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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 |||||||||||||||||||||||||||||||||||||
2019-02-25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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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2019年预算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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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履行县级公安机关职能。维护园区社会治安稳定,预防和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处置突发事件,打击处置恐怖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处置邪教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治安行政管理,为人民群众提供紧急情况下的求助服务。依法侦查各类刑事案件,查处各类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负责大型活动管理。依法对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集会、游行等实施治安管理;依法开展国籍、出入境管理工作。开展消防监督和火灾预防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精学细读,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真正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警头脑、推动公安工作,努力开创园区公安工作新局面。 2.紧盯目标考核,创优争先。我们将以更高的标准来推进每一项工作,继续紧紧围绕目标绩效考核这一中心,进一步补齐短板、巩固优势,务实笃进抓好工作措施落实,深入开展“双创”工作,为全市目标绩效考核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3.抓好维稳主责,克难奋进。继续按照市公安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维稳主责意识,进一步提升情报信息搜集研判能力,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不断提高防范和处置能力。 4.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继续按照市公安局、园区党工委、管委会的战略部署,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原则,对照任务清单和时间表,稳步推进2019年阶段工作任务的完成。 5.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常抓不懈。统筹各项资源,持之以恒的做好公安基层基础工作和“一标三实”工作;全面推进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建设工作,力争在年内竣工投入使用。 6.深化公安改革,重点突出。围绕分局重点推出的改革项目,总结固化经验,不断深挖,改出成效和实效,深入持续推进具有园区特色的公安改革工作。 7.全面履行公安机关各项职责,确保社会秩序平安稳定。以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安保工作为主线,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认真开展治安管理、禁毒管理各项工作,全面净化社会环境。加强国内安全保卫、反恐防暴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8.强化队伍纪律作风建设,提升队伍整体形象。以纪律作风建设为主线,提高队伍管理水平,提升执行力,切实将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有机结合,调动广大民警积极性,抓好班子带好队伍,进一步增强“讲政治、守规矩、守纪律”意识,进一步规范民警行为,端正队伍风气,提升公安形象。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8年末在职职工86人。其中行政人员72人,控制数人员14人。退休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2126.1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126.16万元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99万元,项目支出928.17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20.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0.16万元,包括:公共安全支出1134.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6.71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9.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8.52万元。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65.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47.74万元,原因为预算报表口径不一致造成,2018年预算申报时误将上级补助资金计入到一般公共预算收支中,本年度申报预算时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已不包含上级补助收入。项目支出减少17.77万元,原因为按照市政府、市财政局压缩开支的要求,充分考虑项目轻重缓急,结合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减少了资金安排。具体情况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971.7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派出机构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02.43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派出机构从事执法办案、治安、户政、特种行业、社会组织、出入境、法制、警务合作等对社会提供公共管理事项、为公安机关内部警种提供支持服务事项等支出,以及对公安机关使用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福利以及装备购置等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30.80万元,主要用于:公安金盾网、公安无线通信网等信息网络的运行维护支出。 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19年预算数为30.00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派出所机构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42.5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5.81万元,主要用于:全局行政人员(公务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4.15万元,主要用于:分局临时用工控制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68.5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城乡社区支出(类)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款)房屋建筑物购建(项)630万元。比2018年增加630万元,增加原因为解决铝城派出所无房办公问题,经市委市政府批准于2019年度内新建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266.4万元,其中:办公费26万元,水费0.7万元,电费16万元,邮电费1.5万元,差旅费8万元,维修(护)费12万元,会议费0.6万元,培训费8.4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0万,福利费0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2.2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1万,降低33.33%。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前来检查指导工作、外地公安机关来分局开展警务交流、办案协作等接待工作。减少原因是我局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53万元,降低77.94%。减少原因为:一是2018年编制了执法执勤用车购置预算,本年内未编制采购预算。二是拟进一步加强车辆管理,压缩车辆运行支出,预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将降低。 我局现有执法执勤用车11辆。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局接处警、巡逻防控、维稳处突、执法办案等工作。
眉山市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办公设备购置费: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保障全局开展工作需求; 2.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为分局机关及派出机构履行职责提供有力保障; 3.办公业务用房租赁:保障分局机关及各队、室办公场所,保障分局正常运转; 4.国内安全保卫专项经费:保障开展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安全保卫工作,创造平安稳定的社会环境; 5.禁毒管理专项经费:防范和打击涉毒违法犯罪,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6.警务辅助专项经费:保障辅警队伍服装和部分装备的购置配备,保障辅警队伍发挥较好作用。 7.治安管理、特巡警、反恐专项工作经费:保障一标三实工作持续开展,保障巡逻防控和反恐防暴工作开展,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8.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保障公安金盾网、无线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不间断运行,提高分局履行职责的效率; 9.扫黑除恶专项经费:保障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打涉黑涉恶犯罪,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10. 刑事侦查、经济犯罪侦查工作经费:保障单位对普通刑事犯罪及经济犯罪的预防和打击,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11.铝城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续建项目:解决铝城派出所无业务办公用房的问题,建成后有利创造平安稳定的辖区社会环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及其派出机构共占用国有资产862.26万元。包括土地面积4502平方米,房屋面积2440.99平方米,通用设备619件,专用设备142件,执法执勤车辆11辆。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占有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市公安局园区分局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56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5万元,政法专用设备购置31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开展专项工作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公安局园区分局
2019年2月12日 | |||||||||||||||||||||||||||||||||||||
【附件2-2019年市公安局园区分局部门绩效目标表.xlsx】 【附件1-2019年市公安局园区分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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