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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2019-02-20 15:43  市林业局 [字号: ] 打印

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 其他重要事项

· 专业名词解释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林业局是主管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负责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行业管理,行使林业行政执法职能,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森林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法律法规,制订我市的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起草地方林业规章;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协调森林资源消长和合理利用规划的实施;管理、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

3.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组织、指导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防治荒漠化、防沙治沙工作;组织、指导林业基地、造林绿化、天然林资源保护、退耕还林工程的规划、建设;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及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协调利用外援、外资进行林业项目的实施;指导、监督森林采伐地更新。

4.主管全市森林资源;负责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森林资源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森林资源和管理使用;按规定权限编制下达采伐限额,并负责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林地、林权管理和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报批,监督林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负责全市森林和陆生野生动植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森林公园和濒危物种进出口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国家、省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出口的管理。

6.负责制定全市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和林业执法体系建设;指导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队伍。

7.研究提出全市林业发展的经济调节意见;监管森林资源资产;指导监督林业系统财会、统计工作。

8.指导生态公益林、风景林和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的培育。

9.负责林业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林业科技、教育和全市林业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公务员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管理,指导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的老干部服务工作。

10.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和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加快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深入推进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完成营造林10万亩,完成义务植树230万株,巩固退耕还林成果9.99万亩,确保成功通过国家森林城市验收。
 2
、 加快推进林业产业发展。(1)突出“两大”示范区建设。一是建设一批林业特优区。以藤椒(青花椒)、竹产业为重点,编制眉山林业产业特优区建设规划,力争纳入省级重点支持培育范畴。二是建设一批林业示范园区。按照省级示范园区建设要求,制定市级林业示范园区实施方案,以森林康养、花椒和竹产业为重点,认定一批市级示范园区,创建一批省级示范园区,争创国家级示范园区,加大对上资金项目争取力度。(2)突出“三大”主导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以竹产业、森林康养、花椒为主的林业“三大”产业,包装一批产业化发展项目,加快建设一批融合发展示范基地,树立眉山现代林业产业特色品牌。重点培育竹编、竹纸、竹钢“三大”品牌,打造青神竹产业“五大中心”,建设一批竹艺名镇、竹艺名村、竹艺人家。
 3
、突出“三大”会展活动筹备。一是筹办好第三届眉山樱花节。抓好活动方案制定、新闻宣传、活动组织、节会总结报备等工作。二是筹办好2019中国国际(眉山)竹产业交易博览会。抓好会节报批、活动方案制定和组织安排等工作。三是筹办好2019北京世园会竹藤馆展览活动。协调国际竹藤组织形成展览活动方案和筹备工作总体方案,精心参与组织,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4
、进一步做好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建设工作。按照《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方案》(厅字〔20176号)和《大熊猫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要求,进一步细化了试点任务,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确保试点期内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5
、抓好森林资源管理和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林区安全。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林业局下属护林防火站、林业科技推广中心个事业单位。2018年末在职职工52人,其中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22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9人。退休人员10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840.1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840.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72.29万元,项目支出167.85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40.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40.14万元,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77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35.01万元,农林水支出67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0.01万元。林业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增加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18万元;项目支出持平。具体情况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行政人员交通、住房及独生子女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9年预算数0.9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事业人员交通、住房及独生子女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66.6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24.6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21.81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2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85.6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后勤物管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事业机构(项)2019年预算数为145.2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培育(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指导全市绿化造林及义务植树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森林资源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指导、监督全市森林资源保护及管理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产业化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推进以竹产业、花椒产业、花卉经济、森林康养为重点的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管理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防灾减灾(项)2019年预算数为30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管理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林业工程与项目申报、实施、检查等管理经费。

农林水(类)林业(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32.45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等的支出。

农林水(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4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支出。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40.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林业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68.58万元,其中:办公费27万元,印刷费8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6万元,邮电费8万元,差旅费2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15.6万元,会议费6.4万元,培训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6.67万,福利费6.74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8.17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0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林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32.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5.6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对外开展森林康养合作交流费用。

公务接待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及会节筹办等公务活动开支费用等。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4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林业防灾减灾、林业产业化发展、森林资源管理、创国家森林城市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32.6

15.6

12


12

5

市林业局机关

32.6

15.6

12


12

5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林业工程与项目管理经费:保障单位林业项目申报、衔接、实施、监督检查支出,争取省级以上项目资金1.2亿元以上;

3、森林防火经费:保障开展森林防火检查的车辆运行费用、差旅费用等支出;

4、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经费:保障指导全市开展林业有害生物调查、防控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

5、创国家森林城市经费:保障创森林城市的办公费、印刷费等支出,确保创建成功;

6、森林资源管理经费:监督、检查全市森林资源管理工作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保障全市森林资源提质提量;

7、现代林业产业发展经费:指导全市开展以竹产业、花椒产业、花卉经济、森林康养为重点的林业产业发展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

8、绿化造林管理经费:指导全市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及3.12义务植树的交通费、差旅费等支出;

9、“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838.57万元。包括土地4002平方米,房屋面积1.33万平方米,办公家具686件,通用设备213件,专用设备4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4辆等。 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林业局2019年计划政府采购37万元,其中:台式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18.5万元,家具用具16.5万元,车辆保险、维修、燃油12万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林业局

2019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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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绩效目标.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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