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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眉山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14    编辑:admin

   眉府办发〔200628

 

眉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眉山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眉山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眉山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年八月八日


眉山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级应急机构与职责

   2.2  县级应急机构及职责

   2.3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职责

3  事件分级

   3.1 Ⅰ级停电事件

   3.2  Ⅱ级停电事件

   3.3  Ⅲ级停电事件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报告

   4.2  事件通告

   4.3  应急处置

   4.4  应急结束

5  应急保障

   5.1  技术保障

   5.2  装备保障

   5.3  人员保障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  宣传

   6.2  培训

   6.3  演练

7  信息发布

8  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8.1  Ⅰ级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8.2  Ⅱ级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8.3  Ⅲ级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9  后期处置

   9.1  事故调查

   9.2  改进措施

10  附则

   10.1  预案管理与更新

   10.2  预案解释部门

   10.3  预案实施时间

11  附件

   眉山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框架与流程图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正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理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和《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1)本预案适用于眉山市应对和处理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危机等引起的对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重大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2)本预案用于规范在电网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下,各相关区县、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社会救援、事故抢险与处置、电力供应恢复等工作。

3)本预案中大面积停电是指:电力生产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或发生重特大事故,引起连锁反应,造成市电网或中心城区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电力安全管理,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生产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执法力度,提高公众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协调发电燃料供给,规范电力市场秩序,避免发生电力供应危机;开展大面积停电恢复研究,制订科学有效的电网恢复预案;开展停电救援和紧急处置演习,提高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理和应急救援综合处理能力。

2)统一指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通过电网应急指挥机构和电网调度机构,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应急救援、维护社会稳定、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3)分工负责。按照分层分区、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建立事故应急处理体系。电网企业按照电网结构和调度管辖范围,制订和完善电网应急处理和恢复预案,保证电网尽快恢复供电。发电企业完善保“厂用电”措施,确保机组的启动能力和电厂自身安全。电力用户根据重要程度,自备必要的保安措施,避免在突然停电情况下发生次生灾害。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组织做好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

4)保证重点。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中,将保证大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采取各种必要手段,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系统性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中,优先保证重要电厂厂用电源和主干网架、重要输变电设备恢复,提高整个系统恢复速度。在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对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尽快恢复社会正常秩序。

2  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市级应急机构与职责

2.1.1  眉山市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职责

 市政府成立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指挥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市经委主任、四川省电力公司眉山公司(以下简称眉山电力公司)总经理担任;成员包括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防汛办等部门(单位)负责人。

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四川省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简称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

2)统一领导全市大面积停电应急处理、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各项应急工作;

3)协调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急指挥机构之间的关系,协助指挥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4)研究重大应急决策和部署;

5)决定实施和终止应急预案,宣布进入电网停电事件状态,发布具体应急指令;宣布解除电网停电事件状态。

2.1.2  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职责

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眉山电力公司。

办公室主要职责:

1)落实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任务;

2)执行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应急指令;

3)组织制订市级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订应急预案并监督执行情况;

4)掌握应急处理和供电恢复情况;

5)按授权发布信息;

6)承办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相关会议,制发有关文件,完成其他工作。

2.1.3  相关部门(应急机构)及职责

市经委、眉山电力公司、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防汛办等部门或单位按照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应急工作。

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应急处理中的主要职责:

1)市经委:负责协调电力企业应急工作;负责协调好社会应急措施落实的综合工作,以及有关应急物资的紧急生产及调运;负责应急处置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

2)市安监局:协调有关事故应急工作,并监督应急措施的落实情况;

3)市公安局:负责组织、指导各区县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4)市财政局:负责应急救援、抢险等应由市级财政安排的经费保障工作;

5)市交通局:负责保障发电燃料、抢修救援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的运输;

6)市商务局:做好抢险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的流通工作,协调有关部门保证抢险所需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的生产、调运管理;加强市场宏观调控,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必要时经报请市政府同意后,对灾区食品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和抢险物资实行统一发放、分配和定量管理;负责组织抢险物资及必要生活资料的调运和市场供应,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重要商品的进口工作,保障灾区人民的基本生活和灾后恢复重建物资需要;

7)眉山电力公司:负责全市电力抢修、应急工作;

8)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预报;

9)市防汛办:负责汛情预测。

2.2 县级应急机构及职责

各区、县人民政府比照市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结合本地实际制订预案并成立相应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机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电网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体系。区、县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报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3 电力调度机构、电力企业、重要用户职责

2.3.1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处理的指挥员,统一指挥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理。电力调度机构的主要职责有:

1)服从上一级调度命令,指挥电网事故处理;

2)启动调度事故处理预案,控制事故范围,保证主网安全,恢复电网供电;

3)及时将大面积停电有关情况向眉山电力公司应急指挥机构汇报;

4)组织制订并适时修订电网调度事故处理预案,并报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眉山市电力调度机构之间关系如图所示:

眉山电力公司调度通讯中心

 

 

 


各区(县)供电局调度室

 

 

2.3.2 电力企业职责

有关电网企业、供电企业成立大面积停电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

眉山电力公司负责全市主网、所辖供区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处理,地方电网所在地的电网经营企业负责所属供区内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处理。事故处理按调度管理权限和处理预案进行。

各发电企业成立应急指挥机构负责本企业的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工作,配合电网企业制定本企业应急预案并报市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2.3.3  重要用户职责

对本地区紧急停电状态下维护基本公共秩序、保障人身安全和避免重大经济损失具有重要意义的政府机关、医疗、交通、通信、工矿企业等场所或设施应配备应急和保安电源,完善各种保障措施,并定期检查,保障可靠性和有效性,制订紧急停电状态下的应急预案。在紧急停电状态下负责本单位事故抢险和应急处理。

3 事件分级

停电事件状态是指眉山电网已出现大范围停电,或在重要地区出现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大部分居民生活和工矿企业生产造成严重影响、对社会经济正常运行造成严重威胁、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甚至影响到其他地区的社会与经济安全,需紧急调用社会一切资源及时恢复的停电状态。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以及发展趋势,将大面积停电事件状态由重到轻分为Ⅰ、Ⅱ、Ⅲ级三个状态。

3.1 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Ⅰ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市(不包括电解铝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以上;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眉山市中心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50%以上,且无法及时恢复;

3)因电力生产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220kv枢纽变电站和500kv变电站全停,或者一次事故中3个及以上220kv变电站全停;

4)因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枯水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严重危机,造成市电网60%以上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且眉山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50%以上,对重要区县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2 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Ⅱ级停电事件状态:

1)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市(不包括电解铝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以上,4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眉山市中心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30%以上,50%以下;

3)因电力生产发生重大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220kv枢纽变电站110kv及以上母线全停;

4)发电燃料供应短缺、枯水等各类原因引起电力供应危机,造成市电网40%以上,60%以下容量机组非计划停机,且眉山电网拉限负荷达到正常值的40%以上,对重要区县电网正常电力供应构成严重影响。

3.3 Ⅲ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电网进入Ⅲ级停电事件状态:

1) 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全市(不包括电解铝厂)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15%以上,20%以下;

2)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眉山市中心城区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5%以上,30%以下;

3)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各区、县(东坡区除外)政府所在地减供负荷达事故前的60%以上;

4)因电力生产发生事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各区、县减供负荷达正常值的40%以上。

4  应急响应

4.1  事件报告

1)发生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眉山电力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指挥机构。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在2小时内报告市政府。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组长主持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根据事态严重情况决定是否将有关情况向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启动市级应急预案。

2)各区、县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各区、县供电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应将停电范围、停电负荷、发展趋势等有关情况立即报告各区、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并报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各区、县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应急问题做出决策和部署,并将有关情况向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宣布启动县级预案。

4.2  事件通告

1)发生Ⅰ级停电事件后,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单位),就事故影响范围、发展过程、抢险进度、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及时通报,使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对停电情况有客观的认识和了解。在Ⅰ级停电事件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众通报信息。

2)发生Ⅱ级停电事件后,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经授权的地方政府与电力监管机构共同负责事故情况的通报工作。

3)发生Ⅲ级停电事件后,由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县级政府共同负责事故情况的通报工作。

4)发生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重大敏感事件或涉外事件,由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上报市政府,同时上报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

5)在大面积停电期间,要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宣传工作,各级政府要积极组织力量,发动群众,坚决打击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减少公众恐慌情绪,维护社会稳定。

4.3 应急处置

1)电网应急处置:发生停电事件后,电力调度机构和有关电力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电力调度机构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保证电网安全稳定并留有必要裕度。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点地区、重要城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发电厂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调整发电出力。

­——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各电力用户严格按照调度计划分时分步地恢复用电。

2)社会应急处置:发生停电事件后,受影响或受波及的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军队、铁路、火车站、矿井、医院、金融、通讯中心、新闻媒体、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电力用户,停电后应迅速启用自备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组织、有秩序地集中或疏散,确保所有人员人身安全。

——公安、武警等部门在发生停电的地区要加强对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巡逻防范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消防部门做好各项灭火救援应急准备工作,及时扑灭大面积停电期间发生的各类火灾。

­——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确保停电地区道路畅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缓解交通堵塞,避免出现交通混乱,保障各项应急工作的正常进行。

——物资供应部门要迅速组织有关应急物资的加工、生产、运输和销售,保证居民在停电期间的基本生活资料供给。

——停电地区各类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

——电力企业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被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供应工作。

4.4  应急结束

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下,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宣布解除Ⅰ级停电事件状态,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经研究决定分别宣布解除Ⅱ、Ⅲ级停电事件状态: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全市(不包括电解铝厂)停电负荷恢复80%以上,眉山市中心城区停电负荷恢复90%以上;

3)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正常电力供应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事件。

5  应急保障

5.1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应聘请电力生产、管理、科研等各方面专家,对应急处置进行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5.2装备保障

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在积极利用现有装备的基础上,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各应急指挥机构应掌握各专业应急救援装备的储备情况,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在随时可正常使用的状态。

5.3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抢修维护、生产管理、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日常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6  宣传、培训和演练

6.1宣传

各有关部门、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对全体员工加强防范事故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救援教育,并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向全社会宣传出现大面积停电的紧急情况下如何采取正确措施处置,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6.2培训

各有关部门、各电力企业和重要电力用户应认真组织员工对应急预案进行学习和演练,并通过专业人员的技术交流和研讨,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知识水平。

6.3演练

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至少每年协调组织一次应急联合演练,加强和完善各电力企业之间的协调配合工作,演练方案报市政府备案。各电力企业应根据自身特点,定期组织本企业的应急救援演练。

各系统、行业应定期进行全系统、全行业反事故演练,强化和提高整体协调和处置能力。

7  信息发布

1)发生Ⅰ、Ⅱ级停电事件后,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或经授权的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和地方政府负责通报事故情况,发布事故信息。

2)发生Ⅲ级停电事件后,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或经授权的县级人民政府发布事故信息。

3)事故信息的发布单位负责拟定信息发布方案,并及时采用适当方式发布信息,组织报道。

4)信息发布单位必须与市政府新闻办协调,按《眉山市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要求,组织主要新闻媒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报道工作。

8  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8.1 I级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1)当电网发生重大事故,各现场信息汇总到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3.1条之标准初步判断电网情况已满足电网Ⅰ级停电事件条件。

2)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电网情况、事态现状及进一步发展趋势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建议发出Ⅰ级停电事件信号,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并发出援助请求。

3)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事件简况、事件发展趋势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请求技术支援。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电力公司人员、技术和装备的整体效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恢复供电。

4) 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情况,事态现状及发展趋势向相关区、县级电力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通报事态简况,并督促其作好相应准备。

5)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发出电网Ⅰ级停电事件信号,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将事态简况通报相关县级应急领导小组。

6)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将停电事件简况向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包括电网情况、停电负荷、采取措施、预计恢复时间等。

7)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事态对策、协调各级职能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提供人员、技术、装备保障,并由市政府按第7条之规定安排相关部门对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8)市政府接到眉山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咨询专家意见后,制定紧急社会应急措施,并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措施,以求在最短时间内结束社会应急状态,保证电网应急状态期间的社会稳定。

9)市政府在事件发生初期以及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事件简况及处置情况、发展趋势,并请求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10)市经委等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眉山电力公司请求,与眉山电力公司通力合作,为眉山电力公司提供处理电网事故的一切人员、物资、技术、信息支持,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电网应急状态。

11)事态处置进行到一定阶段后,由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措施效果、电网实际情况和事态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向上级提出I级停电事件结束或者降级建议:

若电网情况满足4.4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结束Ⅰ级停电事件状态建议;

若电网情况有所好转,不满足4.4条之标准,但是满足3.3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将I级停电事件降级为Ⅲ级停电事件的建议,并进一步采取措施;

若电网情况有所好转,不满足4.4条之标准,但是满足3.2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将I级停电事件降级为Ⅱ级停电事件的建议,并进一步采取措施。

12)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逐级反馈信息后,经研究并逐级上报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由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宣布结束Ⅰ级停电事件状态或者将Ⅰ级停电事件状态降级。

8.2 Ⅱ级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1)当电网发生重大事故,各现场信息汇总到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3.2条之标准初步判断电网情况已满足电网Ⅱ级停电事件条件。

2)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电网情况、事态现状及进一步发展趋势向市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建议发出Ⅱ级停电事件信号,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并发出援助请求。

3)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事件简况、事件发展趋势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请求技术支援。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电力公司人员、技术和装备的整体效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恢复供电。

4)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情况,事态现状及发展趋势向相关区、县级电力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通报事态简况,并督促其作好相应准备。

5)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后,发出电网Ⅱ级停电事件信号,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将事态简况通报相关县级应急领导小组。

6)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将停电事件简况向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包括电网情况、停电负荷、采取措施、预计恢复时间等。

7)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事态对策、协调各级职能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提供人员、技术、装备保障,并由市政府按第7条之规定安排相关部门对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8)市政府接到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咨询专家意见后,制定紧急社会应急措施,并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措施,以求在最短时间内结束社会应急状态,保证电网应急状态期间的社会稳定。

9)市政府在事件发生初期以及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事件简况及处置情况、发展趋势,并请求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10)市经委等市政府职能部门根据眉山电力公司请求,与眉山电力公司通力合作,为眉山电力公司提供处理电网事故的一切人员、物资、技术、信息支持,力求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内结束电网应急状态。

11)事态处置进行到一定阶段后,由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措施效果、电网实际情况和事态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向上级提出Ⅱ级停电事件结束、降级或者升级建议:

若电网情况满足4.4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结束Ⅱ级停电事件状态建议;

若电网情况有所好转,不满足4.4条之标准,但是满足3.3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将Ⅱ级停电事件降级为Ⅲ级停电事件的建议,并进一步采取措施;

若电网情况恶化且满足3.1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将Ⅱ级停电事件升级为Ⅰ级停电事件的建议,并采取应急措施。

12)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逐级反馈信息后,经研究并报请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结束Ⅱ级停电事件状态、将Ⅱ级停电事件状态降级或者升级。

8.3 Ⅲ级停电事件处置程序

1)当电网发生重大事故,各现场信息汇总到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3.3条之标准初步判断电网情况已满足电网Ⅲ级停电事件条件。

2)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电网情况、事态现状及进一步发展趋势向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建议发出Ⅲ级停电事件信号,启动公司应急预案,并发出援助请求。

3)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将事件简况、事件发展趋势向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并请求技术支援。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在四川省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眉山电力公司人员、技术和装备的整体效能,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恢复供电。

4)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电网情况,事态现状及发展趋势向相关区、县级电力公司(局)应急领导小组通报事态简况,并督促其作好相应准备工作。

5)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根据实际情况,发出电网Ⅲ级停电事件信号,启动市级应急预案,并将事态简况通报相关县级应急领导小组。

6)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将停电事件简况向省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包括电网情况、停电负荷、采取措施、预计恢复时间等。

7)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事态对策、协调各级职能部门实施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措施,提供人员、技术、装备保障,并由市政府按第7条之规定安排相关部门对公众进行信息发布工作。

8)市政府接到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咨询专家意见后,制定紧急社会应急措施,并协调各职能部门落实。

9)市政府应急办在事件发生初期以及事件处置过程中应及时向省政府应急办汇报事件简况及处置情况、发展趋势,并请求省级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

10)市经委根据眉山电力公司请求,与眉山电力公司紧急制订特殊时期拉闸限电序位表。在特殊时期拉闸限电序位表批准以前,眉山电力公司调度通讯中心可根据电网实际情况和负荷性质采取临时拉闸限电措施。

11)事态处置进行到一定阶段后,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措施效果、电网实际情况和事态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向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提出Ⅲ级停电事件结束或者升级建议:

若电网情况满足4.4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结束Ⅲ级停电事件状态建议;

若电网情况恶化且满足3.2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将Ⅲ级停电事件升级为Ⅱ级停电事件的建议,并采取应急措施;

若电网情况恶化且满足3.1条之标准,则眉山电力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提出将Ⅲ级停电事件升级为Ⅰ级停电事件的建议,并采取应急措施。

12)市电网应急领导小组接到逐级反馈信息后,经研究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宣布结束Ⅲ级停电事件状态或者将Ⅲ级停电事件状态升级。

9  后期处置

9.1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结束后,按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配合调查组的工作,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等。

事故调查应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有机结合。事故调查组到达现场后应认真听取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情况介绍,并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协调,参与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事故调查工作包括:调查组的组成,应急救援情况的调查,事故现场调查,技术分析,事故原因的判定,事故性质和责任的查明,编写事故调查报告,提出安全预防措施建议。

9.2改进措施

1)大面积停电之后,电力企业应及时组织生产、运行、科研等部门联合攻关,研究事故发生机理,分析事故发展过程,吸取事故教训,提出具体措施,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电力应急预案。

2)各相关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及时总结社会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社会停电应急救援、事故抢险与紧急处置体系。

10  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的情况,眉山电力公司及时修订本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10.2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眉山电力公司负责解释。

10.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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