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全区干部队伍中倡导清廉行政的氛围,增强干部队伍的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进一步推进全区党风廉政建设,近日,眉山市东坡区委要求全区新提拔的正科级实职领导干部50%要有纪检监察系统任职经历,20%—30%的副科级领导干部要有在纪检监察系统上岗经历。
每年20%的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与其他单位同职级干部轮岗交流,多岗位锻炼干部。近期,乡镇、部门的3名同志调到纪委、监察局任副科实职干部,纪委、监察局1名同志被交流到街道纪工委任纪委书记。(完)(刘青林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