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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6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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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其他重要事项 6.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主要职能为:承担全市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化行业管理,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统筹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工作、网络安全及相关信息安全保障等职责。具体为: 1.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大数据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引导和推动大数据研究和应用工作。 2.组织拟订大数据的标准体系和考核体系;拟订大数据收集、管理、开放、应用等标准规范。 3.负责以大数据为引领的信息产业行业管理,统筹推进社会经济各领域大数据开发应用。 4.组织编制大数据发展规划互联网+行动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市级重大电子政务项目建设和互联网+应用工程。 5.负责大数据基础设施规划、协调、管理和监督。 6.负责统筹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管理、促进政府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开放。 7.负责大数据中心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 8.承办市委、市政府、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实施“提升”工程,推动电子政务建设。 升级改造全市电子政务内、外网平台,推广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建设;按照《全国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提升市委、市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水平;全面推进政务一体化平台运行,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积极推进全市协同办公平台建设,实现网上办公、移动远程办公。 2.实施“强基”工程,完善园区功能配套。 加快推进眉山市大数据中心建设,力争新大数据中心尽快上线运行;加快20万平方米配套设施建设,争取早日投入使用,为入驻企业提供服务;加快学校、医院和体育设施的规划建设,完善园区服务功能。 3.实施“增云”工程,加快“天府云”建设。 全面深化我市“政务云”建设,实现已建非涉密系统全面云服务化;建设行业信息化应用平台,加快行业大数据形成;加快推进四川广电网络“视听云”落地实施工作;积极争取华为“公有云”西南节点部署眉山。 4.实施“智慧”工程,加快智慧眉山建设。 市委、市政府制定了《“智慧眉山”建设行动计划》,计划在3年内投资21亿元建设100多个智慧城市项目。督促各部门加快推进各项目的实施,力争各项目早日投入使用,为政务大数据开发提供数据来源。 5.实施“示范”工程,加快行业大数据应用。 加快工业互联网建设,推进眉山智能制造;整合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部门相关数据,建设市民融合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可感知、可视化的便民服务;优化一体化政务服务,打造全天候网上办事大厅。 6.实施“创新”工程,加快经济转型升级。 加强工业大数据创新应用,实现制造业网络化和智能化,加快商业模式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农业大数据开发与应用,提供综合、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发展大数据创新服务,推进大数据与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新型智慧城市等融合发展。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属于行政单位。2018年末在职职工3人。其中,行政人员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收入预算为43.272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3.2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2726万元。项目支出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3.272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3.272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4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614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105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063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增加数,原因是2018年度新增行政人员3人。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4.530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615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大数据信息管理综合业务及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大数据信息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4.010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604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105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406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2.0936万元,其中:办公费9万元,印刷费1.2万元,邮电费1万元,差旅费1.82万元,维修(护)费0.5万元,会议费0.5万元,培训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劳务费0.5万元,工会经费0.4011万,福利费0.3525万,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9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943万元。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1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它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 2019年2月22日 | ||||||||||||||||||||||||||||||
【大数据办绩效目标表.xlsx】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72]眉山市大数据产业推进办公室.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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