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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9-02-25 15:05  市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字号: ] 打印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是市政府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负责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符合规定条件下的公务出行。

2.负责承担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用车和突发事件处置集中调配车辆服务。

3.负责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特别事项用车服务。

4.负责中心车辆的管理、维修保养、调度使用及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保障26家无保留单位的公务出行。

2.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活动的公务出行。

3.加强驾驶员和车辆的日常管理,为市委、市政府和市级无保留车辆单位公务出行提供服务保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无下属单位。2018年末在职职工2人,其中事业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收入预算为147.76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14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58万元,项目支出122.1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47.7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7.76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1.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50万元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0.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32万元,原因是2018年末全省实行职级并行,行政事业人员集中调资。,项目支出不变。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126.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本级无保留车辆单位公务出行的项目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3.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正常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和其他商品和服务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构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0.98万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2.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00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6万元,其中:办公费2.5万元,邮电费0.15万元,差旅费2.6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74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6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增加36万元,原因是增加了26辆公务用车经费预算。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6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6万元,用于2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6

0

36

0

36

0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36

0

36

0

36

0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公务用车维护经费:保障未保留车辆单位的公务出行。

3、劳务派遣费:保障驾驶员安全出行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截止2018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613.10万元,全部为26辆公务用车。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2019年没有政府采购预算。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

        2019212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67)眉山市级机关公务用车管理中心.xls
附件1绩效目标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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