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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眉山市工商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20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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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按照眉府办发[2014]48号文件规定,原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职责主要有: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关于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市有关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 (三)依法对全市各类传统市场和网络交易等新型市场的经营秩序实施规范管理和监督;监督管理租赁柜台经营活动、商品展销会和粮食、棉花、成品油等重要商品流通秩序;组织指导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四)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 (五)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挥、调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依法对全市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食品药品除外)进行监管。 (六)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七)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调解合同纠纷;依法组织管理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 (八)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户外广告进行登记管理;组织查处违法广告。 (九)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 (十一)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持续深化改革。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落实“证照分离”改革,深化全程电子化登记,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和应用工作,为实施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做好准备,实现企业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网上发照、网上公示、网上归档的全程电子化,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在全市电子证照的归集、共享和应用,行成线上线下功能互补、相辅相成的政务服务新模式。2019年力争新登记个体工商户12000户,私营企业2200户以上。 2、加强市场监管。做好2019年度企业年报公示,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加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进一步规范全市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列入、移出。大力打击传销,重点打击网络传销违法行为。推进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查处并曝光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消费者权益的案件。推进2019年“双打”和地标“溯源”行动,加大对商标假冒侵权案件的查处力度。发挥虚假违法广告整治联席会议牵头部门作用,强化广告监管执法,开展互联网广告专项整治、互联网金融广告及以投资理财名义从事金融活动风险专项整治,进一步完善区县广告监测设备,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违法广告进行查处和曝光,确保广告违法率大幅度下降。加强流通领域成品油和农资监管,继续开展双城联创。 3、保护消费者权益。创建“放心舒心消费城市”,开展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商品抽检,做好重点领域消费维权专项整治,认真办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处,办好315宣传、行业消费评议和消费体验三项活动。 4、发展民营经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大会精神,持续释放政策红利。持续促进民营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眉山知名民营企业培育工作。加强高知名商标的培育、推荐认定,力争2019年培育中国驰名商标1件、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件。围绕“味在眉山”千亿产业、“青神竹编”双百工程,“晚熟柑桔”三百工程、“苏小妹”家政服务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区域性商标品牌建设。 二、部门概况 原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分别为眉山市工商局东坡分局和经开分局。2018年末在职职工209人,其中:行政人员187人(行政工勤计入行政人员),事业人员22人(事业工勤计入事业人员),无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编办认可,编入了此次年初预算的人数)。退休人员98人,遗属26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原眉山市工商局(含东坡分局和经开分局)2019年收入预算为3617.5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3617.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50.7万元,项目支出666.84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原眉山市工商局(含东坡分局和经开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617.5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617.5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2.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1.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35.8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7.66万元。原工商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6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6.02万元,原因为经开分局2018年度新增退休人员,从而减少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减少12.12万元,原因经开分局减少了项目资金安排。具体情况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069.18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及分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215.68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及分局开展工商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工商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绩效评价、民营经济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2019年预算数为175.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分局从事专项业务方面的支出。包括各类企业注册登记和年检,商标注册和评审,各类公告广告监督管理,市场规范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等业务工作支出及相关证照、表格的印刷等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管执法(项)2019年预算数为79.72万,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人分局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各类经济违法案件,打击假冒伪劣商品、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反对垄断、反不正当竞争和合同欺诈等专项工作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消费者权益保护(项)2019年预算数为81.2万元,主要用于:受理“12315”案件,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举办315宣传教育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9年预算数为114.88万元,主要用于:市工商局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186.77万元,主要用于:工商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279.4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11.7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22.59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分局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3.3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67.6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工商局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工商局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原市工商局(含东坡分局和经开分局)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822.97万元,其中:办公费60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7.5万元,电费38.5万元,邮电费11万元,物管费9万元,差旅费218.2万元,维修(护)费9.2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6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27.94万,福利费26.02万,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2.01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79.67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原市工商局(含东坡分局和经开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9.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5.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4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0.1万,降低0.62%。 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减少原因是我局中央八项规定深入人心,严格按标准进行公务接待,预计今年公务接待批次较上年减少。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持平,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2019年安排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4万元,用于24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市局机关及分局行政执法办案、12315投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工作调研、脱贫攻坚、监督检查、绩效评价等工作开展。
原眉山市工商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及信息化建设需求; 3、房屋构建及维修经费: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等支出; 4、工商行政监督管理经费:依法组织管理全市各类企业(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注册,核定注册单位的名称,审定、批准、颁发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注册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负责依法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管。指导广告业发展;依法对广告和广告经营活动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商标管理工作;组织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的推荐工作;监督管理商标印制;管理辖区内特殊标志;监督和指导商标代理、商标评估以及商标民间社团组织的工作。组织指导企业、个体工商户信用分类管理;承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登记注册信息的分析、公开工作;依法负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经营行为的服务和监督管理。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文创卫”工作经费等支出。 5、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发展经费:保障消协维护消费者权益,消费者权益纠纷调解,“一会两站”建立等。指挥高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及处理,开展“315”活动等支出; 6、工商行政网络租赁及运行维护费:指挥、调度全市12315投诉举报网络的运行,网络租赁数据传输运行; 7、设备购置经费: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8、工商行政执法办案经费:依法组织监督市场竞争行为,依法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私贩私、传销等经济违法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依法组织监督市场交易行为,组织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合同违法案件,打击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组织查处商标侵权案件、假冒商标案件、商标非法代理案件及其他商标违法案件; 9、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经费:促进全市民营经济的发展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工商局(含东坡分局和经开分局)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4630.31万元,其中:局机关3022.19万,东坡分局1393.94万,经开分局214.18万。包括土地93795.57平方米,房屋面积20419.12平方米,办公家具974件,通用设备1107件,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无,公务用车24辆等。眉山市工商局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工商局 2019年2月15日 | |||||||||||||||||||||||||||||||||||||||||||||||||||
【绩效目标表.xlsx】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218]眉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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