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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眉山市市本级政府预算
2019-02-01 10:24  市财政局 [字号: ] 打印

2019年眉山市市本级政府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一、眉山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二、眉山市市本级2019年预算编制的其他重要事项公开

附件

关于眉山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相关预算表格

2019年预算公开套表



关于眉山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9123日在眉山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眉山市财政局局长   汉学


各位代表: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眉山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面对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的宏观形势,全市各级财税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四川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市委四届八次全会、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按照市第四届三次党代会市四届人大四次会议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财政工作的审议意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扎实推进各项财政工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是夯实基础、量质并进,收支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坚持依法征收、强化监管,依法减免、强化服务,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2亿元,同口径增长10%严格预算约束,优化支出结构,加快资金分配下达,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5.3亿元,增长4.3%全市税收占比61.2%,比上年提高6.1个百分点,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升。

二是积极作为、保障投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去产能,积极筹集资金支持化解煤炭等行业过剩产能。支持去库存,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和货币化安置。努力去杠杆,支持按市场化法治化方式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坚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全市民生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比重达60%以上,全市全部财政支出中80%以上用于民生。省政府下达的十项民生工程和20件民生实事财政投入资金共计53.22亿元,为计划投入的106.93%

三是系统谋划、分步实施,财税体制改革全面深化持续实施更有预见性、前瞻性的积极财政政策,加快构建现代财政制度。加速推进财政改革两年攻坚计划,改革进度位居全省第一。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选105个资金量较大、代表性较强、社会关注度高的财政支出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确保财政资源高效配置。转变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方式,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实体经济截至2018年末全市共有25个项目纳入财政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强化预算信息公开,预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深化乡镇财政规范化管理工作,探索乡财乡管。清理盘活存量资金,全市盘活财政存量资金4.39亿元深入推进债务管理改革,完成存量债务置换收尾工作,适当发行再融资债券,管好用好新增债券,2018年到位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9.76亿元,有效缓解了我市财政压力。推进政府采购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财政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

四是筑牢防线、强化监管,风险防控能力持续加强。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体系,制定出台《眉山市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工作方案》继续加大存量政府债务置换力度,按不低于当年财力比重的5%安排偿债资金。建立最严格的库款管理和国库资金调度制度。启动财政暂付款清理消化三年攻坚行动,力争三年后财政暂付款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下降到5%以下。强化财政监管,深入开展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专项治理。持续开展正风肃纪全覆盖、严肃财经纪律和私设小金库专项检查。

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001,484万元,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31,964万元,为预算的103.04%,同口径增长10%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为1,729,635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中央和省财政各项转移支付补助、税收返还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增加562,415万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324,415万元;三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26,225万元;四是上年结余收入增加42,155万元;五是调入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增加130,125万元;六是收入30,480万元。全市地方一般公共总预算支出相应变动为2,845,45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变动为2,385,495万元。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52,957万元,为预算的98.6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1,281万元;国防支出2,350万元;公共安全支出154,314万元;教育支出366, 47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6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2,5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3,8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88,501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6,3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89,634万元;农林水支出344,783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824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45,662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8,795万元;金融支出3,130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9,7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4,504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4,782万元;债务付息支出60,214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373万元;其他支出7,224万元

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31,964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1,174,80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397,000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55,19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42,155万元,调入资金144,327万元,收入总计2,845,450万元;减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352,95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66,351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308,64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84,943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32,557万元,全部结转为下年的支出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933,367万元,2018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3,133,304万元,增长173.15%。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3,358,672万元,增长163.46%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基金收入3,133,304万元,加上年结余75,37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18,46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500,586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3,358,672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90,107万元,调出资金141,406万元,滚存结余37,539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9,535万元,完成数为9,625万元,为预算的100.94%;支出预算为9,535万元,完成数为9,625万元,为预算的100.94%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397,480万元,执行数为423,42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326,189万元,执行数为359,377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当年收支结余64,046万元,年末滚存结余643,894万元。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87,941万元。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11,232万元,为预算的112.39%,同口径增长17.8%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批准的2018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预算为634,232万元。执行中发生了以下变动:一是中央和省财政各项税收返还补助、转移支付补助、专款补助和结算补助收入增加202,964万元;二是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增加195,607万元;三是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3,377万元;四是调入资金增加6,934万元;五是上年结转项目结余19,104万元;是下级上解收入增加1,311万元;是收入23,291万元。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总预算支出相应变动为1,086,820万元,其中地方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变动为469,604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450,977万元,为预算的96.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主要项目完成情况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941万元;国防支出674万元;公共安全支出39,899万元;教育支出22,046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853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92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77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5,61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3,48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912万元;农林水支出19,622万元;交通运输支出14,895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165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080万元;金融支出762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5,1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8,22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999;债务付息支出22,157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161万元;其他支出3,676万元

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11,232万元,加上级返还性收入和转移支付收入525,921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2,858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68,192万元,上年结转项目结余收入19,10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377万元,调入资金21,136万元,收入总计1,086,820万元;减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50,977万元,补助下级支出295,889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8,270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还本支出170,400万元,债务转贷支出82,192万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金50,465万元,收支品迭滚存结余18,627万元,全部结转为下年的支出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354,637万元。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752,659万元,增长322.03%。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7,218万元,增长282.63%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情况是: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752,659万元,加上年结余54,244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64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14,541万元,减基金预算支出857,218万元,补助下级支出6,713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0,987万元,债务转贷支出104,654万元,调出资金20,584万元,滚存结余18,644万元,按规定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1,323万元,完成数为1,420万元,为预算的107.33%;支出预算为1,323万元,完成数为1,420万元,为预算的107.33%

市四届人大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322,958万元,调整预算数340,425万元,执行数为340,425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270,261万元,调整预算数289,842万元,执行数为289,842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本年收支结余50,583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44,475万元。

全市2018年政府债务余额3,623,966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976,866万元,专项债务1,647,100万元。

2018年发行地方政府债券897,586万元(一般债券397,000万元,专项债券500,586万元),其中:置换债券273,096万元(一般债券150,720万元,专项债券122,376万元),新增债券413,640万元(一般债券97,840万元,专项债券315,800万元),借新还旧债券210,850(一般债券148,440万元,专项债券62,410万元)

上述全市和市本级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及平衡情况是按照全市和市本级收支执行快报数据汇编的,决算正式编审结束报省财政厅批复后,还将有一些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财政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财源基础薄弱,非税收入占比高,一次性收入基数大,财政收入逐渐由高速增长转向中低速增长;重点项目建设、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脱贫攻坚、绿色发展、社会保障、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需求日益巨大;财政收支政策更加严密,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扩大,财政监管要求不断提高,收支矛盾越来越突出。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采取有力措施逐步加以解决。

二、关于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地方财政收支预算编制原则为:坚持依法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规定,编制四本预算;坚持零基预算,以往年度预算安排不作为基数,部门经费和项目经费均据实编制,按照绩效原则安排预算;坚持收支平衡,努力增收节支,做到财政收支平衡,不编制赤字预算,不寅吃卯粮;坚持间接支持,统筹整合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放大作用,带动民间资本、金融资本投入实体经济;坚持有保有控,优先保障基本支出、运转支出和民生支出,对市委、市政府明确的2019年工作任务予以重点保障,严格遵循八项规定,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一)全市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全市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1,093,882万元,同口径增长7.5%,加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和返还性收入644,74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收回存量资金3,000万元,减上解支出66,030万元,预计当年地方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1,685,59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85,596万元。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为2,584,641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2,584,641万元。

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为12,635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要求,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635万元。

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455,276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397,683万元;全市社会保险基金本年预算结余57,593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701,489万元。

以上全市2019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是根据2018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收支政策代编的,请予审查。待市、区县预算编制完成汇审后,再将汇总情况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二)市本级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市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23,906万元,同口径增长7.5%提前通知的各类转移支付收入返还性收入283,563万元,下级上解收入21,547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000万元,调入收回存量资金3,000万元,减补助下级支出107,0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23,660万元,当年可用财力411,345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11,345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434,263万元,相应安排基金支出预算434,263万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43万元,按照收支平衡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要求,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43万元。

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数369,998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数327,993万元;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支预算结余42,005万元,年末滚存预算结余486,482万元。

(三)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市本级财政预算中,岷东新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为25,58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21,947万元、非税收入3,640万元;加东坡区划转托管富牛镇支出基数1,481万元,收入总计为27,068万元,相应安排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7,068万元。岷东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123,000万元,相应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123,000万元。

以上市本级(含岷东新区)地方财政预算草案,请予审查批准。

按照预算法要求,将108个市级部门2019年的综合预算提交大会,请一并审查。为保障市级政府正常运转,按照预算法规定,2019年预算年度开始后,参照上一年同期支出情况安排相应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三、2019年财政工作计划

2019年,全市各级财政部门将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本次大会各项决议,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扎实推进财政各项工作,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支柱作用,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财政保障。着力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一是聚焦预期目标,抓好财政收支预算执行。努力把经济发展的优势转化为税收收入的增势,力争财政收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宏观政策相衔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突出保障重点,集中财力支持办好市委、市政府确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要事。

二是聚焦开放大局,全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持续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外经外贸竞争新优势。支持重大项目和交通设施建设融资,形成开放新通道。全力做好重大展会、投资促进以及重要对外交流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助力我市融入全省开放大局,担当开放示范使命。

三是聚焦美好生活,优化完善财政民生政策。坚持新增财力主要用于改善民生,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民生支出占比在60%以上,财政支出的80%以上用于民生。继续实施十项民生工程和民生实事,进一步提高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

四是聚焦关键领域,持续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有序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持续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进一步强化国库管理和库款保障,加大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力度,加快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研究探索新形势下财政监督的新机制。

五是聚焦底线思维,全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坚持预防为先,进一步完善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制度体系,加强债务风险防控,定期向市人大报告债务情况。及时办理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提高全面防范化解风险水平。

各位代表,做好2019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对党忠诚、为党尽职、为民造福的政治担当,以时不我待、只争朝夕、勇立潮头的历史担当,以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责任担当,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好新时代财政工作。为加快建设繁荣富裕美好眉山、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



眉山市市本级

2019年预算编制的其他重要事项公开


一、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2019年眉山市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400万元。计划分配东坡区330万元、彭山区290万元、仁寿县880万元、洪雅县300万元、丹棱县320万元、青神县280万元

二、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截至20181222日,2019年预算报人大预工委初审时,共收到上级提前下达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283,563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1,176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52,38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资金全部列入2019年年初预算;市本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转移支付资金107,011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1,92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95,08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0万元。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政府工作安排,经眉山市财政局汇总,2019年眉山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269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071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公务接待费468万元。



2019年眉山市预算公开套表.pdf
关于眉山市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9年财政预算草案的相关预算表格.pdf
眉山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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