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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增强服务意识,大力营造“用心想事、用心谋事、用心干事”的氛围,彭山对不在状态的六种表现一一梳理,以县委的名义正式行文,明确界定:
工作不思进取,不作为。 改革创新意识不强,工作思路不清;工作责任心不强,精神状态不好;工作马虎,应付了事,拈轻怕重,害怕困难,回避矛盾,工作拖拉,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不高,未在规定时间内办完公务,造成不良影响并经查证情况属实3次及以上;对县委、县政府的决定执行力不强,一年内3次完不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
班子和干部队伍不团结。 缺乏大局观念和团队精神,谋人不谋事,影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团结;不服从工作安排,不听从领导指挥,对党组织决定事项或工作需要协助事项,采取不积极、不执行、不配合态度,故意懈怠,影响开展工作,造成一定影响并经查证属实3次及以上。
纪律观念淡薄。 违反作息纪律迟到、早退,一年被查证情况属实3次及以上;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办私事、串岗、闲聊、电脑聊天、看电影、打游戏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一年查证属实3次及以上;县内接待,中午饮酒后影响正常工作,一年查证属实2次及以上;工作时间出入歌舞厅、桑拿浴足、按摩院等娱乐场所的,查证属实1次及以上;工作时间脱岗参与打牌及其他各类赌博活动等查证属实1次及以上;违反保密纪律,泄露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
影响发展软环境。 接待服务对象不热情、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被服务对象投诉并经查证情况属实1次及以上;对群众和服务对象提出的合理要求不及时办理,甚至故意设置障碍,与群众发生激烈冲突并经查证属实1次及以上。
陷入非法利益格局。 利用工作之便进行吃、拿、卡、要,经查证情况属实1次及以上;受利益、关系等影响,为政不廉,不公正履职,造成国家或集体经济损失经查证属实的。
影响社会稳定。 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形象的言论,与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相抵触、唱反调或在外事活动、业务工作中乱表态,乱许诺,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经查证属实1次及以上;对重大矛盾和突出问题苗头发现不及时、掌握不准确,化解矛盾不到位,隐瞒问题,误导、欺骗领导和群众,造成重大群体性上访或其它重大不稳定事件,经查证属实1次及以上;工作不力,处置不当,在突发事件或紧要关头,临阵退缩经查证属实1次及以上。
同时,还规定若有上述情况,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诫免谈话,书面检查,取消目标奖,改任职务、降职,待岗学习,免职,责令辞职和移交司法机关处理等。 (谢万均刘树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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