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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施就业促进行动。新增城镇就业2万人,其中下岗失业人员和失地无业农民再就业8000人,“4050”等困难对象再就业3000人,“零就业”困难家庭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对象至少有一人就业;解决好失地农民就业问题;新启动60个村(社区)与省、市、县、乡镇就业服务网络联网运行试点工作。
2.实施最低生活保障行动。符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城镇居民实现应保尽保,8.2万名农村特困群众全部纳入低保;提高农村五保老年人的月供养标准,集中供养不低于15%;继续落实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以及农村和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政策;启动市福利院和市儿童福利院建设;开展“贫困母亲救助”行动,救助480名困难母亲。
3.实施教育资助行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贫困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城镇低保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同步享受当地农村“两免一补”政策;资助1万名贫困学生和1000名适龄残疾儿童入学;资助困难大学生300 名;认真开展“关爱女孩”行动,资助500名农村困难独生女就学。其中仁寿县300名、其它区县200名。
4.实施医疗保障行动。完善东坡区、彭山县、洪雅县,启动仁寿县、青神县、丹棱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巩固一区四县血防达标成果,仁寿县血吸虫病防治达到国家传播控制标准;积极开展城乡困难群众的医疗救助。
5.实施农村交通建设行动。建成通乡公路100公里、通村公路500公里。
6.实施安全饮水行动。开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解决20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红层找水打井2.37万口。
7.实施农民工培训行动。全年劳务培训10万人,其中有初级以上职称的品牌培训4万人,阳光工程示范培训1万人。
8.实施农村安居行动和城区人居改善行动。全部解决农村无房户问题;抓好39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全市新建农村沼气池2万口;完成老城区一环北路等10条土街土巷的改造;补植老城区永通路等54条街道的行道树;完成城区桂香街等20余条街道共404组锈蚀路灯改造;完成诗书路、环湖路等10个公交站台建设;完成城区路牌、街牌、门牌、户牌的制作。
9.实施扶贫解困行动。新启动30个扶贫新村项目,完成2006年确定的37 个扶贫新村项目,帮助1.5万建卡贫困户基本脱贫。
10.实施环境治理行动。加强岷江、青衣江等主要流域的综合治理,完成重点工业企业限期污染治理任务;彻底清除5个城市和60个农村建制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各类污染源;大力推进土地整理“金土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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