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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避免和杜绝公安民警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出现与民争利问题,促进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4月1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公安民警和公安机关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整治的清理范围:一是全市公安机关在职民警及工作人员以个人或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利益以及其他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便利和条件等情况。二是近三年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的民警在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原分管的业务范围从事或代理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情况。三是市、区、县公安(分)局长、政委及领导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其任职辖区内从事营利性的经营活动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局党委向社会庄重承诺,对在职民警违反“六个一律不准”而陷入“非法利益格局”,将坚决严肃查处,拒不改正的予以辞退或开除;公安机关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退出经商办企业等营利性经营活动,当事领导要引咎辞职,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在清理工作中不认真负责、敷衍了事,特别是在收到检举本单位民警有违反“六个一律不准”问题后不及时进行调查核实、不如实上报或隐瞒不报,由此而引发群体事件影响稳定或造成其他不良后果的,在严肃处理当事民警的同时,将从严追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市公安局党委还将此次清理整治工作列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考核,实行一票否决。(毛强 章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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