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眉山市2018年度财政预算转移支付和债务举借情况说明
2018-02-08 15:51  市财政局 [字号: ] 打印

     一、转移支付情况

眉山市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612,39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62,955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538,12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317万元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22,957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39,542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272,09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1,317万元市本级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补助下级转移支付资金137,540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13,519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18,119万元、专项转移支付5,902万元

二、债务举借情况

经省政府批准,2017年市本级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88260万元。按资金用途分为:新增债券81560万元;置换债券206700万元。按预算管理方式分为:一般债券178200万元;专项债券110060万元。

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市财政局综合考虑发展本资金需求,科学合理制定新增债券安排使用方案,具体用于:金龙白虎滩保障性住房建设、太和大道综合管廊建设工程、眉山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封场工程、眉山二号生活垃圾压缩转运站工程、眉山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岷江一桥新建工程、市人民医院双电源专线建设项目、简蒲高速眉山互通变更工程、苏母文化主题公园建设、眉山文忠街整治工程等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81560万元。为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提供了重要资金支持,有力地促进了项目早开工、早拨付、早见效。
  根据政府债务当年置换需求,发行置换债券560400万元,用于偿还清理甄别存量政府债务本金,全面消除了当年偿债风险。

市本级2018年预计举借地方政府债券资金72,585万元全部用于偿还到期政府性债务本金。

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在编制2018年市本级预算时,进行了预算前绩效评估尝试,选取了部分单位和项目进行了预算前绩效评估,部分项目设置了绩效目标。

四、扶贫资金安排分配情况说明

2018年眉山市市本级年初预算安排扶贫专项资金2200万元。按照中央精准扶贫的要求,扶贫资金专款专用,市本级资金全额分配各市辖区(县)。2018年市本级扶贫资金将在各区县上报项目任务后,根据实际情况下达资金。



 

川财农(2017)102号-中央和省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