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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和谐文化建设的基础工作和中心环节。评选表彰道德模范,是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动员全体公民积极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有效途径。按照市文明委《关于开展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我市首届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奖项设立
眉山市道德模范设立“眉山市助人为乐模范”、“眉山市见义勇为模范”、“眉山市诚实守信模范”、“眉山市敬业奉献模范”、“眉山市孝老爱亲模范”五个奖项,每个奖项分别评选2名。
二、评选标准
凡从2001年中央颁布《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在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区县级以上媒体作过广泛深入宣传,社会形象好、群众认可度高,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引领社会文明风尚中发挥重大影响的眉山市公民,均可参评眉山市道德模范。每个公民在同一届评选中只参加一个奖项的评选,当选者不再参加以后各届眉山市道德模范的评选。全国、全省道德模范当选者,不再参加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
眉山市道德模范候选人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身体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公认。其主要事迹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眉山市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积极参加捐资助学、扶残助残、公共服务、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
眉山市见义勇为模范: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为侦破重特大案件作出贡献;在抢险救灾中,奋力排除险情,保护国家、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眉山市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眉山市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广泛好评。
眉山市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兄弟姐妹团结友爱,家庭生活温馨和谐;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守护相助、患难与共。
三、组织领导
1、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在市文明委领导下开展。成立“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以下简称市组委会),主任由市文明委领导担任,副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眉山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负责同志担任。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负责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和审核参评资格。
2、成立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市道模评选委),主任由市委宣传部分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副部长担任,成员由市纪委、市文明办、市政法委(综治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人事局、市国资委、眉山军分区政治部、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眉山日报社、市广电局有关负责同志、专家学者、新闻界代表和群众代表等组成,负责评审眉山市道德模范。
3、各区县成立本级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市直机关工委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本系统群众推荐、征求意见、审核把关、媒体公示、新闻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等工作。
四、推荐办法
1、组织推荐。各区县、市直机关工委按照评选类别推荐候选人,每类1名,合计不超过5名(可少于5名)。
2、群众推荐。各地群众和部队官兵以及各级各类组织直接向市组委会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日期是4月30日,接受推荐的专用电子邮箱是:qyxgg@126.com,收信地址是:市文明办(市政中心西主楼7楼,邮编:620020);市总工会(市劳动局机关主楼6楼,邮编:620020);团市委(市政中心西主楼2楼,邮编:620020);市妇联(市政中心西主楼2楼,邮编:620020);眉山军分区政治部(市政中心旁,邮编:620020)。市组委会接到群众推荐候选人后,由组委会办公室及时转告被推荐人所在的区县或系统活动组委会,由区县、系统组委会筛选。
五、公众投票
市道模评选委对各区县、系统和群众推荐的候选人以无记名方式投票确定15名正式候选人。6月15日-20日左右,市组委会办公室将15名候选人基本情况、主要事迹和“眉山市道德模范”选票,在《眉山日报》、《眉山广播电视报》等媒体和眉山新闻网等网站上刊登。公众通过填写报纸刊登的选票或在相关网站上投票评选,截止日期为6月30日(报纸选票以邮戳为准,邮寄地址: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眉山市政中心西主楼7楼,邮编:620020。选票按类别共5张,每张选票限选5人,超出无效),并填写投票者身份证号码。报纸选票复印有效。网络投票每个IP地址限投200人,每人对每类候选人限选5人,超出无效。
特此公告
眉山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组委会
200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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