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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宋朝华 负责市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审计财税、劳动保障、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应急管理等工作。分管市政府办公室(应 急办)、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计局、物价局、政务服务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单位。联系市人大、总工会、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食品药品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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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市长:余治平
负责发展改革、工业、统计、规划建设、城管执法、国资、民营经济、第三产业统筹协调、金融、铝硅产业发展等工作。分管市发展改革委、经委、国资委、规划和建设局、统计局、城管执法局(城管办)、铝硅产业园区管委会、中小企业担保公司、三产办等单位。联系人行市中心支行、银监分局、农发行市分行、工行市分行、农行市分行、中行眉山支行、建行眉山支行、省信用联社眉山办事处、眉山电力公司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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