组织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宣传学习活动,举办“少年心·筑未来—我与祖国共成长”未成年人大型公益活动,持续开展“圆梦工程”—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志愿服务行动。实施青少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工程,广泛开展经典诵读、中国书法、中华武术、戏剧等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编印《中华经典诵读·小学生篇》,举办第四届眉山市中华经典诵读比赛,开展优秀童谣征集和传唱活动。建好用好未成年人课外活动阵地, 东坡区、彭山区9月底前建成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扶乡村学校少年宫,开展十佳活动项目评选活动,发挥社区在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作用,推进“博悟少年”创新项目。 9.实施市民素质提升行动。抓好“向不文明行为说不”等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开展“秀文明曝陋习”、不文明行为劝导活动,倡导争做文明市民、共建文明城市。大力开展文明餐桌、礼让斑马线、文明旅游等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市民的公德意识,养成文明有礼的行为习惯。广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要通过教育整治,有效遏制红白事大操大办、盲目攀比等不良风气,倡树文明新风。 10.实施网络精神文明建设行动。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建好用好眉山文明网、 “文明眉山”微信公众号、“文明眉山”微博,着力打造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的网络传播矩阵。充分运用短视频、微电影、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新媒体传播方式,传播文明理念、引领时代风尚,扩大社会效应。大力推动各级各类网站开展扶贫济困、扶老助残、救灾助学、义务献血、环境宣传等网络公益活动。 1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持续实施“十一项”重点工程,做好网报资料收集;强力推进实地点位建设,确保全面达标;加强氛围营造,大力开展新闻宣传、社会宣传和入户宣传,进一步提高创文知晓率支持率;持续开展包保工作,构建共建共创格局。2019年全国文明城市年度测评成绩当年力争进入全国同类城市前40名,确保2020年获得全国文明城市参评资格。加强对洪雅县、丹棱县、青神县的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指导,积极争取仁寿县创建第六届四川省文明城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全域覆盖。 12.深化文明村镇创建。修订完善《眉山市市级文明村镇测评细则》,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工作。做好文明村镇复核确认,加强申报创建市级文明村镇的指导检查,增强创建成效。广泛开展乡村学校少年宫、“一堂一站一广告”建设,大力开展典型选树、志愿服务、移风易俗、人居环境整治等活动,助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等战略深入实施。2019年全市县级以上文明村镇覆盖率达到55%。 13.深化文明单位创建。围绕“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指导申报创建市级文明单位扎实开展创建活动。强化文明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指导,组织各级文明单位积极参与双创工作、志愿服务等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继续做好文明单位年度考评、复查考核,确保创建质量。做好机构改革涉及的文明单位登记确认工作,持续指导开展创建活动。 14.深化文明家庭创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家庭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以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将“核心价值观践行、传统文化弘扬、家风培育、家庭美德倡导、家庭教育提升”等核心内容融入家庭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星级文明户评选活动,每个乡镇建成1个以上示范村。积极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评选表扬眉山市首届文明家庭20户。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宣传活动,引领家庭文明风尚。 15.深化文明校园创建。制定《眉山市文明校园建设与管理办法》和三年创建规划,修订《眉山市文明校园考评细则》。加强文明校园创建指导,加大文明校园先进学校培育选树,夯实创建基础,使文明校园创建覆盖率达100%。加强文明校园考核,实行动态管理。抓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广大师生的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 16.强化精神文明队伍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的重要论述。扎实开展增强脚力、眼力、脑力、笔力教育实践,进一步提高政治能力、增强专业本领、培养优良作风,不断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切实做到清正廉洁。 二、部门概况 市精神文明办下设科室3个,行政编制6个,事业编制2个,临时用工控制数1个,下属事业单位1个(市志愿者服务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为225382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53822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253822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7593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5518元,卫生健康支出51665元,住房保障支出59046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精神文明办2019年预算收支较2018年减少764522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278元;项目支出减少765800元,原因是厉行节约压减项目经费。市精神文明办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精神文明建设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具体情况为: 基本支出1053822元是用于保障文明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1200000元是用于保障文明办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2007593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包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文明创建和全市志愿服务工作。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135518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等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1665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2019年预算数为59046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精神文明办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精神文明办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312894元,其中:办公费3000元,印刷费5000元,水费2000元,电费2868元,邮电费3000元,物管费8064元,差旅费150000元,会议费300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工会经费9841元,福利费6893元,其他交通费用106160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9068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精神文明办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元,公务接待费4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物业管理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0.90万元,主要为办公家具,通用设备等。 (三)政府采购情况 市精神文明办2019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19年2月25日 |
【附件1-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09)眉山市精神文明办公室.xls】 【附件2绩效目标表 (1).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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