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2: 028-38119999(非眉山区域拨打)
网站标识码:5114000002 蜀ICP备:12025919号-1 川公网安备:51140202000001
本页面执行时间为0.05秒 ,推荐使用1366*768分辨率以上显示器及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浏览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 | ||||||||||||||||||||||||||||||||||||||||||||
2019-02-22 15:17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 ||||||||||||||||||||||||||||||||||||||||||||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主管全市残疾人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代表残疾人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实施“量服”质量提升工程,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残疾人康复项目,为约200名脑瘫患儿进行康复训练,为全市45名听力残疾儿童进行听力语言训练,为全市家庭经济困难的134名肢残患者,进行免费假肢安装。 3、惠民扶贫项目,资助仁寿县天峨镇中合村和仁寿县谢家乡三顾村,帮助农村残疾人发展生产,增加收入。 4、“阳光家园”项目,补贴市本级、东坡区和彭山区集中托养机构和居家托养机构,资助寄宿型托养机构3个,日间照料机构一个,居家托养1200人,为其提供职业技能康复训练、生活能力训练和居家托养服务。 5、培育社会助残组织和残疾人五大协会,采取购买服务方式,促进社会组织参与扶残助残,以及推动残疾人五大协会开展助残项目,促使更多地社会组织参与扶残助残。 6、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对800户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实施无障碍改造设计,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日常生活条件,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使残疾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是主管全市残疾人事务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属残疾人托养服务中心、残疾人康复中心和残疾人服务中心3个事业单位。2018年末我会有行政人员8人、全额事业人员21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4人、临聘人员9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收入预算为2195.0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2195.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04万元,项目支出103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95.0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195.0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43.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4.2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7.69万元。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43.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8.74万元,原因为是2018年度调离行政人员1人,退休人员增加1人。项目支出增加了65万元,原因是我会下属单位市康复中心残疾人康复项目经费增加。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66.52万元,主要用于:我会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8.3万元,主要用于:我会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46.1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6.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7.85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6.3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7.6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08.07万元,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6.2万元,物管费0万元,差旅费14万元,维修(护)费9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4.61万,福利费4.88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9.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7.8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财政改革工作调研、脱贫攻坚、财政监督检查、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温暖万家行经费:对贫困残疾人及家庭进行慰问。 3、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4、“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5、辅助器具适配经费: 通过市康复中心辅助器具部为有需要的残疾人适配假肢、矫型器、翻身床、轮椅等辅助器具。 6、无障碍改造经费:为贫困残疾人家庭提供无障碍改造,改善残疾人日常生活条件。 7、残疾人宣传经费: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网站维护费、策划残联宣传工作,报道先进残疾人典型。 8、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开展残疾人就业、创业培训,增强残疾人就业竞争力。 9、紧急救助经费:为贫困残疾人在遭遇重大疾病时,提供帮助。 10、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经费:对全市符合项目要求的所有残疾儿童进行手术、康复训练、辅助器具等救助。 11、偏瘫、截肢康复经费:减免偏瘫、截瘫患者的康复治疗经费。 12、阳光家园计划经费:补贴市本级、东坡区和彭山区集中托养。 13、惠民扶贫资金经费:资助联系村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联系村脱贫。 14、量服培训经费:培训各区县专干专委和量服经办人员,提升各级残联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服务残疾人。 15、培育社会助残社会组织和残疾人五大协会经费:扶持社会组织开展助残项目,提高残疾人各项技能。 16、残疾人体育经费:对参加省残联集训运动员发放训练和参赛补助,提高残疾人身体素质,弘扬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1873万元,其中:市残联917万元,市康复中心956万元。包括土地4229平方米,房屋面积2273.3万平方米,办公家具45件,通用设备285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1辆等。眉山市残疾人联合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356.7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6.7万元,无障碍改造15万元,培育社会助残组织3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00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残疾人联合 2019年2月10日 | ||||||||||||||||||||||||||||||||||||||||||||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62)眉山市残疾人联合会.xls】 【市残联绩效目标表.xlsx】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