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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971045726/szjj/2018-00085  发布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公开日期 2018-04-25
 成文日期   有 效 性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2018年14号)

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建筑企业资质行政许可审批决定的通告

20181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建设类资质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核验,并将初审意见进行了社会公示,现将审批决定予以通告。

本通告中凡新办建筑业企业在取得企业资质证书六个月之内,  必须申请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完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应条件,方可从事相关业务活动;超过六个月未办理的,将对其资质重新进行审核。

联系地址:眉山市行政服务中心眉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邮 编:620020
联系电话:38166029

建筑业企业(办理领证时间:2018425日起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审查决定

备注

1

眉山市正坤拆除工程有限公司

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批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2

眉山市钟勤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批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

四川泽鑫勇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批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4

眉山市自强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新办: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批准: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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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中共眉山市委眉山市人民政府     主办: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眉山市12345政务服务热线(市长热线)电话1:028-12345(眉山区域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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