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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2019-02-26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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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是市政府直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独立的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管理住房公积金,促进住房制度改革。编制、执行全市公积金的归集、使用计划,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等情况,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使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继续加强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使制度惠及更多职工。中心将重点抓好非公企业、乡镇企业职工和城市“新市民”的缴存工作,使更多职工能够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优惠。全年计划将新增缴存职工6600人,全年缴存额将达到27亿元。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一室七科(办公室、资金归集科、资金运营科、会计核算科、监察内审科、信息化管理科、客户服务科、贷款管理科);下设直属管理部、彭山管理部、仁寿管理部、洪雅管理部、丹棱管理部、青神管理部、岷东新区管理部七个管理部。2018年末在职职工81人,其中:在编人员48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33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为1064.7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06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0.51万元,项目支出364.2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64.78万元,对应的支出1064.78万元,全部为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与2018年基本持平。其中:基本支出700.51万元,是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364.27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管委会工作经费、办公设备采购、系统维护及三级等保、二手房评估、公积金专线费、法律咨询、公积金对外宣传、“双创”工作经费和华为云迁移技术服务费及人行征信系统升级。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44万元,其中:办公费12.7万元,印刷费1万元,邮电费4万元,差旅费30万元,维修(护)费8万元,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3.7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50.14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6.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6万,降低20%。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中心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9万元,降低75%。 2019年公务用车数2辆,其中封存1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减少原因是,按车改要求,原3辆公务车封存1辆,转出1辆,2019年只使用1辆公务车。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维护办公环境的安全、卫生,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管委会工作经费:完成全年决策,保障所定政策的社会满意度; 3、办公设备采购:按标准采购,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求; 4、系统维护及三级等保:保障业务系统正常运行和三级等保通过备案; 5、二手房评估费:保障二手房的评估工作顺利开展; 6、公积金专线费:专线维护费用,保障公积金业务顺利开展; 7、法律顾问:帮助解答法律问题;为中心制定政策提供法律建议及法律依据;作为我中心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非诉讼活动;为我中心提供其他法律帮助; 8、公积金对外宣传费:强化住房公积金制度宣传,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为推进归集扩面夯实基础; 9、“双创”工作经费:完成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工程;粉刷墙面,补平道路,维持街道卫生整洁,改善市容市貌;积极争取市民的支持和参与; 10、华为云迁移技术服务费及人行征信系统升级:根据上级和相关部门工作安排,完成软硬件、网络向华为云基地迁移部署;根据人行升级征信系统安排,对我中心征信系统进行升级。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073.31万元。包括办公家具225件,通用设备493件,专用设备7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3辆等。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117.64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0.84万元,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购置(二手房评估)56.80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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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31]眉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ls】 【附件1眉山公积金绩效目标表.xlsx】 【办公设备采购.xlsx】 【法律顾问.xlsx】 【二手房评估费.xlsx】 【公积金对外宣传费.xlsx】 【公积金专线费.xlsx】 【管委会工作经费.xlsx】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xlsx】 【双创工作经费.xlsx】 【华为云迁移技术服务费及人行征信系统升级.xlsx】 【系统维护及三级等保.xls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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