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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 |||||||||||||||||||||||||||||||||||||||||||||||||||||||||||||||||||||||||||||||||||||||||||||||||||||||||||||||||||||||||||||||||||||||||||||||||||||||||||||
2018-09-29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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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办公室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办公室(以下简称工业新城办)是市委、市政府为强力推进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建设而专门设立的,是市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牵头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发展战略,承担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日常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眉山现代工业新城规划范围内“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各园区按照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建设总体规划,实施区域同城、产业同链、基础同网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各园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建设有关政策的情况,配合相关单位考核各园区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负责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核心区的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眉山现代工业新城产城融合发展成效明显。大力推进工业强市,产城一体建设,现代工业新城全面完成目标任务,对全市的工业发展发挥了引领和支撑作用。二是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由我办牵头,将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创建成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目前,省发改委和省科技厅关于四川眉山经济开发区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请示已正式上报省政府,等待省政府批复。三是眉山经开区高新产业培育初见成效。眉山经开区加快构建科技含量高的战略新兴产业集群,目前已形成了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和生物医药三大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四是总部经济区项目工作稳步推进。我办加强了风险防控,加强了舆情监控工作,按市政府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稳妥开展相关工作。 二、部门概况 工业新城办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眉山现代工业新城投资服务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工业新城办本年收入合计466.0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6.09万元,占100%。
2017年工业新城办本年支出合计45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9.09万元,占71.77%;项目支出129.44万元,占28.2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924.62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6.92万元,增长1.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4.68万元,增长1.0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8.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2.09万元,占63.7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39万元,占6.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65万元,占2.3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5.24万元,占25.13%;住房保障支出12.17万元,占2.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15.9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29.44万元,完成预算94.4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个别项目经费按照合同约定需结转到次年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4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0.28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10.65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15.24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2.17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0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90.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8.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97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7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9万元。主要用于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公务出行、前往飞机场接送站、前往园区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4.54万元,下降60.29%。主要原因是车改后减少了公务用车使用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6年持平。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工业新城办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53万元,比2016年减少3.42万元,下降8.1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工业新城办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0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工业新城办共有车辆1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个,涉及财政资金30万元,覆盖率达到21.9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6分,存在的问题:一是一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二是绩效监控不足。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规范绩效目标编制,二是进一步完善绩效目标动态监控和预算执行进度监控机制。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创建省级高新区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97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存在资金缺口,二是由于项目审批程序复杂,项目完成时限退后。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完善预算编制,争取资金支持,二是科学合理设置项目完成时限。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业新城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工业新城办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工业新城办用于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工业新城办用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工业新城办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的支出。 14.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工业新城办用于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的支出。 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其他制造业支出(项): 指工业新城办用于其他制造业方面的支出。 1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工业新城办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的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
【四川省眉山市眉山现代工业新城办公室(本级).xl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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