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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 ||||||||||||||||||||||||||||||
2019-02-19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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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1. 单位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单位基本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等) 2. 部门概况(部门主要情况,在职、退休人员数等) 3. 收支预算情况(2019年部门收支总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变化原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明细,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三公”经费情况 5. 其他重要事项 6. 专业名词解释 附件: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1.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1-1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1-2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政府经济分类科目) 2-2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4-1 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政府采购预算表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简称市旅发委),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基本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旅游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订旅游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市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涉及旅游产业发展的相关行业和部门,推动旅游与相关领域的融合发展。 3、负责编制全市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旅游专项规划、旅游跨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评审县(区)旅游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对全市旅游规划进行监督管理。 4、统筹协调全市旅游资源的保护与开发利用、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等工作。指导全市旅游目的地、重点旅游区域、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参与重大旅游项目建设的论证、指导和推进工作。 5、负责制订全市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市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市场开发等工作。负责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事活动相关工作。 6、负责旅游市场秩序、服务质量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负责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7、负责旅游行业的监管。负责全市旅行社的监督管理。负责旅行社设立标准、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行社自组境外旅游团队签证审核和导游从业人员资格审核。管理指导涉外旅游和港澳台旅游工作。负责指导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组织开展旅游星级饭店的推荐、评定、复核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协调重点旅游企业发展、乡村旅游发展、旅游新业态和新产品的培育、旅游招商引资等工作。 9、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10、制订旅游人才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负责组织导游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导游证颁发工作。管理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直属事业单位和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11、负责旅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在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安全设施进行监督管理。制定旅游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工作。 12、承担市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主要工作 1、绘制发展蓝图。编制完成《眉山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2018—2035)》和《眉山市全域旅游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确立眉山旅游近期、中期、远期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指导各区县完成规划编制和重点景区、重点旅游乡镇和乡村旅游规划编制。 2、推进项目建设。全力推进天成云盟国际健康养生养老文化项目、黑龙滩国际生态旅游度假区、大峨眉旅游西环线、峨眉山至瓦屋山旅游公路、七里坪国际旅游度假区综合开发、瓦屋山国家森林公园综合开发等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力促乐高乐园、七里坪太阳季度假乐园、中日国际康养城、橘橙小镇等项目开工建设。做好2019年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力争更多的项目纳入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库,积极向上争取政策、资金,助推项目建设。 3、强化品牌创建。指导三苏祠创建国家5A级景区,瓦屋山成功创建为国家4A级景区,加快推进老峨山景区创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力争年底前全面完成创建工作。加快推进资源丰富、符合条件的景区创建国家3A级及以下旅游景区,形成结构合理的景区产品体系,力争全年新增A级景区3个以上。 4、实施乡村振兴。推进文宫石家“西南第一村”、曹家梨乡、枇杷产业园、响水六坊、橘橙小镇等乡村旅游类观光旅游项目开发,促进乡村旅游资源尽快转化为旅游产品,推向市场。指导民宿达标户、乡村旅游特色乡镇、精品村、特色业态经营点、精品特色业态经营点等乡村旅游类品牌创建,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初评,培育精品乡村旅游点12家以上。 5、实施全球营销。坚持“立足周边、重点成渝、拓展全国、面向全球”的营销策略,夯实基础营销,突出节会营销,狠抓媒体营销,创新事件营销,将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相结合宣传展示眉山旅游产品。立足高端国际市场,升级眉山旅游形象口号,借力央视、高铁等重要平台,重点宣传展示三苏祠、瓦屋山、国际竹艺城等旅游资源,精准发力,进一步拓展旅游客源市场。 6、严格市场监管。健全行业自律机制、旅游综合执法机制,开展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宾馆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诱导欺骗强迫游客消费、价格欺诈等行为。开展旅游安全联合大排查、大整治,完善旅游应急、救援体系,确保旅游安全。 二、部门概况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下属事业单位3个。包括市旅游执法支队、市旅游信息中心和市旅游宣传推广中心。2018年末在职职工31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事业人员13人(事业工勤计入事业人员)、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6人(编办认可,编入了此次年初预算的人数)。退休人员5人。 三、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9年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收入预算为486.78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安排支出预算为486.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4.17万元,项目支出102.61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86.7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6.78万元,包括: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9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5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70万元。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比2018年减少2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减少9.6万元,原因是有一名机关工勤人员退休;项目支出减少16.39万元,原因是财政局充分考虑项目轻重缓急,资金跟着项目走,结合项目绩效管理科学安排资金,减少了资金安排。具体情况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290.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53.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开展旅游综合业务的项目支出。如全市旅游规划监督管理、监测旅游经济运行、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机关服务(项)2019年预算数为6.7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后勤物管方面的支出。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和旅游市场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如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和旅游投诉处理。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旅游宣传(项)2019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旅游形象推广、旅游宣传营销、旅游市场开发等方面的支出。如旅游对外交流合作,推动旅游区域合作,指导协调全市旅游节事活动。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旅游行业业务管理(项)2019年预算数为129.00万元,主要用于:全市旅行社的监督管理和旅游安全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如旅行社设立、旅行社申请经营出境旅游业务审核;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质量等级评定;旅游星级饭店的推荐、评定、复核;在职责范围内对旅游安全设施进行监督管理等。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为37.8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9年预算数13.7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5.5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22.7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及增减变化说明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预算安排机关运行经费115.2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如下: 其中:办公费7万元,印刷费6.67万元,电费4.6万元,邮电费1.9万元,物管费6.7万元,差旅费64万元,会议费3.0万元,培训费3.4万元,公务接待费4.00万元,劳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万元。 五、“三公”经费情况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 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8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0.5万,降低11%。主要原因是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精简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接待宣传我市旅游产品的媒体、上级检查指导旅游工作以及招商引资接待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18年预算减少3万元,降低50%。主要原因是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减少1辆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旅游工作调研、脱贫攻坚、旅游监督检查、旅游宣传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六、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项目绩效目标 1、后勤物管服务绩效目标:按规定提供后勤服务,保障日常办公需要; 2、办公设备购置:保障单位日常办公需要,及时更新部分办公设备; 3、“双创”工作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双创期间对接社区的项目推进费用,促进全市“双创”工作顺利推行; 4、旅游行业一般行政管理:保障旅游市场安全、有序。旅游行业责任事故死亡人数0人。 5、旅游市场管理:主要用于旅游市场专项检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投诉年度办结率96%,行政处罚年度办结率95%,转办回复率100%。 6、旅游宣传:提高眉山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指导区县开展节庆活动50次,旅游专项宣传5次,会展活动10次。 7、旅游行业业务管理:创建国家级旅游景区3家,提升旅游质量,指导眉山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为建设全域旅游景区奠定基础。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截止2018年12月共占用国有资产70.09万元,包括公务用车2辆,固定资产原值34.59万元;其它办公家具和通用设备固定资产原值35.5万元。无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无新购车辆计划。 (三)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24.28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21万元,信息化建设及系统维护3.28万元。 七、 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未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演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5、项目支出:在基本支出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9年2月13日 | ||||||||||||||||||||||||||||||
【绩效目标表.xlsx】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_[145](原眉山市旅游发展委员会)(批复).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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